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了

在結案前的最後一次提審中,胡志軍問付運通,你對自己的一時衝動而殺人後悔過嗎?付運通說後悔,第一他後悔的是自己不該在慌亂中將妻子叫過來,也捲入了這樁案子,當時自己完全有能力一個人處理掉劉強的屍體,如果那樣就算是自己伏了法,被槍斃了,有妻子在也能夠撫養兩個孩子,奉養父母雙親,照顧好家庭,哪怕她再嫁一個男人也無妨;第二就是自己不該親手殺了劉強,比如說自己當時打暈了他,再綁縛了他的手腳,丟到飢餓的狗籠子裡,是不是我的罪名就可以輕點,不用給他償命了?對於他這種有些幼稚的話,大家都有些無語,都不知道該怎麼來回答他了。

劉強被殺案結案了,可何樹川失蹤案卻仍然沒有絲毫的進展,雖然我們並沒有放棄,可卻找不到此案的切入點,也就是嫌犯的破綻,即使大家也都想要破案,可卻不知道從何下手。我們警方認爲吳一凡是最大的嫌疑人,推測很可能是他將何樹川棄屍到臨山湖,可臨山湖大了去了,除非是屍體因爲某種不可知的原因自己冒出來,否則又怎麼去找。所以,這些日子以來,我們只能處理些小案子,並時刻都在監測着吳一凡夫婦倆的情況。同時,因爲同情心的緣故,我們也都在關注着付運通一案的判決情況。付運通的案子進展得並不快,原因很簡單,正所謂是法外亦有人情,因爲此案的特殊性,即使是公檢法的一些領導,他們也有着同情之心,希望能夠留下過失殺人犯付運通的一條命。

付運通家境殷實,他的電料門市生意一向不錯,先是他的妻弟很快就接手了他的門市,並且籌出了一大筆錢來賠償給劉強的家人。雖然劉強的家人一開始也想要付運通償命,後來在金錢與有關人員的勸說下,漸漸地也鬆了口,在大約三個月後,案子終於判了下來,付運通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能夠留下他一條命,真的已經算是他相當幸運了,畢竟他可是殺人碎屍,甚至還餵了狗。當然,這主要歸功於家裡有錢,還有,劉強因爲貫好吃喝嫖賭,與家人的關係一直不好,甚至他還動不動就打罵他的老婆,以至於鉅額的賠償金獲得了他家人的諒解。更重要的是,付運通的妻子判二還緩三,終於能夠出來支撐這個陷於風雨飄搖當中的家庭了。

經過一段時間的來的接觸,尤其是在付運通案的偵辦當中,我對安靜這位女同事更加熟悉了,因爲在這件案子上,她是最爲熱心的那個,口口聲聲地說劉強罪不可赦,付運通雖然殺人不對,但是也算是情有可原,更重要的是,她竟然真的對此案有所影響,起碼影響到了法院的的院長。這事我以前是真不知道,還是最近一次胡志軍與我和趙增春喝酒時才露了幾句,說安靜不是本縣的人,是跟着她姑姑來到這裡的,她姑姑就是縣法院的院長。

聽到這裡,我的心裡漸漸發涼,我與安靜從認識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無論怎麼說,她都算是位美女,尤其是最近這段時間,關係是越來越好,而且又年齡相當,脾性相投,沒有點想法是不可能的,不知不覺間她已經走到了我的心裡。一開始的障礙是宋爲虹,可隨着時間的推移,宋爲虹漸漸地成爲了一段記憶,畢竟我與宋爲虹交往的時間不長,在最好時也就是拉拉手,還沒有更進一步的關係。可是現在,在面對安靜時,我卻產生了一種自卑感。宋爲虹雖然也是名醫生,家裡還是農村的,可是人家安靜卻是市裡的,姑媽還是法院院長,可能隨時都會調到市裡,這讓得我這顆屢屢被打擊過的心,早已失去了自信。

當警察真的挺危險的,我以前雖然也經歷了幾次抓捕,但最多也就遭遇些輕微的反抗,並沒有覺得有多危險。雖然胡志軍和趙增春不止一次地警告我,在抓捕時千萬不能將罪犯當做正常的人類,要將他們當做是兇猛的野獸,下手一定要狠、準、穩,但我並沒能真正的意識到從警的危險。

這一天夜裡十一點多,刑警隊接到來自城關派出所的救援,在縣城裡的一家歌舞廳門口有兩夥人發生了衝突,而且人數越聚越多,隨時可能發生聚衆械鬥。當時的值班領導是指導員劉進宏,正在值班的我和安靜被劉進宏派去協助辦案。

我們趕到的時候,雙方糾集的一幫人正準備要開幹,當時派出所的三名民警正在竭力的勸阻,但是因爲雙方的人數衆多,他們已經控制不住局勢了。那些都是二十來歲的小小混混,大多都拿着鎬把和鐵管之類的東西,我和安靜閃着警燈跳下車,雙方倒是愣了下,但似乎是看到只有我們兩個年輕人,其中還有一個女孩,便又掄起手中的傢伙朝着對方砸去。派出所的民警雖然站在中間阻攔,猝不及防下甚至有一名中年民警被一棍子打到了頭上,瞬時就倒在了地上。我急了,立馬快步上前,將那個對民警下手的傢伙一腳踹倒在地,但隨後就又有一根鎬把兜頭就朝着我砸了下來,我耳邊分明聽到了那根鎬把所帶起的風聲,我一扭頭,用左臂將那根鎬把撥開,立即就感覺到左臂一陣的疼痛,我還聽到身後的安靜發出了一聲尖叫,我迅速拔出了手槍,朝着天上開了一槍,立即,那些正在大打出手,棍棒亂飛的小流氓們全都停了手,我舉起槍對着他們當中最靠前的一個傢伙大叫道:“放下武器,舉起手來,再敢動手,我就開槍了。”可那傢伙只是愣了片刻,就丟下手裡的鐵管,掉頭就跑,有了他的領頭,別的小混混也都立馬跟着作鳥獸散。我自然不會開槍,我雖然不是老警察,但也清楚,開槍嚇唬嚇唬就行了,但要真的傷人則完全沒有這個必要。這種案子很好查,雖然他們現在跑掉了,但明天,不,甚至就在下半夜,就能查個清清楚楚,更何況,現場還丟下了兩三個因爲受傷沒能逃走的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