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泰信和李成明提到的霓虹兩大歌姬,並不是戲稱。就如同奧特曼在霓虹有着超然的國民地位、甚至於評出了“平成三傑”這樣的稱號一樣。霓虹音樂界新千年前後也有着“平成三大歌姬”這樣的說法,指的是這時期霓虹最強的三名solo女歌手,她們分別是:宇多田光、濱崎步、倉木麻衣。
其實嚴格來說也有個四大歌姬的說法,即還要加上三人的前輩安室奈美惠,但是最後這位出道太早,這個說法很難被接受:
安室奈美惠92年出道,一般被霓虹稱爲“元祖歌姬”,與她同時期一起最出名的兩名女歌手是她和華原朋美,而三大歌姬都是98-99年纔出道,四人不算同期。新千年正好又趕上安室奈美惠的低谷期,銷量什麼的同時期確實比不上三人。主客觀因素合在一起,四大歌姬的說法也就不了了之了。
從時代的大背景來看,二十世紀末二十一世紀初的這十年,是世界各國急速城市化的十年。大多數新興工業國的城市人口第一次超過了農村人口,同時,這時期也是互聯網剛起步並且飛速發展的十年。但具體到2008年的此時此刻來說,互聯網還是一個與大多數人沒有太多關係的產業。
這時期東亞各國的互聯網根本談不上發達:夏國的微信沒誕生、半島的Kakao也沒誕生,而Line在霓虹發展還很不順利——總之,一方面來說,絕大多數人都離開了自己的熟人社會,輕易無法返鄉,移動社交的需求市場是空前龐大的。另一方面來說,城市人羣的娛樂業在此刻更多的是指傳統的音樂、舞蹈、影視、戶外體育活動等,而不是多指網絡遊戲。
所以回到孫泰信二人的話題裡:宇多田光和濱崎步到底在此時的樂壇有什麼地位?
80年代出生的這批人,在讀大學的時間普遍就是前面說到的這十年間。所以,他們是最後一批傳統娛樂模式下成長起來的年輕人。而對於這一代人來說,音樂和體育,是沒法與日常生活分開的生活必需品。
所以此時霓虹、半島、夏國等東亞國家的大學生人羣、尤其是男性人羣中,各有着三個十多年以後也沒法相互調解、妥協的爭議話題:
在體育界,這三個爭議分別是:1.NBA裡,科比與詹姆斯哪個更厲害;2.這一輩的世界級球星裡,巔峰期的大羅和齊達內誰更強;3.這兩年最亮眼的足壇新星C羅和梅西,誰更有可能是下一個球王。
而音樂界,也同樣有着三大爭論:1.同時期的歐美歌手裡,艾薇兒和布蘭妮哪個更厲害;2.專指夏國音樂界,冷門歌手孫燕姿和百變舞后蔡依林誰是一姐;3.霓虹的宇多田光和濱崎步,哪個纔是平成三大歌姬之首...
總之,最後這個問題僅在此時的霓虹而言,雙方粉絲也是打出了真火的,雙方甚至有過千人級別的真人全武行——不是這一時期出生的後輩,恐怕很難理解此時的年輕人們對於音樂和體育的那種狂熱地喜愛程度。
十多年以後,我們可以回過頭來,各用兩段話來總結宇多田光和濱崎步:
1983年1月19日出生於美利堅紐約州曼哈頓,作爲美籍日裔女歌手、詞曲作者、音樂製作人以及電臺主持人的宇多田光,16歲便以R&B風潮席捲霓虹,她改變了東亞的R&B音樂,以一己之力帶起一種在亞洲的冷門音樂風格。首專是霓虹乃至亞洲銷量最高的專輯,二專首週三百萬的銷量曾是世界紀錄(現爲世界第二),
僅靠三張專輯就創下1500萬張的驚天銷量。
專輯四次年冠爲女歌手第一,原創專輯爲女歌手最強,從未跌出過原創專輯女歌手年冠。擁有驚人的作曲作詞天賦,雖然演唱不是最頂尖的但是綜合才華非常高,現在創作仍然厲害,日後又是常青樹。是安室奈美惠宣佈引退前國民度最高的女歌手,常年成爲霓虹最受喜愛的女歌手。
1978年10月2日出生於霓虹福岡縣福岡市早良區,作爲霓虹籍女歌手、詞曲作者、演員、模特、主持人的濱崎步,是席捲亞洲引領時尚潮流的女歌手,唱片大賞三聯史上第一,總銷量爲霓虹歷代音樂人第四、女歌手第一(不算akb48歷代第三)。
超過五千萬的銷量、1300億的銷售額可見其巨大的商業影響力。福布斯公佈的女歌手收入全球前十唯一亞洲人。手握女solo最高銷量精選。連續13年銷售額都是女歌手前二。並且連續多年爲紅白開場。雖然現在flop,但光輝的記錄留在大家的記憶裡。
回到2008年,此時,隨着百代唱片的急速衰落,霓虹乃至全球的唱片公司都把目光聚集在了這塊大蛋糕上。而此時宇多田光的唱片約,就在百代唱片。
演藝界的個人合約可以簡單地分爲兩種:全約和分約。
全約是指演藝經紀公司打包一次性獲取藝人的全部獨家經紀權。
分約則是指演藝經紀公司取得藝人的某一領域經紀權,如“唱片約”、“影視約”、“綜藝約”、“直播約”等。
我們常說一名演員或者歌手,是哪一家公司的人,這個哪一家,其實一般指的是作爲演藝人最重要的一份合同,即本人的全部經濟簽約合同。
