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剛剛被黎清清撿回去時,秋色還不叫秋色,至於她名字到底是什麼,她自己也記不清了。
從她有印象起,她就是個孤兒,每天混跡於街上,委身於破廟,餓了就去乞討。
她也不知道,爲什麼街上跟她一樣大的小孩子,都能有爹孃帶着一起上街,給她們買糖葫蘆,漂亮的新衣服,而她沒有。
她看着自己身上破破爛爛的幾塊破布,第一次有了羨慕的感覺。
她也很想要新衣服,顏色花花的,粉粉的,聞起來有棉花的香味,穿起來特別暖,一個人在街上過夜都不怕冷。
“丫頭,快回家,今天我討到一個大饅頭,特地留給你的。”跟她說話的是一個老乞丐,歲數不太清楚,在她記憶裡,老乞丐一直都是駝背瘸腿,花白的頭髮,以及全是麻子的臉。
他很老了,經常一個人縮在巴掌大的破廟裡,哎喲哎喲的叫喚着,偶爾還會咳嗽幾聲。
可是他對她很好,老乞丐每次討到白白香香的大饅頭,總會留着她,這次也是一次。
她跟着他回到了廟裡,看着老乞丐一臉寶貝的從懷裡掏出熱乎乎的大白饅頭,或許因爲她年紀小,還不大懂,她記得的,只有饅頭香香甜甜的味道。
她也曾經問過,“老乞丐,你爲什麼不吃饅頭呢?我可以分你一半,我們一起吃,饅頭可甜了!”
老乞丐總是搖搖頭,“我吃飽了,今天東街賣面的老闆好心,給了我一碗剩面吃,這饅頭就你吃吧,小孩子要長身體的。”
她每次都是似懂非懂的點頭,“哦。”
後來,老乞丐死了,冬天死的,那年冬天特別冷,破廟太破了,沒擋住風,第二天她叫老乞丐一起去討飯時,就怎麼也叫不醒他了。
她守着老乞丐好幾天,每天把討來的東西,放一半給老乞丐留着,她以爲他會醒過來的。
直到有一天,幾個長的很壯實的人,來了廟裡,直接擡走了老乞丐。
說是死了這麼多天了,這天還好夠冷,不然早臭了。
她傻傻的跟了一路,後來跟丟了,她失魂落魄的回到廟裡,還沒有意識到,老乞丐是真的回不來了。
從那天以後,她就開始一個人乞討,可是她年紀小,個子也矮,每次有好心人給她點吃的,就有別的乞丐來搶,餓了幾次肚子,她學聰明瞭。
每次一討到東西,就往嘴裡塞,要是運氣不好,被人搶了,她就用手抓用齒咬,拳打腳踢不要命,也要搶回來。
許是次數多了,周圍的乞丐都知道了她的厲害,終於沒有人敢再搶她的東西吃。
日子就這麼過着,她以爲這樣就是她所有的記憶了。
她依舊會站在街上,眼巴巴看那些來來往往的小孩子,身上穿的花衣裳,也會看着別人手上的糖葫蘆咽口水,可是她終於不再羨慕別人。
因爲她羨慕不來。
直到八歲那一年,她跟隔壁村的小乞丐打架,被關在了破院裡,關了整整兩天,她怎麼都出不來,最後只能壓下心裡的恐懼,爬上了土牆,從高高的土牆上直接跳了下去。
摔的很痛,她印象很深,可印象更深的是,她咕咕響的肚子,她很餓。
那是她長這麼大,第一次偷饅頭,依舊白白香香,可是她不過吃了兩口,就被老闆抓住了。
那是個很兇的老闆,全身肥肉,惡狠狠的叫她給錢。
她哪裡會有錢?她默默的將饅頭一口吞下,做好了捱打的準備。
她曾看到過偷東西的人,最後都是付不了錢就捱打。
當那一巴掌打下來的時候,她還在想,這人的巴掌一點也不痛,然後她就看到了,這一輩子最難忘的畫面。
站在她面前的,是一個長的像瓷娃娃一樣的小女孩,她的眼睛很漂亮,睫毛很長,皮膚白白嫩嫩,看起來真好看。
這個小女孩,比她見過那些大街上的孩子,要好看的多,衣服也要漂亮的多,不知道爲什麼,看見這個小女孩,她忽然覺得自己很醜,忍不住想躲起來。
“吶,老闆,給你錢,再給我一籠饅頭。”
小女孩的聲音也很好聽,軟軟糯糯的,比她吃過的大白饅頭還甜。
“好咧。”剛剛還凶神惡煞的老闆,這一刻也變得眉開眼笑,還一臉樂呵呵的用油紙包好了饅頭,遞給小女孩。
她看着那被油紙包住的一籠包子,忍不住嚥了咽口水,她還是很餓。
“吶,給你吃。”小女孩直接將一包饅頭,都放在了她手上。
“謝謝。”她第一次跟人說謝謝,也是第一次這麼窘迫,就連手上的饅頭,一瞬間都有些燙手。
“快吃吧,你肯定餓了。”小女孩的眼晴極其明亮,就像小星星一樣,這是她見過最美好的東西。
她再也來不及多想,狼吞虎嚥的拿起饅頭往嘴裡塞。
也不知過了多久,小女孩突然開口跟旁邊的人說道,“師傅,咱們把她帶回家吧~”
她才注意到,原來小女孩身邊還有個人,一個長的很精神的老頭。
“好,反正你都撿了好幾個回去了,也不差這一個。”老頭很寵溺她,都沒有拒絕。
然後她就聽見,那小女孩的聲音在問她,“你願意跟我走嗎?”
