碟仙變大之後,也變得更加恐怖了。
之前的碟仙使用一個穿着白色衣服,頭髮長到看不清臉的女人,而現在她幾乎變成了一個大肉球,身上都是腐爛的贅肉,彷彿一抽一抽的蠕動着,看得大蒙一陣噁心反胃。
紅色怨靈此時也不甘心,衝了上來,手中的護甲爪子變得更長,幾乎有她半個人的長度,兩下就抓在碟仙的身上,扯出彷彿內臟一樣的東西,鮮血四處噴濺,發出非常高昂的尖嘯聲。
“我們出去!”大蒙看到兩隻鬼怪打得激烈,怕波及到他們,於是拉着旁邊的李莎就從邊上跑了出去,肖華見狀也跟着跑了出來。
他們沒有把門完全關閉,而是留出一條縫隙好觀察裡面的情況,免得裡面已經打完了,自己還不知道具體情況。
“這次,碟仙應該死了吧!?”李莎說道,她看到碟仙使用讓自己膨脹的辦法,脫離了紅色鬼怪的束縛,但這能堅持多久呢,她變得這麼胖,肯定會影響碟仙的行動能力。
這樣就只能捱打,不能還擊。
聽到李莎的話,大蒙搖搖頭,“可能還沒有這麼簡單就結束,你們小心一點,如果情況有不對勁的,就立刻離開這裡。”
大蒙的話音剛落,忽然裡面就響起了一系列撕扯肉塊的聲音,大蒙看了一眼,就立刻將自己的目光移開,因爲裡面景象實在是有些悽慘。
碟仙彷彿被分屍一樣,這裡面的情況如果被任何一個人看到,第一反應一定是人爲做着一切的是一個變態殺人狂。
不,單存的變態殺人已經做不到這個地步了,大蒙覺得自己找不到一個合適的詞語來形容眼前的一切,想了半天,纔想到慘絕人寰這個成語。
用餘光看了一會,大蒙忽然發現一點不對勁的地方,那就是正在攻擊碟仙的紅色鬼怪,彷彿時不時會將自己的腦袋,不自然的扭過來,看一下大門的位置。
這讓他有些奇怪,忽然紅色鬼怪又扭動了一下,大蒙看清楚,紅色鬼怪的眼睛此時一片通紅,彷彿已經逐漸失去理智一樣。
大蒙感受到一絲不妙,他問了旁邊的李莎一聲,“你現在還能控制紅色的鬼怪嗎?!”
聽到大蒙的話,李莎嘗試了一下,臉色有些難看的搖搖頭:“好像不行了,紅色鬼怪現在發狂了!”
“我們不要在這裡逗留了,去下面!”大蒙立刻帶着另外兩人下樓去,他們一路走得小心,直到回到了一樓,他纔像李莎問道:“你之前獲得金幣的時候,裡面是不是有一個要求紅色鬼怪限制自己實力的指令?”
李莎點點頭:“是的,正是有這個指令,所以紅色的鬼怪纔不能完全釋放自己的力量,纔會被碟仙壓制……”
大蒙臉色更加難看了,迴應道:“你們有沒有想過,金幣的主人爲什麼要下這樣一個命令,全力釋放紅色鬼怪的力量難道不好嗎?
這樣可能抵擋更多更強的鬼怪的入侵,但是限制了力量,反而可能會給予那些鬼怪可乘之機!”
“你是說,他也知道這隻紅色的鬼怪可能會發狂,而且這樣做可能出現難以意料的後果?!”李莎立刻就反應了過來。
如果真的和大蒙猜測的一樣,那麼他們現在的情況就非常危險了,如果紅色鬼怪發狂之後可以無視金幣下達的指令,就有可能胡亂殺虐。
“那我們怎麼辦!?”肖華聽到這話,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逃跑:“要不要我們先離開這裡,等平靜了再回來?!”
“不行,現在那隻紅色的惡靈還在和碟仙戰鬥,碟仙會留在這裡,也是因爲我們還沒有離開,如果我們離開了,那麼碟仙一走,沒有金幣控制的紅色鬼怪會不會就來這裡,繼續發狂,殺死更多人?”大蒙第一時間就對這個建議表示了反對。
李莎不知道爲什麼,也同意了大蒙的想法,她說道:“我現在有金幣,一定不能離開,我能感覺到紅色鬼怪雖然在發狂,但理智也在逐漸迴歸,我對她的控制力也在緩緩增加。
如果我們現在離開,碟仙也消失的話,紅色鬼怪一定會殺人的!”
“我們就在這裡等!”大蒙說道。
三個人就在樓下等待起來,下樓之後,他們已經聽不到樓上鬼怪打鬥的動靜了,但李莎可以依靠金幣的力量,感知到裡面的情況。
“現在紅色鬼怪已經佔據上風了,碟仙看起來想要離開,但是她走不掉,現在被紅色鬼怪抓住了的手腳。
另外我現在已經可以對紅色鬼怪下達一些簡單,並不違反她現在想法的命令了,我剛剛讓紅色的鬼怪一定要殺死碟仙,她沒有反對……”李莎將自己剛剛的操作說了出來。
三人又等了一會,大蒙忽然問道:“李莎,一會等碟仙被殺死之後,你打算怎麼做?!”
李莎還沒有說話,肖華就先開口道:“如果碟仙被消滅了,那我肯定回家找我女朋友,和她結婚。
然後在去法弘寺捐獻一座金身,把我家一家人的名字埋在金身的肚子裡,讓神佛保佑我不要在遇到這些情況了……”
大蒙聞言,沉默了一下說道:“這是個簡樸的願望。”說完又看向李莎,其實他想要問的不是這個事情,而是看李莎要怎麼處理那枚金幣。
李莎聽到這話,思考了一下就知道大蒙的想法了,她迴應道:“我不會要這枚金幣的,這不是好東西,你知道這金幣控制紅色鬼怪依靠什麼,難道它的控制力不會衰減?
另外如果我真的將金幣帶走了,金幣的主人不會來找我的麻煩?
所以我一會會將金幣帶上去放好,然後我們就離開這裡,當做今天沒有來過。
我試過了,紅色鬼怪不能將自已的想法告訴金幣的持有者,只要我們將金幣放回去,他不會知道我們來過的,只會以爲是自己不在的這段時間,剛好有一隻鬼怪來到這裡,和紅色鬼怪打了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