絕大多數中低層演藝人籤的是全約,但在某些方面有着突出才能的演藝人,則會視自身價值,分別籤分約。舉個例子,一名主業是一流歌手、副業是二流演員的演藝人,他/她的最有價值的合約當然是分約裡的“唱片約”,其次是“影視約”,最後纔是其他各種打包合約。
而到了超級巨星的地步,比如半島的李貞賢、兩人談到的宇多田光等,她們的合約更多是需要自己本人成立個人事務所來打理了——到了這種演藝界某一方面的頂峰或者影、視、歌、商、綜多棲突出發展的地步,這種級別的演藝人,沒有任何一家大公司會拿下她們的全部合約。
一方面,頂級演藝人自身不會同意這種毫無自由的選擇;另一方面,各公司也怕被一個身家價值動輒以億萬計的巨星拖垮,變成全公司與巨星本人綁定、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局面。
宇多田光的首張日語專輯《First Love》1999年3月10日發行,發行首周憑藉202.6萬張的銷量獲得公信榜專輯榜冠軍,並連續獲得專輯榜六週冠軍。截止至2001年1月,這張專輯在九個月內憑藉765萬張的銷量成爲公信榜歷代最高銷量的專輯,在榜時間85周。
也就是說這姐姐正式出道不足一年,僅憑第一張專輯九個月的銷售分成以後,就完全財務自由了。並且由於霓虹音樂版權制度極爲完善,她每年都要拿八位數乃至九位數級別美元的版權費。
對比某些霓虹樂壇出道近五年、從沒上過公信榜、唱歌出專輯沒賺過錢、不提及國籍、職務和姓名以便保全他面子的半島某CCM公司現任孫泰信社長,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心。
那麼孫泰信是怎麼與宇多田光熟識起來的?說來也巧了,宇多田光完全是個宅女加文藝女青年的性子,她的“唱片約”簽在百代唱片,完全是因爲這家公司的合同很寬鬆,她早就不差錢,玩音樂純屬愛好。
而孫泰信和李成明,則是連包含兩人演藝界全約的個人事務所,都掛靠在了百代唱片的。巧合的是,兩人也不差錢,玩音樂同樣是純屬愛好。孫泰信更是個完完全全的文藝男青年,淨整些沒用的。
前者憑才能全職文藝,後者憑鈔能力全職文藝,某種程度上竟然意外地合拍,大家又都是80年代前五年出生的音樂人,不存在什麼代溝,又有共同話題,於是很快熟悉起來,成爲好朋友——與織田哲郎的順利相識相交,也是出於這個原因。大家都喜歡音樂、多少都有着音樂方面的創作才能,更重要的是彼此都無所求,這樣反而合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正道。
“我們得想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一方面不傷害與光姐的關係,另一方面又能達到我們的目標。”孫泰信看着李成明,認真地說。值得一提的是宇多田光姓宇多田,名光,她不姓宇多(請多年喊着宇多.田光.的假粉絲自己去面壁)。
李成明覺得這件事情很有些棘手:“要與光姐談她的經濟合約的新選擇,她這種級別的歌手,那必然是涉及到霓虹三大唱片公司乃至於全球三大唱片集團的事情。 這麼大的交易數字,咱們很難顧全與她的私人關係。”
孫泰信笑了,笑得很燦爛:“成明,要論金融、論商業,我完全趕不上你的零頭,但是你們這些高智商人士,總是喜歡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李成明一愣,想了想:“你的意思是這件事我們完全不從商業模式入手,只從朋友關係入手?也是,我們CCM公司,目前也沒資格在霓虹樂界談什麼商業模式。”
“不不不”孫泰信笑着搖搖右手食指:“音樂上的事情,就要從音樂上來解決。”說到此處,他腦海中有靈感閃現。
樸素妍她們的主打歌是《Bo Peep Bo Peep》,CCM公司的編舞指導組討論過以後認爲,這歌該用貓咪的初概念,走可愛路線。
而宇多田光這姐姐他知道,非常喜歡熊,甚至被粉絲叫做熊光。
她有一隻產自夏國的大玩偶熊,用夏國的大姓”張“命名,稱其爲“Kuma Chang”。宇多田光睡前會和它聊天,並常將合照上傳在個人blog,甚至旅遊時總要一起帶上飛機。
兩人私底下時不時有聯繫,互通有無。過年的時候,宇多田光表示今年自己三月份的新專輯裡,她以自己的熊玩偶爲原型創作了一首兒歌。
貓咪與熊?是不是可以在這裡面大做文章?孫泰信的腦回路完全與那些商業精英不同,但是他真的很容易就能理解宇多田光這樣純粹的藝術家。
越是純粹的人之間,似乎越能碰撞出真正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