她想說願意,可是吃饅頭吃的太急,她喉嚨一下說不出話來,她怕小女孩不懂,用力的點了點頭。
“吶,那我們就是一家人了。”小女孩嘻嘻一笑,也不嫌她髒,直接拉起了她的手。
“我叫黎清清,你有名字嗎?”
名字?她沒有,所以她搖頭了。
“沒有名字啊?那我叫你秋色好不好?”那個叫黎清清的小女孩,給了她名字,她也,有名字了。
秋色,真好聽的名字。
她叫秋色,她這一輩子不能忘的三個字,是黎清清,從那一刻起,她就是這樣告訴自己的。
跟着黎清清回到了所謂的家,秋色才知道,只是在山上的一座很大的房子罷了,這個家裡還有很多人,個個都比她好看,她第一次開始懂的了自卑。
長得很好看的兩個小男孩,一個臉胖胖圓圓的,特別可愛,另外一個悶悶的不怎麼說話。
還有一個小女孩也是,看起來很沉默,她有些不安,這些人會不會不喜歡她?
“來新朋友了,她叫秋色喲,咱們以後可都是一家人了。”黎清清是這樣介紹她的。
她也開始分清,長的看起來很可愛的叫即墨,他年紀最大,只是看起來顯小,悶悶的是非白,很安靜的女孩子叫青蘿。
她們跟她一樣,都是被黎清清撿回來的。
這三個人裡,只有年紀最大的即墨最自來熟,剛介紹他就跑過來跟她打招呼。
“秋色,你可是我們家的第三個女孩子!”
她有些惶恐,隔壁村的小孩子都只會欺負她,這裡的人似乎都不一樣?
或許是因爲她是被黎清清帶來的,她每次不安都會看向黎清清,希望得到一絲安慰。
黎清清給她的,永遠都是一個甜甜的笑,莫名就讓她放輕了防備。
青蘿帶她去洗了澡,換上了乾淨衣服,她也變成了,曾經羨慕的那些幸福的小孩子。
然後,她就開始每天和非白三人一起,學寫字讀書,練武。
她不懂,有新衣服穿,也有白饅頭吃,爲什麼還要學這些呢?
即墨說,因爲我要變成男子漢,保護清清啊!
保護清清?她心裡想了想,突然覺得,自己也找到了目標。
清清比她還小三歲,長的又軟軟糯糯,一點攻擊力都沒有,萬一以後有人欺負她怎麼辦?所以她要保護清清!
或許是有了目標,她學東西也變得特別快,就連師傅都誇她,可是她還是自卑,不太敢說話。
記得那個時候的清清,是經常不在家的,非白說,清清還有一個家,她只能有空纔會回來看她們。
那天清清回來了,還給她準備了禮物,是一條紅繩手鍊,據說是清清自己編的,還說,這條手鍊只有她們倆有。
這是秋色第一次明白,什麼叫做滿足。
戴着這條手鍊,她如獲至寶,而跟衆人的相處,她也終於變的開朗起來。
從一個乞丐,變成清風樓的護法之一,幾年的時間,給了秋色太多的變化,唯一不變的,就是她總是看向黎清清的眼神,帶着炙熱的保護欲和深深的沉重。
“秋色,快點出任務,這次是我們兩個一起出手!”即墨大大咧咧的叫喊着,在門口等她。
“來了,你催什麼!”秋色掃了他一眼,拋了個媚眼,只是那臉上,一點妖媚之氣都沒有。
即墨縮縮脖子,“秋色啊,你這招對着外人用就算了,咱們自己人就不用了吧。”
“少說廢話!”秋色直接扯住了他的耳朵。
現在的她,已經完全融入了這個家,清風樓是由清清和風殤建立的,師傅在看着清風樓建成的時候,滿意的去世了,秋色那時候才知道,原來師傅的武功雖高,身體卻不好,已經沒有幾年可活,可他放心不下黎清清,所以才任由黎清清將他們撿回來,以後一起作伴。
可現在,她也得知了,清清的那個家,沒有親人,只有一羣利用她的勢利眼罷了。
即墨,非白,還有風殤,都不願意讓黎清清吃苦,可是她每次都不答話,也不願意待在清風樓,一到十五,她還是會照樣回到丞相府,割腕放血去救她那個假心假意的親姐姐。
風殤是師傅的親傳弟子,不同於他們是被撿來的,風殤是師傅的傳人,也是師傅親自教授的,比她們要厲害的多,同時,風殤也是清風樓的樓主。
這次的任務,就是風殤吩咐他們兩人去的,秋色心裡暗自疑惑,這幾年,清風樓的名聲已經極大,成爲了江湖十五大勢力之一,還有什麼事值得清風樓兩個護法出手?
