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克爽昔日殺了陳近南,韋小寶自然放不過他,當下權勢爲柄,言鋒爲刀,一柄“權勢之刀”,殺得鄭克爽心慌神亂。
反倒是馮錫範看不過眼,剛跳出來時憑着一股血氣之勇,駭得韋小寶嚇了一跳,待見到對方“按規律來”,不敢違抗自己的“韋爵爺”權勢,這才又膽大起來。
這一段寫得極爲傳神,李小涼從未見過這樣的“武俠爭鬥”,越發好奇,看得入神。
而在白天勒索之後,到了晚上,韋小寶卻是想拿馮錫範出氣,這是官場慣用的手段,表面上安撫你,私下裡卻是各種黑手。當下命多隆手下擒了馮錫範來,二話不說,先是一頓毒打。
馮錫範雖然瞧出不對,但他……
“投降後得封伯爵,心想對方縱使有意陷害,皇帝英明,總可分辯,要是自己脫身而走,不免坐實了畏罪潛逃的罪名,從此尊榮爵祿,盡付流水,是以一直不加抗拒。只因貪圖富貴,以致身爲當世武功高手,竟給衆侍衛打得死去活來”。
當李小涼看到這裡時,只看得目瞪口呆,幾乎不知道該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寫了半輩子的武俠小說,寫了半輩子的反派高手,這些武俠情節,在眼前的這個馮錫範身上,傾刻間崩塌毀廢!
他實在是無法想象,一個武功達到頂尖的宗師高手,竟會因爲權欲,因爲貪圖自己被封的伯爵,而生生忍受被兵士毆打。
更可笑的是,馮錫範心中所想,盡是皇帝是個“明君”,能還他清白,卻從未想過自己的尊嚴,已經被眼前這些人,徹底踩到了腳下!
李小涼無法想象,《鹿鼎記》中其他高手,會如何對待這個情景,哪怕是神龍教裡,那些被“豹胎易筋丸”所控的一衆高手,屈從的也是洪安通這個第一高手,真要讓他們被一羣普通侍衛毆打,只怕那是寧死也不肯受此屈辱的。
可是,馮錫範受了!
而且還不是一拳兩腳,而被打得奄奄一息!
想想看,一個高手,哪怕最初爲了權勢,受那一絲羞辱毆打,或許也能說得過去。
但被打得昏迷過去,這種熱衷權勢的角色,當真是被馮錫範演繹得淋漓盡致。
可以想象得到,在身上的傷,被打得越來越重時,馮錫範肯定心中有所感應。
他知道,再打下去,自己可能受內傷,可能被打暈,元氣大傷、功力倒退,甚至可能被打死。
但他忍了!
就因爲心中貪心到手的權勢,又抱着一絲虛幻的“對方不敢打死我,聖明君主會爲我伸冤”的可笑念頭,這個天下一等一的崑崙宗師,一劍無血馮錫範,生生被打得奄奄一息!
《鹿鼎記》第一回裡,講了“人爲刀俎,我爲魚肉;人爲鼎鑊,我爲麋鹿”的道理,到了這最後劇情中,馮錫範算是徹底把自己當成了“魚肉、麋鹿”,送到了別人刀下。
“好!”
李小涼忍不住叫了聲好,只覺得心頭前所未有的開闊。
這個馮錫範的死法,聽起來可笑,卻是被主角練成不世神功,再決鬥打死的橋段,好上一萬倍了!
突然又是想起“林朋飛”的事情來,李小涼忍不住搖了搖頭。
人心,竟能複雜到這種地步麼……
……
而在這一回的最後,韋小寶任是左右適源,處處顧全兄弟、朋友情義,但被夾雜在衆多勢力之間,不僅他麻煩不斷,就連李小涼這一衆的讀者,都有些煩不勝煩了。
康熙要他殺茅十八,甚至曾要他殺了陳近南,殺了天地會一衆幫衆,當他“忠心爲主”的投名狀。
天地會那些人,如今同樣把他當成殺害陳近南、風際中、茅十八的元兇,又幻想着通過他,刺殺康熙。
一個個的,都不拿他當人看,完全不在意,讓他殺自己至親好友、恩師,是一件多麼令他爲難的事情!
一個個的,俱都想着自己的利益!把他當成了可利用的工具!
無論是康熙,還是天地會衆,俱是如此!
還都打着“你要繼續和我做朋友,就必須交這個投名狀”的旗號!
煩不煩?!
韋小寶對此看得開,也不在意,但李小涼卻是看已經厭煩到了極致了!
在《鹿鼎記》中,似乎也只有那個莽撞朋友茅十八、恩師陳近南,纔沒有強行逼迫過韋小寶做什麼事,或許也正是這樣的情誼,才堪堪稱得上一句“最好交情見面初”。
李小涼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想的,他是徹底對這些權利爭鬥,厭惡到了極致,在這樣的心情下,那個看似至卑至賤、污泥中走出的韋小寶,反而漸漸讓他喜歡起這個角色來。
韋小寶當然不完美,沒有一點英雄氣概,沒有一點主角樣子。
但較之其他那些大部分“聖君義士、公子俠客”,卻是強出不知凡幾,哪怕誘惑再大、威逼再甚,也從未觸碰過自己內心的堅守,全力維護自己內心認爲值得維護的存在。
這樣的韋小寶,又哪裡差了?!
李小涼認爲,如果說,韋小寶身上,非要有什麼毛病的話,那也是一頁書的毛病!
就像在法場換茅十八這段劇情裡,韋小寶吸引多隆注意,李代桃僵的手段,竟然是給多隆開車!
“韋小寶衣袖中取出一疊手帕來,遞到多隆面前,手帕上繡的是一幅春宮圖,圖中男女面目俊美,姿態生動。多隆一見之下,目光登時給吸住了,翻過一塊手帕,下面一塊帕子上繡的又是另外一幅春宮,姿勢甚是奇特。一連翻下去,每塊帕子上所繡的人物姿態愈出愈奇,有一男兩女者,有二男三女者……”
看到這些,李小涼直接是笑噴了,甚至是不知道該如何評價。
到了現在這個年代的小說,秋名山已經成了禁山,老司機更是逮到就槍斃,有時還經常誤殺無辜。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頁書你竟然公然開車?!
《天地》裡有多少人?
《傳奇》銷量有多少?
你一頁書就敢在這數百萬、數千萬的人面前,公然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