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馬步芳稱霸西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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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7月,《新秦日報》駐青記者陝西王某,寄居於民政廳職員宿舍。時西安報紙常披露不利於馬步芳的報道,馬疑係王某所爲,即派人約請看戲,當晚秘密殺害。

1937年,在蘭州行醫講學的河南襄城人高金城先生,到張掖爲河西被俘紅軍傷病員醫治,並營救失散的西路軍人員。馬步芳聞訊,即令韓起功下毒手。韓起功於1938年2月,將高金城先斷四肢,然後活埋於衙門後花園裡。

1940年春,馬步芳嚴令將麻風病人一律槍斃,全省斃殺百人以上。

1940年春,西寧縣政府警察隊長馬某,將麒麟公園兩顆柳樹移栽於縣政府。馬步芳震怒,立即將馬某逮捕至省府毒打,皮破肉綻、肝肺俱見,擡回縣府即死。

1941年,省立一中學生樊世良,在日記中寫有指責馬步芳的話,當日即被逮捕,受盡種種酷刑,每夜刑訊,呼號聲聞於四鄰,次年3月即被活埋。其母哭子,三年不絕聲。1941年3月,享堂駐軍解送一山東籍道人,年約40歲,持有寺廟證明,馬步芳以形跡可疑,立即槍決於樂家灣。

1945年春,青年孫昌齡、西寧郵政局職員沈克敬,在西寧開設中國文化服務社西寧分社,打算訂售重慶出版的《新華日報》,並在信中有致敬的話,被郵檢查出,馬步芳立即下令將2人逮捕,非刑拷打後,活埋於南灘。

1945年7月,樂家灣軍營發生兵變後,馬步芳下令,將席老三放走的10多人捕回槍決。並將拘留在省會警察局的30多名民事糾紛和偷盜犯,不分案情輕重曲直,一律在當夜槍決,稱之爲“洗獄”。