即墨沒有說話,只是笑的有些難看,不負往日的嬉皮笑臉。
直到那日,清清失蹤,風殤震怒,調用了整個清風樓去查探,他們一行人也趕到了京城,最後是她在一個破廟裡找到了清清。
清清受了些傷,她本以爲不重,就隨意幫她處理了。
後來還是非白髮現了不對勁,幫她重新處理了傷口,還質問她,“你知不知道你再這樣下去,頂多就能再活兩年!”
秋色忽然就覺得天崩了,清清是那麼美好的一個人,怎麼可能只剩下兩年?
後來,整個清風樓都開始不顧一切的尋找天香豆蔻,這是唯一能救清清的東西,她也無比的上心,一有天香豆蔻的消息,就親自去查探。
讓她唯一驚訝的一件事,就是清清跟修羅殿的殿主鬼閻王樂無言相愛了,這件事也讓非白深受打擊,他們幾個從小一起長大,都知道非白對黎清清的心思,可是清清有選擇自己愛人的資格,她愛上樂無言,要跟樂無言在一起,他們只能選擇放任。
這是她第一次看到非白這麼脆弱的樣子,就連即墨叫他木頭,他也眼都不眨,她心裡有些難過,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對她而言,非白也是親人,看見他這樣,她心裡也很不好受。
“非白,你要知道,我們從小一起長大,你認識了清清這麼多年,如果她喜歡你,早就跟你在一起了,她沒有愛上你,只是把你當親人,你不要難爲她。”
她勸他,卻沒有一點用,她只能讓清清親自來跟他說。
她就躲在不遠處,聽着他們的談話,看見清清說了狠話獨自離開,卻一個人蹲在門外,無聲的哭了許久,她心裡很不滿,於是衝了進去。
“非白,你還記得我們小時候說過的話麼?我們的目標從來只有一個,就是守護清清,可是你竟然害她爲你哭,你知道清清有多堅強,你就是這麼守護她的麼?”
就算當不成愛人,也可以繼續當親人,能待在她身邊繼續守護她,爲什麼非白想不通呢?
所以她實話實說了,而清清爲他傷心流淚這件事,也讓他重新清醒,熟悉的非白又回來了,只是卻變得更加的沉默寡言了。
秋色心想,原來愛情是這麼一樣不理智的東西,她和即墨第一次談心。
即墨喜歡她,她也喜歡即墨,其實這件事所有人都知道,而他們也是默認,卻不曾戳破過。
可是一想到非白現在的境地,她又在想,自己到底在拖沓些什麼呢,能遇到一個喜歡的人多不容易啊,她一點也不想變成非白那樣。
所以她把話說開了。
“即墨,等清清的病好了,我們就成親吧!”
即墨第一次傻了眼,整個人呆呆愣愣的,話都說不完整,“你說……什麼?”
