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聖(剩)的底線
那時我作爲系裡文藝部的骨幹成員(一共沒幾個人,基本都是骨幹),在部長的“威逼利誘”下參加了部裡爲學院運動會開幕式所要提供的“鼓樂隊”表演。雖說當時心裡一百個不願意,並一度在背後把部長同志罵了個底朝天,但現在想來那也真是一段難忘的記憶。也正因如此,我才慢慢對同爲鼓樂隊的成員方玥產生了喜歡的好感。
當時我們參加鼓樂隊的同志除了要上學分上必修的課程,其餘的時間基本都被安排到操場或者學校的其他空地訓練。我們是早上訓了下午訓,下午訓了晚上再訓,但凡有點空閒的時間,系裡的活動副主席及文藝部部長就把我們扯出去練習一番。
我在鼓樂隊裡扮演的是吹號(俗稱喇叭)的角色,但我作爲一個能吹(牛)的人,吹喇叭實在是不在行。在別人吹的聲音洪亮高亢的同時,我卻只能發着“噗噗”的怪聲。
我暗歎自己天賦不如,但作爲部裡的骨幹成員我又實在不忍給部裡丟臉。於是不甘噗噗的我苦苦向其他隊員尋求能吹響的方法。
在一番刻苦努力的學習後,終於皇天不負有心人,我能吹出聲了!
在我能勉強吹出聲後,我就不再擔心再在隊伍裡面濫竽充數,漸漸將好動的目光拋向周圍。由於在我們訓練的同時還有運動員及其他系的方隊在訓練,而我本想本着看熱鬧的心態看別人訓練,卻在不經意間對自己班的方玥產生了好感。
方玥是隊裡的小鼓成員。當時隊裡的陣形是兩排大鼓在前,一排碴和四排小鼓在中間,兩排小號在最後,大鼓的前面是鼓樂隊指揮。我就失望因爲位置關係,慢慢注意到了在我前面敲小鼓的方玥。
雖說地理位置相當優越,可我始終未能在那段時間裡正兒八經的和她聊上一句天。
直到運動會結束,我仍然未能大大方方的和她聊上幾句天。
我不知道是因爲“紙包不住火”還是我的暗戀功夫太差,在我偷偷喜歡方玥沒多久,蔡嵐清就在教室一本正經的問起我關於方玥的問題。
“小子,你是不是看上方玥了?”
“好吧,我的確在暗戀方玥。”我沒做掩飾,小聲的向他承認了這個事實。
“暗戀個毛啊,喜歡就追啊!”他情緒激動的對我說。
“她有男朋友。”我淡淡的回答他。
“我靠你怎麼老是幹這種沒譜的事兒?!”他訓斥我道。
“拜託這都是大學生了哎,人家談個戀愛不正常嗎?”
“人家正常的很,我說你不正常,怪不得人家都叫你三兒。”
“去你的,叫我三兒是因爲我是我們宿舍第三個到的。”我解釋道。
“不用和我解釋,咱都是兄弟,我還不知道你,典型的重口味~”
我不再理他的胡言亂語,轉過身和後面的李俊俊鬧了起來。
我一直把對方玥的那種喜歡僅僅停留在喜歡上,因爲現在的我感覺:有的時候喜歡一個人,能在遠處悄悄的看着就夠了。
我的想法如此簡單但是除我之外的人卻不這麼想,蔡嵐清、馬戶勇堅決認爲喜歡就要說出來,不然後悔的是自己。
我說要不我把喜歡方玥的想法轉移給你倆,你們追追試試?我這麼說完,他們就沒了下文。
後來我對方玥的喜歡也沒了下文。
畢竟人家有男朋友,總是惦記着別人的女朋友,這多不合適啊~
我覺得作爲一個情聖(情願剩下的),不當第三者這點最起碼的覺悟還是應該做到的。
於是我繼續過着二並快樂着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