“既然那個時候,張久就已經起心要殺許彩雲,爲什麼拖到幾個月之後才動手?”
楚南問道。
對這個案子的細節,他比較感興趣,這大概也是刑警和所長的區別。
葉九看他一眼,說道:“殺人這種事,並不是說做就做的,張久也不是那種無惡不作的人。”
這中間,肯定有過無數次的內心掙扎。
只不過,人有時候是有強迫症的,某種念頭不冒出來也就罷了,一旦冒出來,就會在心裡紮根,然後像野草般不斷生長,自己都沒辦法控制。
加上在這個過程中,許彩雲毫不收斂,反倒變本加厲,不斷從張久這裡要錢。
說道這裡,楚南打斷了葉九,疑惑地問道:“等一下,你不是說,張久會按時把錢存到許彩雲的存摺裡去嗎?
她怎麼還會找張久要錢?”
“許彩雲認爲,整個店裡賺的錢都是她的啊。
她存摺裡那些錢,是她的私房錢!”
好吧,這麼說也解釋得過去。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這句話很生動地詮釋了許彩雲的心理動機。
“最終導致矛盾徹底爆發的,還是張久從許彩雲存摺裡取走了那四十萬。”
發現自己存摺裡只剩下幾百塊錢的時候,許彩雲極爲憤怒,立馬就去找張久算賬了。
“這個時候,張久就就跟許彩雲攤牌,要麼同意離婚,他把貨出完之後,把四十萬還給許彩雲,還是以前那個條件,店子歸他,他以後每個月負責支付許彩雲三千塊錢。
許彩雲堅決不肯,並且威脅張久說,要去公安局告他,說他詐騙……”“張久這個,夠得上詐騙的條件嗎?”
吳建設臉上閃過一抹疑惑之色。
並不是每一個派出所長,都精通各種法律規定的。
許多案子,罪名一變再變,也不是沒有先例。
葉九笑了笑,說道:“這個可能要等法院來確認了……”當然,這不是重點,法院最終可能也不會糾纏這個問題,葉九也沒有繼續解釋。
“但是許彩雲這個話,肯定是嚇到張久了。
張久自己承認,他覺得因爲有那個婚前協議在,他從許彩雲賬上取走那四十萬,肯定是不對的,不合法……他很害怕許彩雲去告他。
真要是被抓起來,那他就什麼都沒有了。”
“所以他就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許彩雲殺了?”
吳建設的雙眉緊緊蹙了起來,問道。
“是這樣。”
葉九微微頷首,說道。
“他早就想要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只是一直下不了決心。
許彩雲幫他把這個決心下了!”
“他一個人殺的許彩雲?”
“嗯,他一個人殺的。
不過當時蔡文華也在場。
張久自己招供,他是失手殺了許彩雲……”“蔡文華也在場?”
楚南插口問道。
“對。
我認爲,蔡文華在場,是矛盾徹底激化的原因之一。
許彩雲雖然自己生活很不檢點,卻特別討厭蔡文華。
她認爲張久是受了蔡文華的影響,纔想到要和她離婚的。”
楚南蹙眉說道:“這麼說,也有道理。
張久要是沒和蔡文華搞在一起,也許還下不了這個狠手。
和蔡文華搞到了一起,就更加看許彩雲不順眼了。”
葉九點了點頭,認同楚南這個分析。
張久自己也承認了,他越來越不能容忍許彩雲,蔡文華是關鍵因素。
蔡文華脾氣也不好,但她至少生活作風沒那麼糟糕,還是真心誠意想要和張久過日子的。
當然,葉九分析,這也和蔡文華遇到張久的時間和許彩雲遇到張久的時間不同有關係。
許彩雲才和張久認識的時候,張久一無所有,就是個從農村進城的打工仔,掙扎求存。
在許彩雲面前,幾乎沒有任何尊嚴可言。
等張久遇到蔡文華的時候,情況就不一樣了。
蔡文華是他店裡的職員,而他則是老闆。
相對來說,蔡文華應該還是比較佩服張久的,因爲張久很會做生意。
在蔡文華面前,張久沒有那種深切的自卑感,自然也就不會有憋氣和受委屈的感覺。
找回“男子漢大丈夫”的尊嚴,對男人來說,很重要。
尤其對張久這種“鳳凰男”,特別重要。
“張久讓蔡文華在場,其實是壯膽……”葉九說道。
“他還是有點怕許彩雲。”
“誰知道,幾句話一說,兩個女人先打起來了!”
楚南蹙起了眉頭:“兩個女人先打起來?
你剛纔不是說,殺許彩雲是張久一個人殺的,和蔡文華無關嗎?”
“一開始就是兩個女人廝打,別看蔡文華牛高馬大,性子也潑辣,但她下不了狠手。
許彩雲不一樣,據張久說,許彩雲以前就是在街面上混的,小混混那些狠勁,她學到了。
徒手打不過蔡文華,操起傢伙就幹。”
“當時他們是在張久租住的房子裡。”
“張久和蔡文華好上之後,就很少回家去住,兩個人在外邊租房居住。
許彩雲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準備要捅蔡文華,張久一看情況不對,上去用菸灰缸砸了許彩雲的腦袋……砸在後腦勺上。”
“是那種很沉的玻璃菸灰缸”。
“啊?”
吳建設和楚南都吃了一驚。
“就這樣,一下子就搞掉了?”
他們都很清楚,後腦勺是很脆弱的部位,後腦勺受到重擊,往往就是致命的,不死也重傷。
“當時還沒有完全搞掉,只是打暈過去。”
“張久一看這個情況,他也有點慌了神,最後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許彩雲掐死了。”
聽到這裡,吳建設和楚南都是一臉嚴肅。
稍頃,吳建設沉聲問道:“這都是張久招供的?
和蔡文華的口供,是不是一致?”
“完全一致!”
葉九很肯定地說道。
“而且是蔡文華先招供的,她先頂不住壓力。”
“那蔣志飛呢?
蔣志飛又是怎麼回事?”
楚南猛地想起,這個案子當中,還有一個蔣志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