1948年,CC系分子鄂謙積極反馬,在南京中央政治學校及北平等地聯絡青海同鄉,發行揭露馬步芳暴行的小冊子。馬即於同年派人,將鄂暗殺於綏遠。

1949年蘭州解放前夕,馬步芳在蘭州大學逮捕許多進步學生,有的投入黃河,有的活埋。

對下、對廣大羣衆是高壓、欺騙,對上就必然是巴結諂媚,馬步芳對蔣介石的百般恭順,曲意奉承,真是人世罕見。在此略加介紹。1942年8月,蔣介石在蘭州召開甘、寧、青、新四省軍事會議,專門召見馬步青、馬步芳弟兄,表示要到青海巡視。“兩馬”受寵若驚,星夜返回西寧,大肆籌備歡迎。馬步芳在接待的每一細節上,均絞盡腦汁。把省政府三堂作爲蔣的寢室,他自己避居於西面一個小院中。所有設備,全部重新購置,即使桌布、椅墊、茶杯等些小什物,都在式樣、花色上親自設計、挑選。事事再三檢查,嚴防漏洞。臥具和食品的選擇,爲投蔣之所好,尤費心思。接待禮節,強調嚴肅隆重。對到機場迎送的高級軍政人員,親自審定列隊名次。城關大街,則集合省、市各機關、學校人員,列隊夾道迎送。通行街衢的市民,亦要求着新裝,務使衣冠整齊。街道門窗牆壁,粉飾一新,懸旗結綵,五色繽紛。日日分段灑掃,不準有柴草出現。省政府內外門首、城關大街各十字路口,均紮結大型牌樓,遠自大通縣鷂子溝運回大批鮮松枝,廣加點綴。對蔣到達後的諸多細節,佈置尤爲周到。規定每逢蔣之用餐、出入,均按規定奏樂。警衛方面,則採取緊急措施,市內層層封鎖,節節守衛。所有警衛人員,均選拔校官以上心腹充任。在南山寺鳳凰臺和北山寺無量殿,設臨時崗警,裝置電話。城郊30裡警衛線內之居民,都予以嚴格控制,出門不許過早或過遲,不許飲酒喧譁,更嚴禁老弱殘廢、聾盲及乞丐外出。派馬步鑾等親信,負責全市的日夜巡邏。省政府周圍和院內的警衛工作,由馬步芳、馬步青親自負責。在3天前,將省、市軍政警教人員集合於小教場,演習禮節,要求理髮修面、儀容整肅,檢查服裝,組織編隊。按機關各編爲若干隊,由各機關主管任領隊,並從中秘密指定檢察人員,以防意外。對蒙族王公、藏族千百戶和活佛、阿訇,均定出進退禮儀,使之反覆演習,並列出名單次序,不得越規。馬步芳、馬步青則身着軍裝、穿馬靴、戴白手套,時時顧鏡自盼,相互檢查,以防疏漏。蔣介石馭下有方,爲解除馬之戒備心理,僅帶侍衛4人,於8月26日由蘭州飛抵西寧。隨行有錢大鈞、朱紹良、顧祝同、谷正倫、胡宗南和戴笠等人。27日在省政府大禮堂召開大會,舉行隆重歡迎儀式。馬步芳在蔣面前,表現惟恭惟謹誠惶誠恐的姿態。蔣坐自帶之藤椅,正襟危坐,閱覽《曾胡治兵語錄》,馬步芳侍立於側,立正1小時,未移動腳步。馬步青在外院副官處待命,命他前去隨侍,他亦作不敢前去之態。“二馬”此種恭順憨態,博得特務頭子戴笠的好感。27日宋美齡亦飛抵西寧,馬步芳更加恭順,宋擬赴馬之私邸訪問,馬恐有失禮,以回民婦女不敢見面,婉言謝絕。宋美齡以珍貴首飾幾大包交馬步芳向其家屬轉送,馬步芳即時到其周家泉私邸馨廬取回較遜色之金鐲項鍊作爲答禮。蔣介石亦到湟中塔爾寺,接見阿嘉活佛等,題匾並佈施2萬元。又到東關清真大寺,也是題匾並佈施2萬元。馬步芳以個人名義向蔣獻駿馬500匹,以蒙藏王公、千百戶名義獻駿馬3000匹,及鹿茸、麝香10多箱。馬步芳還向宋美齡饋贈紫羔皮裘300件,徑行空運重慶。蔣介石撥給馬步芳部隊犒賞費10萬元,也給馬步青及其高級部屬送了絲綢、瓷器等,還分別合影留念。蔣8月28日離西寧徑飛酒泉,臨行當衆嘉獎馬步芳,稱譽其軍隊爲“岳家軍”,鼓勵馬精忠報國,以岳飛相期許。於是蔣馬這場交易告一段落。事後馬步芳向其部傳授經驗說:“我們多送禮,給人家的印象反而不好。現在不是表現富貴的時候,我們不能學別人。禮當越簡略越好,窮了人家不注意。送點軍馬、羔皮,都是土產,既本分又實在。”但馬步芳的算盤,打得畢竟太精:後經蔣命令將上項贈送馬匹就近轉交軍政部貴德軍馬場時,馬步芳遂將原在海晏三角城準備的駿馬,抽出其一大部分,代之老弱馬匹,送往貴德軍馬場。

三、中心工作

1938年3月,馬步芳任青海省政府代主席之後,青海因是抗日戰爭的大後方,內地前來的人逐漸增多,勢難再保持封閉狀態。馬步芳即試圖“推行新政”,向國民政府表示他“擁護抗戰,勵精圖治”的決心。曾制定過一些所謂改革措施,諸如省政府合署辦公、召開縣長會議、捐獻私產充實教育經費、明令禁菸禁賭、減輕各縣雜捐、設立村鎮集市、訓練行政人員、修路建橋、實行義務教育等,也有所收效。嗣後,由陳顯榮、馬驥、馬紹武等出謀劃策,爲馬步芳設計制定了所謂“新政”的具體內容,仿照桂系軍閥治廣西的做法,提出推行“六大中心工作”,號召“自衛、自治、自給”。“六大中心工作”是:編組保甲,訓練壯丁,修築公路,植樹造林,厲行禁菸,推廣識字。推行具體情況分述於下。

