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陽江光明酒店內。潘明禮滿面春風地往外走。
“潘哥,有件事要和你說。”說話的是一個卡尺頭,潘明禮最信得過的兄弟董華春。
“說。”潘明禮根本就不停步。
“遊戲機室的水發和根雕不知溜哪去了。昨晚一個晚上都不在。”董華春跟着潘明禮的步子。
“這種事犯得着跟我彙報嗎?年輕人貪玩,你找人頂着就是。”
“是。”
……
政教處。
“翁書記,”在徐崢母親走出政教處之後,曹正軒主動發話,“剛纔您直接命令王所長將我扣了,我覺得這着實與您的身份不相符。”
“你身爲一名教師,將我兒子,我就姑且不說是我兒子,你將學校學生一個打斷了兩隻手,一個打斷了一條腿,還將一個學生的牙齒打掉了一個,你這種行爲還夠不上直接扣嗎?”翁有財厲聲喝問。
“我的頭現在還暈乎乎的。”尖頭王宏青適時補充道。
“這種行爲不說發生在校園就是發生在社會上也夠判你的刑了!”翁有財接着道。
“翁書記,我又不是馬加爵,要變態報復社會。無緣無故我幹嘛這麼做?我所有這些反抗全都是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出於自保才做出的行爲。翁書記您應該看見了我身上到處都是傷。這些傷都是您兒子用指虎刺的。我總得要活命對不?”
翁有財正想接話,曹正軒立馬打斷道:“當時的情況我已經向政教處彙報過了。鄧校長剛到,您也剛到,我就再敘述一遍。您兒子一夥人對我的攻擊對我來說無異於從天而降。我當時和學生齊奕紅走在一起,齊奕紅被一塊石頭絆了,我怕她摔跤出手扶住她。您兒子就帶着一夥人衝上來。”
“是這樣嗎,建碩?”翁有財問道。
“爸,根本就不是他說的那樣,”翁建碩道,“情況我也和政教處反饋了。是這傢伙要非禮奕紅,我和我同學在籃球場打球正巧看見了,就衝上去了。這傢伙昨天還打了奕紅一個耳光呢。”
翁建碩這後一句話讓在場的不知情的校長主任們極爲詫異,尤其雷到了鄧傳江。
曹正軒再次刷新了鄧傳江的認知。鄧傳江摸了摸腦袋,只覺得腦袋不夠用。曹正軒打了陽江晶森公司老總的千金,老總當晚還打電話讓他將女兒換去這個人的班上,這也太不合常規了!
“叫曹老師。”翁有財道。
“老翁,這種人還值得叫老師嗎?他太有辱於老師的稱號了!”橫肉女人道。
“你別插話。”翁有財近乎粗暴地打斷他老婆的話,問道,“哪個是齊奕紅?”
“是我。”齊奕紅往前挪了一步,“伯伯,情況並不是翁建碩說的那種。”
“我只問你,曹老師昨天有打你一個耳光嗎?”
“有。但那是因爲我昨天做錯了一件事情,該接受這種懲罰,和今天的事情沒有一點關係。今早是我和曹老師一起去食堂吃飯,我被石頭絆了腳,曹老師伸手拉我。”
“曹老師有沒有藉機非禮你?”翁有財進一步追問。
“怎麼可能?曹老師是這麼一個正義的人!”齊奕紅聲音高亢。
“怎麼不可能?”翁建碩叫道,“我兄弟們都看見了的,曹——老師去拉你不錯,但他故意貼着你的身子,而且,幾乎都要吻上你了!這還不是非禮?所以我就衝上去了!”
“這完全是誤解。伯伯,我有沒有被非禮我還不清楚嗎?是我身體太沉,曹老師一時拉不起來,”齊奕紅眼光在曹正軒臉上溜了一遍,“你兒子一腳將曹老師踹倒了,曹老師爲了不讓我摔傷,讓自己後背着地,我才趴在了曹老師身上。接着這些人就對曹老師拳打腳踢。對了,這個張警官可以全程見證。美女姐姐,你是警官吧?”
“咳咳,”齊奕紅這麼做,等於把張雨桐推向了“風口浪尖”,她不可能再沉默了,“翁書記,王所長,汪大,我是刑偵的張雨桐,這件事,我可以全程見證。”
“哦?你是刑偵的?那你一個警察在場,怎麼不阻止事態發展?怎麼允許這樣的事情在校園發生?”翁有財立馬拉下臉道。
張雨桐冷豔的臉變紅了,“翁書記,這件事情我是負有一定責任的。不瞞大家,最初我見到曹老師和一個女生貼得那麼近,也覺得很不雅,畢竟是在校園內,所以您兒子一夥人衝上去對付曹老師的時候,我的反應是比較遲鈍的。”
聽了張雨桐這一番敘述,翁有財似乎挺滿意地點了點頭。橫肉女人也咧了咧嘴。鄧傳江,許志有則交換了眼神。
“這是因爲這種事情我作爲一個警察出面很不適宜,”張雨桐接着說道,“只是我沒有料到這一夥學生會對曹老師下重手。把曹老師踹翻了還不算,還拳打腳踢,那簡直是往死裡整。尤其您兒子雙手都帶了指虎,曹老師的幾處明傷都是您兒子用指虎刺的。”
“張警官?”王和風叫道。
翁有財眉頭緊鎖。
“王所長,”張雨桐根本不理睬王和風的提示,“我是就事論事。”
“張警官,我兒子套的指虎那是小孩子玩的玩具,哪裡能夠傷人?你說話要注意分寸。”橫肉女人道。
“這會是小孩子的玩具嗎?”曹正軒從口袋裡掏出指虎,指虎上還留有紅色的血跡,“請大家看看,這種鐵器的東西,這麼尖銳,還不能傷人?”
“這個,這個,”翁建碩低頭看自己的雙手,“我說我怎麼找不到指虎了。”
“哼,這是你行兇的武器,我當然要保管好一點。”曹正軒聲音上揚。
“一個指虎,哪算得上行兇的武器,曹老師你太誇張了吧?”汪根禮插話道。
“這還不是行兇的武器?汪大隊長,這件事情如果不是發生在校園內,而是發生在社會上,都會重判的!”
“你——”翁有財惱怒至極。
在場的人都聽出來了,這是曹正軒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不是嗎,翁書記,”曹正軒道,“如果我瞭解的信息沒有出錯的話,您兒子是這一夥人裡頭年紀最大的,已經滿了十八週歲。您兒子小學留過兩級對吧?”
曹正軒這番話,高二文(4)班的學生還不怎麼明白它的嚴肅性,但在場的大人哪一個都清楚他的言外之意。
一個人,滿了十八週歲和未滿十八週歲,在刑法上,是有很大差別的。曹正軒點出這一點,無異於是對翁有財的威脅!
翁有財斜眼看了一眼曹正軒,才知道這個人很不好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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