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娛樂

“喂,你進行得怎麼樣?”當他們來到街上時,林峰問李文。

“贏了四十五元,而你呢?”

林峰聳聳肩,把同張薈彩的談話內容轉述了一遍。

“那有什麼:這是因爲閒得無事嘛。嗯,開心嗎?”

“開心,真是句蠢話!只有孩子和B城人才想着法尋開心”

“那你做的該叫什麼,又是爲了什麼呢?”

“爲了什麼,我不是已對你說過,”林峰生氣道,“因爲她的美貌使人迷戀,刺激人,沒有煩惱,令我滿足,懂嗎?如今產生了一個想法:畫張她的肖像。這得花上一個月,因爲我得研究她……”

“留神,別鍾情。”李文說,“你說過,你是不會結婚的,而同她在激情中玩玩,也不行。不知什麼時候,你便會燒得遍體鱗傷……”

“你這是跟誰說話!”林峰打斷道,“好像我不明白似的!不管在夢中,還是真的,我都要看看她怎麼把我燒傷。倘若有天我被難以擺脫的激情燒傷,我就娶那人爲妻……哦不,激情,或是被擺脫,或是倘若無法擺脫,都並非以婚禮結束。對我而言,不會有安逸的生活:不是痛苦,便是夢景和寂寞!”

“今天你在表妹面前什麼角色沒擔當啊!她稱你是……而你又是唐璜,又是堂吉訶德。虧你做得出來!倘若你穿上長袍突然開始佈道,我也不會吃驚的……”

“我也並不吃驚,”林峰說,“雖說我沒穿長袍,可佈道我會,並且真心誠意,到處都去——凡被我發現有謊言、裝假、罪惡的地方——總之,缺乏美的地方,儘管本人也很醜,這算什麼……我的本性對什麼都作迴應,只要你刺激神經,它就熱情奔放!……你知道嗎,李文,我有個正經八百的念頭,早就藏在心裡,那就是寫董事長篇小說。現在我想把自己的所有時間都用在這上面。”

李文笑了起來。

“正經八百的念頭!”他重複道,“你提及寫小說,好像在說一樁什麼大事!不過真的,你寫吧,反正除了寫小說,你也沒有什麼可幹……”

“你別開玩笑,也別取笑:長篇小說中可什麼都能裝,它不是悲劇或是喜劇,它猶如大海:無邊無岸,或是說望不到岸;並不擁擠,什麼都能裝下。你知道,是誰使我產生寫小說的念頭:是我們共同的老熟人範素婷,你還記得她嗎?”

“那個女演員?”

“是啊,這很可笑。她是個可愛的女人,又很有心計,像所有女人那樣,在自己的事情上一心只想着自己,當她們像魚兒那樣沒從水中爬上岸的時候,便待在水裡,也就是自己圈子裡,如魚得水……”

“嘿,這有什麼好奇怪的?”

“哦,她一張口,說的便是自己。她想搞藝友義演 ,可沒有劇本:我們的劇作家並不多,誰有本子,早就答應給了別人,可譯本她又不想要。她就想主意自己編……”

“並非神仙才燒得出瓦罐!看來,她想出來了。”李文說。

“正是。她懷着十分可愛的天真無知,把自己的想法全都告訴我。譬如,她說:在《聰明誤》裡,,所有人物都是最普通的人,說的是最尋常的事,情節亦很簡單:恰茨基墜入愛河,但姑娘沒嫁給他,卻愛上了別人,他得知後,一怒之下離她而去。父親生他倆的氣,她生穆爾恰林的氣——完了!……她說莫里哀作品中的慳吝人,才叫吝嗇,纔是真正的僞君子。她說,甚至可以琢磨出更精巧有趣、更錯綜複雜的情節來。總之,她覺得喜劇如同你看待長篇小說一樣,並非很嚴肅的東西。她不搞悲劇:她謙虛地承認自己在這方面無能爲力。她着手寫喜劇,一週寫了十頁,我請求看看——無論如何也不肯!我問:‘怎麼樣,完成了?’她說:‘無論怎樣絞盡腦汁,也收不了尾,劇中的人物們一直說啊說,無法中止,於是我就放棄了。’可憐的女人!真可惜,她需要一部有開頭和結尾、開端和結局的喜劇。而倘若她寫長篇小說,也許就不會扔掉了。並且,她的那些人物至今還可以一直聊下去。因此,李文,我要寫長篇小說。將全部生活都放進小說,既有整體也有局部。”

