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這些後,林霄還自己對着鐵門拽了拽,確定兩根圓木頂着很結實,這纔敢湊到二樓窗口,朝着院門口看去。
老狼這會兒已經徹底瘋癲了起來,它的嘴裡不時發出嗷嗚的嚎叫,身上已經幹黃的毛髮更是一掉一大撮,露出紅白色的皮膚,就像是一隻得了皮膚病的老狗。
渾身上下彷彿每一個細胞都在刺痛,這讓老狼的情緒更加狂躁,它的視野在不停的旋轉反覆,從多彩變成黑白,然後再從黑白變爲多彩。
等身上那層厚厚的毛髮全都褪落,老狼的皮膚開始龜裂,裂紋從細小開始脹大,密密麻麻的裂痕遍佈全身,此時的老狼給人一種,隨時可能全身炸開一樣。
“我勒個去?這情形,怎麼覺得跟林諾吃下晶石後那麼相似呢?”林霄回憶起林諾當時的模樣,那不也是全身的皮膚全部裂開,然後褪落掉一遍麼?
要是這麼說,老狼的命至少算是搶救回來了吧?林霄現在也說不好老狼眼下到底是什麼狀態,而現在,老狼身上所發生着的,是林霄眼下最想要整明白的,如果老狼果然能夠恢復過來,那就意味着在這個世界上,晶石對生物,對人類,都能起到中和掉喪屍病毒的作用!
那麼,如何測試未受感染的人類能否食用呢?林霄皺着眉頭,他開始琢磨,要不要等離開了森林範圍,外邊的世界也變成喪失樂園的話,找個倖存者當志願者試試?
就在他琢磨的這會兒功夫,老狼體內的變化開始趨於尾聲,原本開裂的皮膚這會兒已經乾癟成了薄薄的一層,老狼搖晃着腦袋,急速擺動身軀,那些老皮就如同雪片般紛紛跌落。
只是……,跌落的老皮下,想象中的新毛並沒有出現,反而是一層紅通通稚嫩的新皮!
“我擦?!沒毛的狼?我製造了一個新物種麼?!”林霄一時間無法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因爲沒有毛的老狼,實在是——太他麼醜了!
“老傢伙?”林霄強忍着笑意,嘗試着衝老狼開口喊叫,想看看老狼是否還能夠接受自己的呼喊。
事實證明,老狼的理智還在,聽到林霄的叫喊,它屁顛屁顛的湊了過來,就差跟哈士奇似的豎起尾巴來回搖擺了!
再三確定安全後,林霄這纔打開那道門將老狼放了上來,撫摸着老狼身上紅彤彤的皮膚,林霄心裡一萬隻羊駝飛奔而過。、
還真別說,這皮膚摸起來跟那勞什子真小牛皮柔軟多了!不但如此,還富有彈性,提起來再鬆開手,皮膚彈回的瞬間,就像是QQ糖一樣Q彈!
咦?林霄忽然發現了什麼,他拽着老狼湊的距離自己更近些,還揪起一塊皮膚捏了捏,這才忽然哈哈大笑:“哈哈!有很細的絨毛!看樣子,你過些時間身上就再次長毛了!嚇死我了!”
發現了絨毛後,林霄徹底開心了起來,終於不用擔心,因爲這只不長毛的狼,被各種圍觀了!
因爲老狼的新生,林霄很開心的將剩下的最後一根火腿腸,和着幾塊壓縮餅乾當做午飯一起燉了,一人一狼圍着火爐吃的不亦樂乎。
吃飽喝足後,林霄從包裡翻出老剛留下的地圖仔細看了看,他準備下午出去找點野菜,順帶找找附近用來臨時休息的木屋,以獲取補給品。
準備充當後,就帶着老狼一起繼續向北,直到走出原始森林,或者接到返回的老剛,或者是救援隊之類。
可問題同樣巨大,翻開地圖冊後邊的內容,林霄傻眼了!地圖上密密麻麻全是手繪的線路圖,這些線路圖分別被用紅綠兩種鉛筆繪畫出來,還有許多座標點和對鉤圈叉。
自己還沒重生過來之前,老剛平日裡沒少教這具身體的主人學習地圖知識,其中包括了繪圖,實地目量,手工精算等等技巧,或許專業測繪都沒有聽過的詞彙,都能從老剛的嘴裡蹦出來。
可關鍵在於,這具身體的主人,本來就是個沒心沒肺的主兒,因爲家裡人說護林員是個鐵飯碗,就傻乎乎的把自個兒簽了二十年合同,然後賣身進來了,原始森林中如何使用手繪地圖,這是一門需要專業知識+數倍於專業知識的經驗,才能玩得轉的專業,他這種沒心沒肺的主兒,左耳朵聽右耳朵出也就完事了,眼下可就苦了怎麼都找不到相關記憶的林霄。
已經走過的這幾十公里,在地圖上算是最清晰的路線,就那麼一個彎彎曲曲的線路,每隔一段還有用來校正的參照物提示,林霄都走的提心吊膽,可繼續往北走,地圖上就滿是紅綠交錯的線路了,林霄甚至無法確定,自己應該沿着紅線走,還是綠線走,更不知道那麼多紅線綠線,自己到底該走哪一根……
想的腦殼疼,林霄也沒想出來個所以然,索性準備吧問題留到明天再去解決,眼下要做的就是吧午飯吃好,然後下午出去搜索點備用物資回來,包裡的壓縮乾糧只夠自己用,如果加上老狼,顯然就不夠了。
本來還有些擔心,進化過後的老狼,會不會飯量大增,以至於自己都養活不起的地步,可實際上老狼壓根兒瞧不上只有澱粉火腿腸的午飯,衝着林霄嚎叫了幾嗓子,就一溜煙的跑進了森林。
“孃的!還挑嘴上了?!”林霄看着那抹沒毛的背影,心裡不由得一陣笑罵,狼這玩意兒不愧是食肉類動物,生死線上徘徊剛回來,居然就開始挑嘴了?
