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幸福的測量
幸福感是一種心理體驗,它既是對生活的客觀條件和所處狀態的一種事實判斷,又是對於生活的主觀意義和滿足程度的一種價值判斷。它表現爲在生活滿意度基礎上產生的一種積極心理體驗。而幸福指數,就是衡量這種感受具體程度的主觀指標數值。
(一)幸福指數的含義及來源
幸福感指數又稱國民幸福指數,或者稱作國民幸福總值,是衡量人們對自身生存和發展狀況的感受和體驗,即人們的幸福感的一種指數。如果說GDP(國內生產總值)、GNP(國民生產總值)是衡量國富、民富的標準,那麼我們還需要一個衡量人的幸福快樂的標準。在國際社會,這個剛剛出現的標準叫GNH(國民幸福總值)——Gross National Happiness,它糾正了“唯GDP主義”的單一取向,致力於在物質與精神、經濟與環境等人類生活的多方面因素之間尋求平衡,以獲得人的幸福作爲終極目標。自人們對幸福展開討論以來,不同的學科都提出了自己對於幸福的見解。
西方主流經濟學用效用或福利來衡量個人的幸福。他們把效用或福利的最大化作爲理性經濟人的首要甚至唯一目標,並在貨幣預算約束的情況下找出假定的效用函數的最優靜態解和動態解作爲經濟分析的出發點。
美國心理學家Martin E. P. Seligman提出了一個幸福計算公式:總幸福指數=先天的遺傳素質+後天的環境+你能主動控制的心理力量(H=S+C+V):一是一個人先天的遺傳素質;二是環境事件;三是你能控制的心理力量。在社交生活方面,Seligman的研究表明,10%最幸福的人的一個共同特點是具有豐富的社交生活,他們區別於一般人和不幸福的人的一個標誌是願意與他人分享生活,而不是一個人獨處。
在各種不同的幸福指數測量方法中,最早開始規範研究並付諸實施的,當屬國民幸福指數(GNH)。它最早是在20世紀70年代由南亞的不丹王國的國王提出的,他認爲“政策應該關注幸福,並應以實現幸福爲目標”,人生“基本的問題是如何在物質生活(包括科學技術的種種好處)和精神生活之間保持平衡”。在這種執政理念的指導下,不丹創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經濟增長、文化發展和環境保護四級組成的“國民幸福總值”(GNH)指標。不丹模式已經引起全世界矚目,世界上不少著名的經濟學家把目光投向這個南亞小國開始認真研究“不丹模式”。美國的世界價值研究機構開始了“幸福指數”研究,英國則創設了“國民發展指數”(MDP),考慮了社會、環境成本和自然資本。日本也開始採用另一種形式的國民幸福總值(GNC),更強調了文化方面的因素。
國民幸福指數(GNH)的兩種計算方法:
1.國民幸福指數=收入的遞增/基尼係數×失業率×通貨膨脹
該公式中的基尼係數(Gi
ni coefficient)是反映收入分配公平性、測量社會收入分配是否平等的指標。
2.國民幸福指數=生產總值指數×a%+社會健康指數×b%+社會福利指數×c%+社會文明指數×d%+生態環境指數×e%
其中a、b、c、d、e分別表示生產總值指數、社會健康指數、社會福利指數、社會文明指數和生態環境指數所佔的權數,具體權重的大小取決於各政府所要實現的經濟和社會目標。
(二)幸福指數的測度方法
目前,對幸福指數的測量主要有三種方法,分別是主觀指標、客觀指標和主客觀相結合的指標。
1.主觀指標體系:不丹、英國、OECD、世界價值觀研究所、新經濟基金會等,均採用此種方法,其主要通過調查問卷和訪談形式,測度被訪問者的生活滿意度(收入、就業、健康、休閒等),以及對社會、生態環境、政府治理等方面的主觀評價。這種評價體系,優點爲能夠較爲全面地反映受訪者的主觀幸福感,但是由於受訪個體受到受訪時的狀態以及對幸福的理解等內外部因素的干擾,調查結果的可信度容易受到學術界的質疑。
2.客觀指標體系:聯合國的千年發展目標、聯合國開發署的人類發展指數、荷蘭社會研究所的生活狀況指標等,均採用此種方法,其主要通過客觀統計指標通過計算公式的客觀評價法,反映居民的生活條件狀況,如衛生、教育、環境、壽命、生活質量等。但統計指標資料很難反映出如對工作的滿意度、對婚姻的滿意度、對政府治理的滿意度、生活安全感受等等問題。
