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夜,方輕塵看上去興致極高。
無論是誰,成就了一段好姻緣,心情自然特別舒暢,自然也就該多喝幾口。
所以,他可以一碗接一碗地喝,笑聽所有人的祝賀,也笑着祝賀卓凌雲和蕭遠楓,說那對小兒女必然一生幸福。
是啊,幸福!
幸福的代價很低廉,不過是妥協,不過是遺忘。
原來,遺忘纔是神靈賜給人類最好的禮物。而他,是妖魔?因爲精神力太過強大,那些事,一枝一葉都鐫刻進了腦海裡,平時沉靜得似乎不存在,卻在這笑語喧譁中,活過來,氾濫成災。
清醒地將自己分做兩個,一個正嘲笑着另一個的軟弱無聊。
迷魂術後,蕭曉月終得解脫,他卻有些詫異地發現,自己穩如泰山的自制力,似乎有了裂紋。明明是忙得腳不沾地的時候,明明有那麼多事情要考慮,要安排。那些此刻不該去想的往事,卻會在他的腦海裡一閃而過,讓他皺眉。
怎麼會呢?以他的精神力,施展小小一個迷魂術,難道還會被誰反噬?更何況,蕭曉月當時是毫無抵抗,那樣配合地將自己的內心展開,讓他輕輕鬆鬆走進去,再輕輕鬆鬆將她領出來。
不加在意,懶得理會的結果,在這大紅喜宴之上,那些深埋已久的東西,竟然會堅持要往外拱。
也好。
一個他,完美地扮演着他該扮演的角色,心中冷看另一個他的迷惘沉迷。
總要發作一次,這些才能徹底平息。
很久很久以前,他踏入這個人間不久。那時候,在另外那個世界裡,他也纔剛剛成年。正是意氣風發,驕傲而自負。關於現在這個世界的一切,他都細心去學習過,去了解過。他以爲他知道,他以爲他懂得。他以爲自己夠能幹,無論他想要的是什麼,總可以探手而得。
那個小小的女孩兒是他的妻子呢。極小極小的手腳,極嫩極嫩的臉蛋,會撒嬌,會耍賴,會把眼淚鼻涕無端端哭得他一身。
哈哈,真是可笑,聽人說過童養媳,原來還有童養女婿?才十二歲的女孩兒,就要給她找個丈夫做什麼?
好吧好吧,爲了論文,勉勉強強接受吧。
十五歲的少年,娶了十二歲的公主。天下人都道,方家又有一個孩子踏進龍門了,卻不知小小少年只記得那更小的女孩兒怯生生放在他掌中的手很軟很柔很小。那樣小小的手腳小小的身子,那麼柔嫩的皮膚骨肉,叫人害怕一用力,就給揉得化了。於是就這樣自自然然將她呵護於懷抱之中。
就這樣耐心地等待她長大吧,就這樣看着稚嫩變成風情,教會她什麼是女人,什麼是快樂吧?
可是,世事無常。一年之間,帝后竟然相繼而亡,他懷中小小的孩子,提前成了君王。
她會半夜裡思念爹孃,會在他懷裡哭到天明。
是擁抱得太久,呵護得太久了麼?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柔了心腸,溫了眼眸,什麼時候開始站出來,想爲那他小小的妻子,撐起一片天地。
那一年,十六歲的少年,站在朝堂上,要爲他十三歲的妻子,保護這萬里河山。那一年,他第一次明白,這個世界,他原來根本不瞭解,根本不曾懂。
名爲相王,但說出來的話沒人當回事。發佈的每一個命令,都被下頭人置之不理。表現得再出色,清流們說一句,他不過是女王的丈夫,就一筆抹煞。能力再超卓,天下人淡淡講一句,這人在女王耳邊費的功夫不小,便輕輕翻過。
整個天下都在嘲笑他的自不量力,整個朝廷都在冷眼看他自討苦吃。清流以不屑的語氣稱他的家族爲外戚,而他當然就是那不自量力的佞寵之人。所有軍方將領,都拿他當笑柄談資。
學習機灌輸來的種種知識,模擬遊戲中經歷的百變人生,原來是那樣淺薄單調。在一羣等着看好戲的人中,他難堪尷尬,舉步維艱,一點點摸索。
他其實是和她一起長大來的,只不過,他總是長大得比她提前一些。他處理公務之時,她在旁邊嬉戲,他一邊從容提筆決斷天下,一邊笑語溫和,和她講有趣的故事。等她年紀稍長,他便一定要她在一旁參看他處理國事,諸多決斷,他對她細細剖析。
那些年,他幾乎忘了什麼叫休息。偶有閒暇,也會伴她燈前看花,月下舞劍,爲她摘取鮮花簪在鬢間,提筆爲她作畫。爲她撫平亂髮,欣然看她笑入花叢。就那樣看着這個青澀的小小女孩兒,漸漸成長爲一道最美麗的風情。