(1)編組保甲。馬步芳說:“青海目前之中心工作,莫急於辦理保甲”,“保甲不獨爲六大中心工作之中心,亦爲青海政教前途奠百世不拔之基”。故早於1938年即成立“青海省保甲編查委員會”,自任主任委員,馬驥、馬繼融等8人爲委員,各縣亦相繼成立這一組織。將全省劃分爲7個區(大區):第一區爲西寧、湟中、湟源、貴德;第二區爲樂都、民和;第三區爲化隆、循化、同仁;第四區爲互助、門源、大通;第五區爲都蘭、共和、大河壩;第六區爲玉樹、昂欠、稱多;第七區爲同德、果洛。除了六、七區因牧區暫不建立保甲制度,其餘五區立即建立。規定縣以下設區、鄉(鎮)、保、甲。每10戶爲1甲,10甲爲1保,10保爲1鄉。到解放前夕爲止,在湟中、湟源、民和、樂都、互助、大通、化隆、循化、貴德、門源、祁連、同仁、都蘭、共和、海晏等15個縣中,共編成鄉(鎮)240個,保1081個,甲11628個,合計161729戶,952671人(不包括牧區)。在清查戶口的基礎上,編寫居民戶口門牌,選舉保甲長,訂立“保甲公約”,其中規定:“各戶互相監督,聽從指揮,服從命令,不得違抗。來客稟報甲長,按時送交差徭;各甲、戶長,填具聯保聯坐甘結,決不暗通匪特,隱藏奸細,若有違紀者要立即密報;若有隱匿者,各戶均受連坐之法。”同時還規定:“保、甲長負有催糧收款、搜查罪犯、督促修築碉堡、督訓壯丁、督修公路之責。”凡一切行政措施,無不通過保甲組織來推行。

(2)訓練壯丁。所謂訓練壯丁,就是拔兵。國民黨中央規定,18歲到40歲接受國民軍事訓練,馬步芳則擴大爲17歲到50歲。訓練壯丁與編組保甲結合進行。由省保安處和國民軍事訓練處主其事。專區設區指揮部,縣設壯丁司令部,區設總隊,鄉設中隊,保設區隊,甲設組,每組壯丁16人。全省保安團壯丁共約10萬人,分三期訓練完畢。壯丁經過訓練,即是現成的兵源。馬步芳採取派兵、抓兵、抽兵的辦法,抽兵即按戶抽丁,兩丁抽一,三、四丁抽二。結果把大部分青壯年抽去當兵,導致田園荒蕪,生產遭到嚴重破壞。爲逃兵役自毀自殘者也不少。

從1939年開始,還需向國民黨中央上交壯丁。馬步芳請准以馬代丁,每1丁交馬3匹,作價徵收銀幣,謂之“馬款”。先後徵過5次。馬步芳從這一收一交中,牟利中飽。逼得百姓賣兒賣女,甚至死於非命。

(3)修築公路。抗戰時期,國民黨政府交通部在蘭州設立西北公路工程局,準備修築交通幹線和與青海有關的公路。馬步芳爲配合行動,遂將修築公路作爲省府中心工作之一。計劃在全省修築6條幹線、19條支線,全長1萬餘公里。6條幹線是青蘭(蘭州)、青涼(武威)、寧臨(臨夏)、寧玉(玉樹)、青新(新疆)、青川(四川)等線;支線爲省內各縣之間的公路。最先修築青蘭公路寧享(享堂)段,長110公里,除了徵調千餘民工,還派一個旅與一個團的士兵修築。爲砂石路面,數月即竣工。續修寧玉公路,長827公里,線路大都在海拔三四千米的高原上,工程艱鉅,難度很大。到1943年以前,除了西寧至大河壩略具公路雛形,其餘地段仍是古道,汽車很難通行。

1943年6月,青藏公路工程處在西寧成立,以建設廳長馬驥兼任處長。經過勘察測量之後,寧玉段全面動工,原計劃徵用民工1萬人,100天完工。由於對果洛人民的,當地藏民奮起反抗,因此攤派給果洛的2000民工一個也沒有到。實際參加築路的民工僅6600人,又因氣候奇寒,當年施工計劃完成不到40%。1944年6月繼續開工,實到民工17996人,在高原勞動,呼吸困難,口鼻出血,面目浮腫,時有斷水斷炊之苦。歷時4個月,寧玉段宣告“完工”,但工程質量極差。同年10月,從西寧發車,試行驗收。由於路面不平,行車緩慢,沿途人推牛拉,行駛了19天,纔到達玉樹結古鎮。至於青海東部先後修築的各縣支線,多系強徵民工修築,工程質量極差。馬步芳怕壓壞路面,連民間木車也禁止在公路上行駛。公路本是便民利民之舉,卻反而給人民帶來許多不便。