3.主觀與客觀指標結合:法國經濟發展與社會衡量委員會的幸福與經濟發展測度、中國民生指數等,採用主觀與客觀結合評價法,這種方法彌補了前兩類方法的不足,但是存在着主觀評價與客觀評價之間的權重協調問題。
除了從主客觀的指標體系來測度幸福指數之外,國內外還有不少已經建構出來的“幸福指數”模型,這些模型或有共同點,或完全用不同的維度來測量“幸福”這個指標。例如美國世界價值研究機構公佈的幸福指數。美國的世界價值研究機構是國際上最具權威的幸福指數研究機構,由美國密西根大學教授Ronald Inglehart負責,其計算幸福指數的方法簡便,說服力強,通過對被訪問者調查結果進行處理後得出。問題只有一個,而且非常簡單:把所有的事情加在一起,你認爲你是非常幸福?比較幸福?不很幸福?還是不幸福?通過對被訪問者答案的統計處理,得出各個國家的幸福指數。
(三)中國學者對幸福指數的研究
我國學者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研究幸福指數。我國各地政府、研究機構及學者也積極地參與幸福指數指標體系的構建和實踐。
1.國民幸福覈算指標體系
北京大學劉偉教授認爲,幸福指數應該是一個包括政治自由、經濟機會、社會機會、安全保
障、文化價值觀、環境保護六類構成要素在內的國民幸福覈算指標體系。
2.《中國城市居民主觀幸福感量表》(SWBS-CS)
邢佔軍認爲幸福指數測量的是人們的幸福感,反映的是國民主觀生活質量。他用體驗論主觀幸福感的研究思路編制了《中國城市居民主觀幸福感量表》(SWBS-CS),從知足充裕體驗、心理健康體驗、社會信心體驗、成長進步體驗、目標價值體驗、自我接受體驗、身體健康體驗、心態平衡體驗、人際適應體驗、家庭氛圍體驗十個維度對城市居民主觀幸福感進行測量 。
3.《綜合幸福問卷》(MHQ)
苗元江編制了《綜合幸福問卷》(MHQ),包括一個指數(幸福指數)、兩個模塊(主觀幸福感、心理幸福感)、九個維度(生活滿意、正性情感、負性情感、生命活力、健康關注、利他行爲、自我價值、友好關係、人格成長)對幸福指數進行測評 。
4.《中國人幸福感量表》(CHD)
陸洛的《中國人幸福感量表》(CHD)包括自尊的滿足、家庭與朋友等人際關係的和諧、對金錢的追求、工作上的成就、對生活的樂天知命、活得比旁人好、自我的控制和理想的實現、短暫的快樂、對健康的需求9個方面的內容。
5.南京居民幸福感指標體系
葉南客主持的南京居民幸福感指標體系共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爲社會生活和個人生活兩大類別;第二層次由社會生活中的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建設四個因素,個人生活中的經濟、人際關係、個人狀態三個因素,共七個因素組成;第三層次由十九個具體的有關社會和個人生活的指標組成,其中每個二級因素分別有2-4個指標,涉及個人生活中與其幸福感密切相關的主要方面。
6.北京市統計局給出的幸福指數測量指標體系
北京市統計局給出的幸福指數測量指標體系內容包括:公平感、成就感、歸屬感、安全感、愉悅感、和融感、滿足感和向心感。
7.深圳社科院制定的“深圳的幸福指數”
深圳社科院制定的“深圳的幸福指數”包括8個指標,分別是: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爾係數、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人均道路面積、每萬人擁有公交車輛數、每萬人擁有醫生數、人均壽命。
8.中國學者根據“幸福星球指數”提出的“中國幸福指數”
根據“幸福星球指數”,中國學者提出了“中國幸福指數”,這個指數由三部分構成:中國各省(區)市居民的生活滿意度、各省(區)市居民的預期壽命、各省(區)市的生態足跡。最終的計算公式爲:中國幸福指數=(生活滿意度×預期壽命)/(生態足跡+α)×β,係數α用於調整,使分子與分母的離散係數相等,即保證幸福生活年每一單位的變動與生態足跡每一單位變動對結果的影響相同。係數β也用於調整,使計算結果換算成百分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