其實,不覺得苦,也不覺得累。那些年,很忙碌,很快樂,很……天真。
方輕塵微笑着飲酒。
他的確是天真的,天真比凡人尤甚。他只想着那個被他保護長大的女孩兒可以成爲他真正的妻子,女王親政那一天,他驕傲滿足地看着當初那個小小的無措女孩兒,在御座之上端然而坐,權握天下。
那一天,二十歲的女王,忽然間覺得,應該防備自己的丈夫了。她的丈夫是萬人之上,卻未必是一人之下。
至於這個只比她大三歲的男子,是怎麼樣走到這一步的,是爲什麼走到這一步的,記憶早已模糊了吧。當年的她,太小,太悲傷,那個在她痛哭時溫柔安慰的少年,每做一件事,是付出了比別人多少倍的心力,才最終被承認,被接受,她怎麼會記得。
她不是妖魔。她是人。人會忘。她早已不記得當她悲傷垂淚的時候,總會借給她的肩頭,是要有多堅強,才能爲她撐起那片天地。
她親政已經很久了。不必再有一個人扶着她的手往前走了。御書房裡燃起的紅燭,只需要照亮她一個身影。很久以前,那永遠忙記碌碌,沒有一刻閒暇,卻依然會在她需要時,微笑着抱起她,柔聲撫慰的人,應該去好好休息了。
其實,她做過什麼過分的事情呢。不過是調回了一個德高望重的臣子,來分他的權。這難道不是帝王該有的制衡之道。他有什麼必要反應那樣激烈呢?
大碗美酒,入喉辛辣,如刀割……
方輕塵啊方輕塵,你是這個世界上最蠢的人。該清醒時糊塗太過,該糊塗時,卻又何必那麼清醒。
那個時候,他終於醒悟。一旦醒悟,他便也清醒地知道,這一切只是開始。有一,就必然有二。他光華太盛,他功勞太大,他名聲太重!他的家族太龐大,他還如此年青。只要他有心,只要他奮鬥,他必然會有“更加”輝煌的未來。無論爲着什麼,後續着抑制他權力地位的手段必然不斷實施,他的家族,他的親人,也必然會同樣無端受到打壓。
其實,這又如何呢?既然他愛她,何妨爲她委屈一二。爲何不功成身退,爲何不爲她約束家人?進,他可以滿足於一些朝堂上最尊榮的閒職,只要不再過於鋒芒畢露,天下人自感他的恩德,他的妻子也未必容他不得。退,他也可以隱入宮中,那些浮名虛權,原是等閒,他從不曾掛懷,又何必不捨。
他站出來,不過是爲着幫他的妻子,他的光芒四射,他的才華橫溢,不過是爲着,想要保護她!既然她已能保護自己,他又何必再居於人前!
然而,他做不到。他明白他似乎應該可以做到,可是他做不到。
就算是爲着那個他心心意意呵護多年的女子,就算是爲了整個慶國,無數百姓,他也還是做不到忍辱退讓!
縱然他愛她,依然是無法這一顆心,去受這種委屈,哪怕是一絲一毫!
縱然是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
是誰在笑,是誰在叫,是誰又一次敬上酒。
他含笑飲盡,隨手把碗擲下,擲得一地粉碎,旁邊自有下人奉上新的一大碗酒,他一手接過,復又痛飲。
身邊人都在笑。
“方侯好酒量!”
“方侯好興致!”
“方侯果然豪爽!”
記憶裡,是誰在笑語。
“輕塵,你酒量真好。”
“輕塵,這麼好的興致,我陪你啊……”
“輕塵……”
“輕塵……”
第二世裡,那個被他救下的女子有着極明亮的眼,有黑極柔的發。笑起來,燦爛得讓星月都失了顏色。
其實她不象女王,倒象個孩子。
笑起來,從來沒有心機,看他的眼神,赤誠得不染一絲雜質。
“輕塵,輕塵,和我一起走吧。”
“輕塵,輕塵,我會一直一直對你好的。”
“輕塵,輕塵,我保證,你不會受一點委屈的……”
其實,救她,真的只是一場意外。最初,他所期待的愛人,並不是慶國之主。
在慶國,他留下的痕跡太深,叫方輕塵的男子,想要在慶國女王身邊站住腳,太過艱難。
然而,他偏偏救了她,然後,那樣一聲聲呼叫如許赤誠。
她和他相知之時,還是一株弱草。而她,已經是一朵盛開的牡丹。
她不像她。性子不像,模樣不像,也許,相似的,只是那一雙眼中曾有的顏色。
卻終於是動了心,終於是苦笑,握住了她伸來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