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微微躺在牀上的時候,腦中還在回想着墨清璇給她講述的關於她和白朗清的故事。
墨清璇認識白朗清的時候剛剛十七歲,花一般的年華。
那年的白朗清還叫白季同,在港臺及東南亞已經紅得如日中天。那時候的內地資訊還遠不如現代這般發達,但白季同那如天籟一般的歌聲同樣也在內地的大街小巷裡,循環不息。
墨清璇第一次聽到白季同的歌聲是在她十六歲的時候,從他唱得第一句開始,少女已然入迷。但那更多的是一種偶像上的崇拜,她自己也沒有想過,能和他會發生什麼太多的交集。
因爲那個時候的白季同,已經是個將近三十歲的男人,和她相差了整整十三歲。
墨家那個時候已經非常有錢了,經濟條件允許墨清璇可以在世界周遊。
白季同是墨清璇最愛的偶像,只要他開演唱會或有演出,她幾乎場場不落地飛到香港臺灣甚至東南亞的國家,只爲親身到場爲他捧場。
越看就越喜歡,少女情懷正是情竇初開,他的優雅俊朗,還有舞臺上偶像表現出的一絲不羈野性,讓墨清璇的少女心全情的投入。
但即便如此,她也只是遠遠仰望着,只覺得就這樣一直支持他到老就好。
誰又知道命運總是會在出其不意的時候轟然出場,那一年香港演唱會上,她坐在VIP席上,誰知道看臺因爲歌迷的過度激烈擁擠導致崩塌,混亂之下,發生踩踏事件。
墨清璇去救一個小孩子,結果自己受了傷,是白季同冷靜地疏導現場,親自抱起受傷的她送往醫院。
那時被抱在一個自己崇拜已久卻其實還很陌生的男人雙臂間,墨清璇雖然疼得淚眼模糊,但那明暗交替的視線中,那一抹不是假裝出來的關懷之情,如烙印一般留在她的心裡。
遙遙的仰望和近距離的接觸完全不可同日而語,少女的夢想也許就在那些不經意的溫聲軟語間迅速昇華,墨清璇就這樣愛上了白季同。
但對白季同示愛的粉絲太多太多了,墨清璇又只是個小姑娘,白季同雖然欣賞她的善良勇敢,但也從沒把她所表白的愛當真。
可墨清璇是個敢愛敢恨的姑娘,她一旦想明白了,自己是真的愛上了白季同,她就開始用盡全部熱情和真心地去追求。
她不管什麼女孩子要矜持的條條框框,也不管白季同的身份與自己是不是相隔太遠,更不在乎他是不是不當回事的拒絕,總之目標明確了,他又沒結婚,她就有追求愛的權利。
在少女純摯的熱情下,白季同也是節節敗退,他不管出現在什麼地方場合,她總是能出現在他的面前。
她的追求其實並不招人厭煩,她不會不分輕重,讓他難堪,也不會不分場合,給他帶去飛短流長。
但是她的存在感對於他來說,卻十分強烈。
她很美,美得讓他不能忽視她的存在。
她很古靈精怪,會趁着沒人注意的時候,要麼對他做個鬼臉,逗他發笑,要麼就是偷偷往他手裡塞瓶飲料或者潤喉糖。都是非常簡單又不值錢的東西,可是他攥在手裡卻覺得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