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希望得到益友,遠離損友,這需要我們自己有品德。《弟子規》講“聞過怒,聞譽樂;損友來,益友卻。聞譽恐,聞過欣;直諒士,漸相親。”這是告訴我們益友和損友是如何招感來的。如果別人勸諫我們,講我們的過失,我們就會生氣、發怒,“聞過怒”;如果喜歡聽人奉承,聽到別人表揚、讚歎我們,就快樂、高興,“聞譽樂”,就容易招感損友。損友都來了,真正益友就都退卻了,這種人不可與他相交,不能受諫,最後就會導致自己受到損害。
“聞譽恐,聞過欣”,聽到別人讚歎,自己感到很惶恐,因爲德行學問不夠,很害怕擔負不起別人的讚譽,如果名過其實,就會有災害發生,所以會非常的謙虛,只有謙虛纔能有福分,如果自滿必定遭到損害,所謂“謙受益,滿招損”;聽到別人講我們的過失,反而很高興,自己沒有發現,別人幫助、提醒我們改過,要有感恩心,慶幸有朋友直言相勸。真有這樣的態度,所招感的必定是“直諒士,漸相親”,這個“直”是正直,“諒”是寬容,“直諒士”是有包容心的朋友。其實真正有德行的人,不僅正直,而且包容,他知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還沒有成聖賢之前,必定會有過失,所以他也必定會包容,但是包容不是縱容,他會提醒、勸諫我們改過,而聽到別人講我們的過失,馬上能改,“過能改”,就“歸於無”,就又恢復我們的本善。這樣“聞過則喜”,自然就會有益友跟我們親近。所以益友、損友實際上都是自己招感的,不能夠抱怨自己怎麼都沒有益友,身邊好像都是損友,實際上是自己沒有具備招感益友的這些品德。
所以不要怕過失被人知道,過失被人知道是好事情,我們內心中的習氣、障礙就容易斷除。子路能夠“聞過則喜”,他必定會有爭友,也就“身不離於令名”。
有直言相勸的人在身邊,確實會對我們進德修業有莫大幫助。
七、君父不義不可不爭
經文:【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
“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如果父母有一個“爭子”,就不會陷於不義。爭子,不是抗逆父母、跟父母爭吵、頂撞的那些兒女,而是看到父母有過失,能夠勸諫父母改過,這種兒女才叫爭子。真正的爭子勸諫父母,也必定懂得“怡吾色,柔吾聲”。
唐玄宗註解:“父失則諫,故免陷於不義。”言父母有過,兒女應當勸諫,避免父母陷於不義。
假如做父母的有不義的行爲,或者是不義的念頭,這個“義”是當宜字來解,不宜就是不應該。不應該做的去做了,不應該想的想了,不應該說的說了,這都叫“不義”。所以“子”,做兒女的,遇到父母有不義的心行就不可以不勸諫,這個“爭”也是勸諫的意思,爲人臣的也不可以不勸諫領導,這都是讓做父母的、做領導的改過。
唐玄宗註解:“不爭則非忠孝。”看到父母有過,不能夠勸諫,一味順從,就陷父母於不義,這是不孝。臣子見領導有過失,不能夠勸諫,是不忠,是陷領導於不義。
八、推而廣之不義當爭
經文:【故當不義,則爭之。】
即看到父母、領導、朋友有過失,應該去勸諫。如果是盲目的遵從,“從父之令”,對於父母不正確的命令還是盲目聽從,“又焉得爲孝乎?”這怎麼能夠稱爲是孝?反問加強語氣,強調這不是真正的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