然而,還沒等林霄吹涼鐵飯盒裡的午飯,就聽到一陣奇怪的哼唧聲,來到二樓窗口往下一看,林霄樂了!
原來是那老狼從森林裡抓了一隻肥呼呼的野兔!更重要的是,老狼的智力挺高,抓回來的野兔是健康的那種!
不過,林霄還是將野兔放在一邊等了半個多小時,確定野兔沒有發生任何變化,這才麻利的開膛破肚。
將拔下來的兔子皮用樹枝撐平了掛在二樓窗口晾着,林霄再也看不下去鐵飯盒裡的亂燉了,索性把爐子挪到門口,直接將野兔用樹枝綁好了,掛在爐口烤了起來。
唯一美中不足的,這處駐地比自己那兒還清貧,廚房裡只剩下少得可憐的粗鹽,其他的胡椒粉什麼的調料,自然是沒有的。
最後,一頓鹽巴烤兔吃的林霄那叫一個舒服,連帶着老狼也飽了口福,一貫吃生肉的他,吃上熟肉後的歡樂,兩眼放光耳朵豎起,尾巴都開始輕微搖動起來。
“看樣子,狗的祖先真有可能是野狼!”林霄頗爲歡樂的感慨起來,他記得有本書上寫,說狼是永遠學不會搖尾巴的,這不是扯淡麼?眼下這老狼纔跟了自己不到一天,就差學會翹尾巴了!
一頓飽飯下肚,林霄總覺得老狼身上的絨毛變得更密集了些,卻也沒太在意這些細節,將駐地的東西收拾妥當,也就帶着老狼開始朝着地圖上標註的木屋位置走去。
和自己負責的林區不同,林霄對這裡的地形樹種全都是陌生的,只能依靠地圖的引導摸索着尋找。
很多時候眼看地圖上的位置,就在自己跟前,可怎麼都找不到木屋的存在,這也讓林霄一陣蛋疼。
唯一讓他慶幸的,老狼雖然沒了毛,但是它的嗅覺反倒是比以前更敏銳了不少,在老狼的幫助下,好歹找到了兩處木屋。
然而,讓林霄失望了,那木屋裡蒙着厚厚一層浮塵,裡邊別說食物和水了,就連木牀和爐子都沒有!
“我勒個去?!這片林區的護林員該是有多懶?!”林霄瞬間無語了,他甚至覺得,那本日記的主人完全是咎由自取,平日裡這麼懶,遇到麻煩可不就活該麼!
聳了聳肩幫,林霄只能寄希望於下一片林區,以及老狼的爪牙來獲取食物了。
和林霄相比,老狼可是開心得很,它感覺到了久違的力量和敏銳,在這片本來就屬於自己的原始森林中,褪掉了年邁的外殼後,它宛若新生!
既然找不到食物,林霄也就懶得繼續白費功夫,一路向北按照地圖上尚且看得懂的路線,一人一狼很快就來到了另一片林區交界處。
這片林區屬於原始森林中心區域的最外圍,只要過了這片林區,再往前走幾十公里就能看到水泥公路了。
可是不知道爲什麼,距離外界越近,林霄心裡就越發的躊躇起來。
老剛啊老剛,你丫到底在哪裡?
心中一遍又一遍的嘀咕着,林霄將地圖冊翻過一頁,接下來的路就難走了!
地圖雖然是手繪的,可是繪製的非常精確,眼前的林區種有大片的溼地,這也就意味着暴雨過後,溼地很有可能變成沼澤,甚至還會伴隨着瘴氣毒霧。
“老傢伙,你來過這邊沒?”林霄一遍翻看地圖,一邊跟老狼嘀咕着。
“嗷嗚……”老狼昂起腦袋長嘯了一聲,然後將爪子扒在林霄的手腕上,努力的指着一條綠色的線路。
“啊?你是說,走這條?”林霄有些不敢置信,什麼時候狼都能看懂地圖了?更何況是,自己看不懂的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