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章 風雨滿樓

得益於購買音樂數字版權一事,高慶聲成爲了人傻錢多的代名詞。

按吳良的規劃,每年投入三個億來購買音樂數字版權,這件事情只有寥寥幾個人知曉,劉南風負責撥款,高慶聲執行。

人傻的意思當然就是,國內那麼多的免費資源,買來版權幹啥?

就算高慶聲對外宣稱的是,充實吳印良品的手機音樂庫,避免氵去律風險,這樣的理由外人也不理解,戲稱高總這是爲了吃豬肉專門買只豬養着。

而高慶聲揣着明白裝糊塗,對外展示的形象就是如此,他聽吳良的,“要是他們都知道數字音樂版權的重要性的時候,那我們還怎麼賺錢?”

至於賺錢這件事情,反正吳印良品手機爲大家提供了一個聽歌的手段,大有一機在手音樂我有的架勢,隨着版權的不斷購入,選擇用手機上自帶的軟件來下載音樂聽成爲不少人的選擇。

當然,這是吳印良品手機用戶的福利,不用在千百度的音樂搜索上去下載了,千千闕歌做的更好,首先是渠道就不一樣,不是網絡上衆多的網友自行製作上傳的良莠不齊,數字化採錄的品質是能夠得到保障的。

高慶聲也是趁着所有人都沒有明白版權是可以當做資產來投資這個道理,和國內的不少家唱片公司進行合作,打出的旗號是用數字化搶救老唱片,啓動了“天朝老唱片數字資源庫計劃”。

其中最大的天朝唱片總公司是最大的合作方。

這是真正的老字號,規模最大、歷史最悠久的國家音像出版單位,保存着13萬面唱片金屬母版和5萬條磁性膠帶,其中不乏《二泉映月》的鋼絲錄音、曾侯乙編鐘文物出土後唯一一次真品演奏的錄音“千古絕響—曾侯乙編鐘音響”,這些都是孤品。

作爲天唱來說,這是政績,對於高慶聲來說,這不是賠本賺吆喝,這是他爲購買音樂數字版權準備的敲門磚,五年一個億的投入,不是哪家公司都有這個實力的。

高慶聲此舉也是極爲無奈,國內音樂授權渠道混亂,唱片公司以及音樂版權著作協會都可以進行版權授權,導致交叉授權局面,想要獲得受保護的版權並非易事。

反倒是國際上那些大的唱片公司的版權獲取的較爲容易,只要給錢,沒什麼不能賣的,對他們而言,盜版盜的那麼厲害,數字版權握在手裡不能變現,不如打包賣掉。

如此一來,高慶聲幾度宣告資金緊張,要求吳良繼續投入資金,吳良一來京城,高慶聲追在吳良後面就談錢的事情。

吳良其實也知道,現在花點小錢錢買這些被人認爲“過時”的老歌的數字版權真的是最合適的時機,原因當然也是,現在的版權保護意識真的很差,另外,網絡上的盜版簡直慘不忍睹。

就拿藤訊的夢網增值業務來說,那麼多的新的好聽的歌曲,製作成手機彩鈴和手機鈴聲提供下載,然後掙錢錢不比什麼都香?

那麼手機鈴聲這算不算侵權?

答案是肯定的,算。

但是,你去告啊?

國內那麼多的公司依附於SP業務,大家都在幹,另外,國內互聯網公司盛行的“避風港”原則也讓音樂版權處於架空的狀態,爲提升用戶黏性,使用各種方式上架未經授權產品。

拿千百度的音樂搜索來說,避風港原則就是,網絡服務提供者使用信息定位工具,包括目錄、索引、超文本鏈接、在線存儲網站,如果由於其鏈接、存儲的相關內容涉嫌侵權,在其能夠證明自己並無惡意,並且及時刪除侵權鏈接或者內容的情況下,網絡服務提供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千百度只是提供了一個鏈接而已,你認爲我侵權,好吧,我其實是不知情的,你通知我,我刪除就行了,僅此而已,但是,那麼多的鏈接呢,你刪的過來嗎?

所以,起訴也沒用,我只是不知道而已,又不是我製作的,我只是提供了一個鏈接,你刪除了就好了,又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音樂數字版權就是一個笑話,花了銀子買了音樂數字版權的高慶聲也成了笑話。

高慶聲晚上見吳良的第一個事情是要錢,第二個事情就是訴苦,只是,在這樣的場合下,他的訴苦對於黎彥宏而言和告狀沒什麼兩樣。

原本黎彥宏還想借着吃飯的機會和吳良緩和緩和,高慶聲第一面就給他來了個下馬威,臉上的表情頓時就精彩起來。

好在,吃飯的包間內,人沒到齊,和吳良打過招呼之後,也就高慶聲不談風月談起了工作。

他被吳良以吃飯不談工作爲由,又給他的話給憋回去了,險些造成內傷,最後還是田通苑活套,給話題又轉到吳良策劃的第二天的廣告片上,不過,話題依舊還是版權上,“師傅,廣告侵權真的沒影響?”

吳良沒有解答,把話題交給了夏前鈞,京城是他的老地盤,他的律師事務所也開在京城,晚上也湊個趣。

他的回答就專業很多了,“肖像權,簡單來說,就是肖像權人既可以對自己的肖像權利進行自由處分,以營利爲目的的條件下有權禁止他人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專有的肖像。”

夏前鈞見衆人有些懵懂,繼續解釋,“就好比,你拿着明星的照片去當廣告了,這就算侵權,而吳董之前的那個廣告,根本談不上,只是找了一個長的很像趙大叔的人穿了一身很像趙大叔衣服的人,嘴裡說着東北話的廣告而已,兩碼事!最關鍵的,就算對方告贏了,索賠個十來萬,廣告主完全可以承受!”

其實在網絡上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什麼無痛人留的廣告很多都是明星,侵權侵的那麼自然自然是因爲違法的成本太多低廉,同樣,國外的大牌球星也一樣。

吳良在一旁偷着笑,“說白了就是打個擦邊球,不疼不癢的,我還巴不得對方跳出來呢,這樣我纔可以炒作!”

田通苑在一旁有些焦慮,他表示,“按說,對方也是炒作的行家,安排律師打這官司,恐怕不是那麼簡單吧?”

很顯然,田通苑是將兩件事情並在一起來說,這讓在座的人聽的一頭霧水,吳良簡單解釋了一下,“老夏代理這官司其實是兩個案子,一個廠家一個是老趙,廠家告的是秦凌藥業,老趙這邊應該是想着摟草打兔子,兩不耽誤!”

夏前鈞也支持這個觀點,“對方請的律師是一個律師事務所的,說不定老趙只是簽了一份委託書,他本人都不一定知道!”

田通苑見吳良不以爲然,謹慎的發問,“會不會和寧昊的電影有關?”

吳良猛的想起來,老趙在影視圈的影響力,突然覺得這事兒還真有可能,他看了一眼寧昊,嘬一下牙花子沉吟兩秒錶示,“這中間的味道還需要細品。。。嗯?雨嫣,你說!”

劉雨嫣原本也不是很介意,只是他們討論的話題自己也插不進嘴,恰好手機震了一下,見是條短信,等看完內容之後,臉色微變,正猶豫着要不要當着這麼多人的面給老闆彙報一下!

老闆點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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