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的時候是八個人,開了兩輛車,邸大隊他們一共四個人,兩個在前面開着一輛車開路,另外兩位在中間開着那輛廂貨車,車上拉着一車子價值連城的寶貝,最後面是那輛中巴車,車上是十位身着便衣,但卻人手一支95突擊步槍,甚至還攜帶了兩支衝鋒的特警,押着六名嫌犯。而我,則帶着大劉、小楊和另一名同事押着金老怪留在了鄭州郊區的那家農家山莊,等着釣回魚。
金老怪這人很喜歡喝酒,除了早晨,中午和晚上一般都會喝,爲了他能夠好好配合,我們滿足了他的要求,當然,不能讓他多喝。按他的說法,等他進去了,肯定不會再有酒喝了,在外邊漂泊這麼多年了,山珍海味,各地的名酒小吃,他也算是嚐了個遍,要說住監獄,他不怕,他最怕的是沒酒喝。我們陪着他左右沒事,總不能老是大眼瞪小眼吧?金老怪很健談,從他十九歲時跟他的爺爺學習如何探尋古墓,如何盜挖古墓,後來出師後,又怎麼獨自拉起一個團伙。他說他爺爺說了,如今不同於從前,乃是太平盛世,盜墓的風險太大了,但是風險與利益是共存的,正因爲是太平盛世,那些文物纔會更加值錢,而且這古墓是挖一個,少一個,導致文物只會越來越值錢。所以說,盜墓如今最爲重要的就是安全第一,千萬不能太貪了。金老怪聽進了爺爺的話,所以在找人上,最爲看重的就是人品,對,您沒看錯,金老怪說的,就是人品。
金老怪找的人全都是熟人,甚至是親戚,而且全都是經過金老怪仔細考察過的。首先,就是不能有太大的毛病,就是不能是那種吃喝嫖賭的人;然後,人還要穩重,不能是那種有幾個臭錢就得瑟裝逼的人;再有就是性格,不能是那種衝動偏激的人,而且還要忠厚老實,不能夠有偷盜欺騙的行爲。當然了,還要勤勞,象他老爹那種好吃懶做的人肯定不行,金老怪可不養閒人。自金老怪出道以來,也曾經被處理過,可只是涉嫌買賣文物,大的罪行卻沒有一點的證據,只是被判了兩年的刑。那是多年前的事了,自他出來後,做事就更加小心,更加隱秘了,他很少回家,就連他的老婆孩子都是經常地搬家。大約就在兩年前,他的老爹去世了,警察去他家蹲守了,他都沒露面,是他的老婆孩子出面處理的後事,他的兒子當時正在上大學,如今,早就上班工作了。至於金老怪以前的那些同夥,已經洗手的大約有十幾個人,那些人多數都是因爲年齡和疾病的原因而退下來的,他們每一個人都無一例外地得到了一筆較爲豐厚的封口費。如今,他們竟然多數都逍遙法外,甚至有人已經得以善終了。鄉里雖然也有人傳言他們參與了盜墓,可卻沒有一點的證據,而且他們也不可能知道金老怪的行蹤,因爲,換句話說,他們其實只是金老怪所僱傭的民工,只是幹些體力活罷了,比如挖掘,運輸,看守等,但他們的收入,一般一年會在十萬左右,而且管吃住,伙食還很好,自然比當民工強多了。
金老怪這個團伙常年來都至少有着一個窩點,這個窩點是會經常變換的,就好比他們現在新鄭的這個窩點,就是在踩好了我們順城市石龍村石勒墓的點後,纔將窩點選在了新鄭。他們這個團伙共有七個人,盜掘石勒墓出動了五個人,當然,金老怪是不會幹體力活的,他可是老總,還留下了兩個人看守窩點。是的,他們選擇窩點往往是看古墓的所在地,不能離得太遠,太遠了運輸不方便,但也不能太近,太近了,如果被發現有古墓被盜,怕會被查到,所以,必須要跨省。至於交易地點,同理,當然不會在窩點,金老怪選擇了距離窩點幾十裡地的一家休閒山莊,這樣吃住都方便。
金老怪說,在他進入到石勒墓裡的第一刻,看到那兩尊黃金衛士,他都被震住了。他甚至有了種預感,自己可能會載到這個墓上,因爲這兩尊金人太過貴重了,自己不該將它們挖出來的,個人恐怕會承受不起。我說幹你們這一行的還會迷信啊?他說這不是迷信,是一種道理,比如說,你讓一個一般人拿着一件寶貝,肯定會招禍的,除非他有着相當的實力,要不然還真不是好事,也就是俗話說的——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有什麼辦法沒有?很簡單,趕緊處理掉,吃虧也要儘快地賣掉,甚至直接丟棄掉。我其實真的想要洗手的,將這批文物處理個七七八八,解散了這個團伙。至於那兩尊金人,你們也許會在報紙上看到一個爆炸性的大新聞 :在某地的某處凌晨,忽然發現兩具金屬人,後被證實爲古代黃金衛士,絕對的國寶,價值連城,卻不知是被何人丟棄到了大街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