“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生活?”李文問,“看來,你會把我們所有人全裝進去……”

“請放心。用畫筆效果不錯的,在別的藝術裡並不適合。一切取決於色彩和頭腦的幾分理解力,取決於想象力的鮮明和視角的獨特。些許幽默,以及情感和真誠,還有自制力和……詩意……”

他不再作聲,若有所思地走着。

李文重複道,“寫吧,心血來潮,突然想起什麼便寫,東西就出來了。”

林峰嘆口氣。

“不行,”他說,“還需一條,我沒提到:這便是……才能。”

“那當然,沒知識人別寫……”

“你有知識,你爲什麼不寫?”林峰打斷道。

“爲什麼?我有東西寫。我寫公文……”

“你的長篇小說能給我開五千元薪水,外加一套帶供暖設備的住宅,還有職位,是嗎?……”

“說這種話,你不害臊!何時我們才能變得有點人情味?”

“自打我領到兩千元的薪水起,我就開始變得有點人情味了,而如今更明白人道問題同經濟是不可分的……”

“我知道,我知道。可你對這恬不知恥的利己主義,爲何那麼勇於表現呢?”

李文打算激烈回答,此時一輛馬車駛來,馬車伕朝他們扯着嗓子嚷嚷,爭論便沒有繼續下去。

“那麼繪畫也就不搞啦!”李文說。

“怎麼不搞,張薈彩的畫像呢?……這幾天就開始畫。我不再理睬學院,同誰也不見面。明天去找基裡洛夫,你認識他嗎?”

“不記得,好像見過:一副披頭散髮的樣子……”

“對,不過他可是位博大精深、真正的藝術家,這樣的人如今沒有,最後一個莫希幹人……我將只畫張薈彩的肖像,並請他指點,而在長篇小說上我將試試自己的能力。原先我也寫過些東西,有些片斷,如今我將正兒八經開始。這對於我是一種新的創作門類,不知是否順利……”

“聽着,林峰,這我多少明白一些,你該放棄的首先不是繪畫,而是張薈彩,也別搞長篇小說,倘若你想寫的話……最好早晨寫,晚上玩牌:下小賭注,非賭博性的……這樣不會受刺激……”

“刺激這玩意兒,對長篇小說倒是需要的。真的,我一觸牌,便會把你身上的大衣脫下來,去輸掉的。那裡簡直深不見底:幸好,我從不朝它看上一眼,倘若張望一下,那麼產生的不是長篇小說,而是悲劇了。不過,你說得也有道理:一僕不能事二主!怎麼也得讓我把給張薈彩畫像這檔子事搞完了,到那時,在她的美貌打動下,我,我……但願這顆星星,宛若她的……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反正都一樣——但願她是個見證人,證明我最終做成了某件事情:或是繪畫,或是長篇小說。對——長篇小說!把自己的生活和別人的生活摻和在一起,再列入大量的觀察、思想、經驗、人物肖像、情景、感受……”

他們默然走着。李文用口哨吹起小曲,林峰低頭悶走,忽而想張薈彩,忽而想長篇小說。在一個行將分手的十字路口,林峰突然問:

“何時再去那裡?”

“那裡是何處?”

“張薈彩家啊。”

“你又想去?我以爲你已經埋頭長篇小說,便不妨礙你啦。”

“我對你說過:生活即長篇小說,長篇小說即生活。”

“誰的生活?”

“所有人的,甚至你的!”

“兩個姑媽叫我星期三去打牌。”

“太久了,不過只好如此——星期三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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