(4)植樹造林。將全省劃爲12個植樹區,規定每年清明節前後1個月爲植樹時間。省政府通令各有關縣及省垣黨政機關、中小學校、民衆團體,按規定數目包栽保活。植樹地帶規定爲山麓、河灘、荒灘、溝沿、路旁。所種樹種,多爲楊樹,其次爲柳樹,再次爲榆樹。所有樹栽子(即樹苗)均向農民攤派。有些農民有地無樹,即被迫變賣家產去高價購買,有的以勞力向富戶換取樹栽子。不能按時交納的,往往受到殘酷的迫害。所交的樹栽子,要符合規定的長短和粗細尺寸,驗收時也難免受到刁難,農民挨打受氣的,以煙、酒、點心、糖果疏通的,所在多有。湟中縣工商業者從1937年到1949年之間,每年要負擔樹栽子15000株,每株須高12尺,上下一般粗,不合規格的以10株頂1株,欠交的則折價相抵,總計折收銀元247000元,由全縣600多戶工商業者分擔,負擔之重,可以想見。但不管農民和工商業者負擔多麼重,到底還是栽了不少樹。據統計,到1946年爲止,共植樹3200多萬株,這不能不說是一項可觀的成績。

(5)厲行禁菸。青海建省前後,馬麒曾經禁止鴉片,已如前述。馬步芳則聲言“禁菸爲先主席之貽謀,林文忠公之遺範和蔣委員長之訓示”,因而要厲行禁止鴉片,“俾青海永成一片乾淨土”。遂將馬麟時期的“青海禁菸總局”改組爲“青海禁菸委員會”,自兼委員長,楊希堯、魏敷滋、姚鈞、謝剛傑、李天民、詹世銘等爲委員。並在西寧舉行了一次“禁菸宣傳大會”,組織宣傳隊,上街宣傳。還飭令各縣政府定期舉行禁菸宣傳會。派出視導委員11人,分赴各縣督導禁菸工作,稱之爲“全省煙毒大檢查”。據《青海省政府工作報告》披露的統計數字,共查獲煙具900餘副,煙土1700餘兩。將其中一小部分拿到西寧小教場、大什子當衆焚燬。接着舉行第二次煙毒大檢查,查獲吸毒犯280人,煙販3人。在樂都、民和通緝煙販,查獲煙土13000餘兩(對外僅公佈爲1300兩)。1943年,又一次在全省進行煙毒大檢查,僅西寧地區所查獲的煙販(包括一些吸食者)就有四五百人。罰款總數達銀元10餘萬元。沒收煙土2000餘斤。這批煙土,以後全數交騎五軍,運往新疆銷售。這次檢查,馬步芳指令由省幹部訓練團、省保安處、省田糧管理處等機關公務人員及女子師範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去檢查,共抽出1000多人,編成20幾個禁菸檢查組,由省建設廳長馬祿任總檢查官。所捕煙犯177人,均關押在省警察局看守所。其中能繳納罰款者,多取保釋放;無力繳納者,一律送進特設的菸民教戒所,該所一切費用,由煙犯自己負擔。煙犯還須服無償勞役,原定爲期1年,但經3個月後,因煙犯實在拿不出錢,只好解散了事。

馬步芳在禁菸名義下,又暗中售煙和販煙。在其禁菸委員會之下,附設很多戒菸售“藥”分銷處,給每個分銷處規定每月售“藥”數量,按期上繳銷售款,從中獲利。據吸菸者說:“戒菸藥就是大煙膏子。”他還將大批煙土運往北平、天津一帶銷售,牟取高利。當時,甘肅的河西地區,是馬步芳、馬步青的勢力範圍,還在普遍種植鴉片。每年秋後,強制當地煙戶將收穫的大煙全部曬乾包裝,稱之爲“卷子貨”(即方形的煙膏,每包計舊秤120兩)。收繳後,一部分運到青海,一部分運往綏遠,交由馬步芳派駐該地的經理趙子儀經手銷售。所以民間諷刺說:“禁菸又販煙,禁民不禁官。”如此禁菸,竟被國民政府授予“禁菸模範省”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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