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兇殺案”結案不久,地區公安局刑偵處正式成立,卞一鳴任處長,李雲帆任副處長兼政委,上面有人對鄭峰不務正業,頗有微詞,迫於各方面的壓力,鄭峰迴到地區公安局主持大局,這樣一來,下面的工作就要由卞一鳴和李雲帆去做了。
當然,鄭峰迴到地區公安局也只是權宜之計,抓階級鬥爭,是一個抽象而虛化的任務,可以多做一些,也可以少做一些,只要能跟得上鬥爭的形勢就行了,用鄭峰的話說,他還是有時間過問案子的,所以,從表面上看,鄭峰是離開了刑偵工作,但這絲毫不會影響他領導並參與歷史遺案的偵破工作。
根據鄭峰和李雲帆的意見,下一個歷史遺案是南山縣“11。7案”,也許有人會問,上一個案子叫“6。30兇殺案”,爲什麼這個案子叫“11。7案”呢?這個問題提的好。且聽筆者慢慢道來。
“11。7”案到現在還沒有定性,這裡面是有一些原因的。
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七號,南山縣公安局值班室接到南山縣東山公社派出所報案,稱東山公社護國大隊三裡寨村民繆智文於十一月七號凌晨突然離奇死亡,到公社派出所報案的人是繆智文的老婆張翠珍。
報案記錄如下: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七號的早晨六點鐘左右,張翠貞的大姑子繆智蘭見一向很早就起牀的哥哥還沒有走出廂房——平時,繆智文一般都是在五點半左右起牀,她就到窗戶跟前喊哥哥起牀,她喊了兩聲,哥哥都沒有答理她,繆智蘭就走進東廂房,只見哥哥臉朝牀裡,蜷曲着身體,躺在牀上,繆智蘭又喊了兩聲,哥哥還是沒有反應,繆智蘭就拍了拍哥哥的肩膀,哥哥仍然沒有反應,繆智蘭就拽開被頭,哥哥還是沒有動。繆智蘭預感不妙,就用手試了試繆智文的鼻息,結果大吃一驚,繆智文已經沒有了呼吸。
繆智蘭就喊醒了母親和小妹,小妹請來了鄰居張嬸子和三叔公。
張嬸和三叔公確認繆智文已經死亡。
下面是詢問筆錄:
“張翠珍,你沒有跟丈夫睡在一張牀上嗎?”
“當時,我不在家——我回孃家去了。”
“什麼時候回的孃家?”
“5號早晨回的孃家,我本來還要在孃家呆兩天,小姑子去把我喊回來了。”
“你怎麼回孃家這麼長時間呢?”
“我爹病了,讓人捎來口信,我娘死得早,雖然我有四個兄弟,但他們都分門立戶,另起爐竈,我爹只有我一個女兒,照顧我爹的事情,指望不上別人。”
“你爲什麼要報案呢?”
“我男人死的蹊蹺,死的古怪。”
“說來聽聽。”
“我男人身子骨一向很好,除了醉酒以外,從來不在牀上多躺一分鐘,好好一個人,怎麼會一覺睡過去呢?”
“平時,沒有生過什麼病嗎?”
“他從來不看醫生,身子骨很結實。”
“你男人多大年齡?”
“三十一歲。”
“還有什麼蹊蹺和古怪,你一併說出來。”
先看看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