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的一首《紅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聲和現狀,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所以,有些人總喜歡帶有挑戰性的事情,古語有云: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凡是得不到的,纔是最好的。所以,好多人都懷着這樣的心態,某天就變成了傳說中的“小三”。
當然,也有那麼一小部分的人在爲第三者申辯,她(他)們不過是爲了幸福去戰鬥,難道這也有錯嗎?
有錯嗎?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多難回答的問題,答案早已經擺在了那裡。雖然法律上沒有規定,但是,在道德上卻是錯的,那樣的一類人變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爲了一時的快樂,爲了隨時會消失的幸福,這樣的交換真的值得嗎?傻子纔會回答,值得。
而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奸*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個人的自由是在法律的大框架下采用有的,一個人爭取幸福的權利更是在法律和道德雙重框架下才會受到衆人的支持。
然而,有些人即使被威脅,明知是犯罪,卻還是要一如既往的硬闖……
“首長,門口有人找。”門崗上再次打來了電話,這已經是今天的第三次了,雖然站崗的小兵也已經換了三班,但是要知道一傳十,十傳百,此刻也已經是人盡皆知了。正在休息的士兵正在聊着一直等在門口的那個女人,那不是首長的小妻子。
“不見!”君威生氣的掛斷電話,這是他第一次對戰友這麼無禮。可是,此刻的他已經被外面的女人煩死了,差點就爆發了,沒想到自己會有被女人堵在兵營裡的一天!
“君威
啊,我覺得你還是出去一下比較好,這樣下去影響不好。”張政委好心的建議着,本來就因爲小遙出國了,君威的脾氣變得越來越煩躁,現在又經常來個搗亂的女人,據說是首長的青梅竹馬,可是以前怎麼就沒見過呢?!現在跑到這裡來鬧,最後受罪的可是他們這些無辜的人啊!
“我不去,去了會更麻煩,我會打電話找人把她帶走的,以後交代門崗,這個女人要是再來,就給我打回去。出了事我負責!”君威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手中的鋼筆被他重重的拍在了桌子上。
“好了好了,先不要生氣,不要這麼衝動,事情還不至於這麼難處理。”張政委極力想要勸住君威,省得他一旦衝動了,後果會不堪設想。
“呼!張大哥,我沒事。這件事不能心亂,我這就打電話讓木易來把她帶走。”君威長長的吐了一口氣,他以後出門是不是要掛上個牌子,上書:我是我老婆一個人的,其他女人勿近!
張政委無奈的搖搖頭,轉身走出了辦公室,怎麼君威沒結婚前的時候沒有見過這麼瘋狂的女人呢?如果那樣的話,估計故事就不是現在這樣了。
“喂,木易。你趕緊過來把魏清淺那個瘋子給我帶走!我不想看到她,還有,警告魏永生,如果再這麼放任他的女兒,休怪我不客氣。他的破公司我還看不到眼裡去!”
君威第一次一口氣跟木易說這麼多話,一直以來他給木易的印象就是一個字“忍”,一直很淡定的人,此時竟然變得如此的暴躁,還開始放狠話,看來確實是被魏清淺氣到了。
“好的。”木易點頭答應了,他當然不會出面,但是卻有必要給魏清淺,給魏家一個教訓,孩子是不能這麼放縱的,之前君威沒有結婚的時候爲什麼沒有人提出來讓兩人在一起,現在結婚了又出來鬧事,是不是太小瞧君威了一點兒!
……
掛斷電話,君威有些無力的把自己埋進椅背中,看來他需要回家一趟,這樣下去不是辦法,他不能讓魏清淺繼續打着自己老媽的名號再來兵營裡搗亂。
他起身,邁着修長的雙腿走到辦公室門口,從衣架上拿下外套來,出門。
……
“叮咚~叮咚~”君威煩躁的按着家裡的門鈴,出門的時候竟然沒帶着這裡的鑰匙。
“來了,來了。喲,小威啊,怎麼沒打電話就回來了?”君母打開門,發現竟然是自己的小兒子回來了,這孩子可是有段日子沒見了。
“媽,你能不能不要再讓魏清淺去兵營給我送這送那的,我什麼也不缺,而且她去根本就不合適!”君威皺着眉頭,隨手踢掉了腳上的鞋子,繞過君母直接走進了客廳。
“怎麼就不合適了?你媳婦倒是合適了,但是她已經飛到大洋彼岸了,她能照顧你嗎?!”君母聽到兒子這次回來竟然是來興師問罪的,脾氣也一下子上來了。
“她去美國是我讓她去的,她還因爲這件事跟我吵了一架。媽,你不要一直對小瑤有偏見好不好,她纔是你的兒媳婦,魏清淺什麼都不是!”君威沒想到小遙的離開會讓自己的生活變得一團亂,現在他真的是後悔了。
“君威,你怎麼說話呢!”
“媽,你以後最好不要再跟魏清淺來往,魏叔叔當年送你跟大哥去醫院的情誼我覺得我們已經換得差不多了,他們家因爲這件事從我們家得到的好處已經夠多了。如果將來因爲你的縱容讓魏清淺繼續騷擾我,那麼造成什麼後果,我會讓魏家擔也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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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提前祝大家婦女節快樂啊!哈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