“我說,等清清病好了,我們成親吧!”她笑着重複,有一個也愛自己的愛人,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她恨不得現在就跟即墨在一起。
這件事發生之後,她跟即墨之間的關係就變得更加的親密,也經常黏在一起,其他人也不戳破,就是笑眯眯的打量着他們,看的他們直臉紅。
甚至還在暗地下商量過,等他倆成親,他們要送什麼禮物。
好消息一條接一條,天香豆蔻的消息終於也有了消息,據說在楓葉林,將要出售三件寶物,只接受以物換物。
風殤十分重視,帶着她親自趕了過去,卻在楓葉林逗留了下來。
沒過幾天,那個跟清清相愛的男子,樂無言也趕了過來,據說是爲了清清,後來連清清也來了。
她心裡很高興,有這麼多己方的人在,這天香豆蔻到自己人手裡就容易的多,可是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要交換天香豆蔻的東西,竟然是傳說中的不死草。
樂無言果然是愛清清的,他一知道需要不死草,就打探出了不死草在嶺南之巔的消息,還要親自趕過去。
可是在他走之前,她卻發現了一個秘密,樂無言跟明家的人有聯繫,那個明家的人,還叫他主子。
風殤不放心樂無言一個人,兩人一同去了嶺南之巔,嶺南之巔那般危險,哪怕是武功高深的樓主,只怕要得到不死草也不容易,她心裡擔憂卻不敢表現出來,因爲清清比她更擔心。
“清清,我們離開這吧。”
“好。”
跟清清一起離開楓葉林時,來了一個叫明奕的男子送她,看那男子的樣子,對清清分明也是心存愛意,秋色心裡好笑,咱們的小清清心地善良,長得又是美若天仙,這樣一個性格好,長相好的女子,被人愛慕是很正常的。
清清回到京城之後,她就去查探了一些消息,還有就是關於那個明奕的,她知道了許多,也裝作不知道,暗暗寫下了一封信。
後來,就聽說風殤和樂無言回來了,只是兩人都受了傷,她去接了兩人,自然清楚風殤只是輕傷,而樂無言,是真的身受重傷,如果不是有風殤揹他回來,只怕他的命都丟在那了。
秋色有些忐忑,樂無言分明是愛極了清清的,那封信會不會破壞兩人的感情?
“秋色,不死草交給你,由你去換天香豆蔻,對了,叫上即墨還有十二魔影,不然我不放心。”風殤還是第一次這麼囉嗦,這也代表了他對天香豆蔻的重視。
她心裡暗暗下了決心,一定要把天香豆蔻帶回來,讓清清變成健康的樣子,然後……
她就和即墨成親,在清風樓當一對璧人。
走之前,她還是忍不住去探聽了清清的想法。
“清清,樂殿主對你好不好?”
“他對我很好。”清清笑的溫柔,她眉眼間全是幸福的模樣,秋色不再提信的事,她想清清現在這般幸福,之前的事,還有什麼好計較的呢?反正樂無言是真心愛她就夠了。
她離開之前,將信交給了非白,只告訴他,如果有一天,樂無言對清清不好,或者兩人之間有了問題,再交給清清。
她和即墨,帶着十二魔影成功換回了天香豆蔻,握着那巴掌大的紫檀木盒子,她心裡撲通撲通跳個不停。
這裡面,裝的清清的希望……
然而,她卻沒有想到,在楓葉林不遠的峽谷外,竟然有埋伏,當看見那峽谷頂上密密麻麻的勁弩,她就知道,這一場,她是躲不過去了……
眼看着十二魔影一個個重傷倒下,眼看着他們臨死還擋在她身前,只爲了保護那一個盒子,她就覺得滿心的希望。
一定要,把天香豆蔻帶回給清清!
她肩膀受了傷,輕功也不如即墨,她知道要怎麼做。
“即墨,帶着天香豆蔻走,我幫你擋着!”
“你走,我留下!”這個說要跟她成親的男人,現在滿臉的痛楚,那張永遠掛着痞笑的娃娃臉上,多了一絲決絕。
她當然知道他想幹什麼,所以她厲吼出聲。
“即墨,你知道我受傷了,就算衝出去也很快會被追上,這是天香豆蔻!是能救清清命的東西!你一定要帶回去!”
她看着他臉上只剩下苦澀,那雙永遠注視着她的眸子漸漸沉寂下去,他說,“好。”
她拼了命的護住他,還有十二魔影所剩下的最後幾人,哪怕身體上被弩箭射穿,他們也要擋在即墨身前,不讓人傷害到他。
在她不要命的攻擊下,包圍圈終於被突破了一個小口,她看到即墨頭也不回的朝着遠方衝去,她忽然就一陣輕鬆。
有了天香豆蔻,那個總是病弱的小清清,就能變得健康起來了,她從小的願望,就是保護她,她做到了。
唯一對不起的就是,即墨,我食言了。
下輩子,我再嫁給你……
她感覺到有弩箭射穿了她的身體,她感覺到身體上傳來的一陣陣刺痛,她很留戀,還不想死,可是她知道一切都結束了。
即墨,快跑!
她無聲的說道,她餘光還能看見即墨的身影,看見他頭也不回,看見他腳步凌亂一直朝前飛,她還看見,在即墨的眼角,有淚在無聲掉落。
她笑着閉上了眼,這一生,她除了那段乞丐般的日子,再也沒有吃過什麼苦,現在所能回想起來的,全是快樂甜蜜的回憶。
此生,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