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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這四個人的分頭行動,也很符合高明所看過的警匪片裡大部分劫匪的路數。其中一個留在車裡,專門做司機開車,另外也兼職給同伴望風。如果外面有了什麼情況,可以隨時通知進去動手的人。而此時這輛車的發動機還一直沒熄火,顯然也是爲了得手後,能夠立即開車逃離而做準備。
不然熄火後再啓動的話,多少會浪費些時間。而在逃離的關鍵時刻,可謂分秒必爭,浪費一秒都是多餘的。
其實不止逃離,從搶劫開始的那一刻,就已經是分秒必爭。不少警匪片電影裡都演過,稍爲有些頭腦的搶匪都會控制搶劫的時間。而這個時間,通常是警方接到報警後趕來的反應時間,要儘量趕在警察趕到之前迅速逃離,絕不能讓警察趕來後正好堵到。
爲了控制好時間,甚至也得控制自己的慾望,不能貪多。在規定的時間內,能拿多少就儘量拿多少。時間一到,就立即撤退,絕不多留一秒。
那個車內的司機一直沒有熄火,始終保持着發動狀態,而停車的位置也沒有完全靠近路邊,可以做到隨時開車離去。所以從這個很符合搶劫的路數來看,也是一個較爲有力的側面證明。
高明此時既然懷疑到了對方有可能是劫匪,那爲了自己的安全起見,便也沒有再繼續接近,誰知道對方身上帶了什麼武器。儘管國內的槍支管控很嚴格,但對於犯罪分子來說,很可能有辦法搞到。
人家都打算實施搶劫了,哪還會在乎非法持有槍支的那點兒小罪名。而且就算沒有槍,對方帶着幾把刀,他對上了也絕對討不了好。反正對方若真是來搶劫的話,肯定會帶有武器,絕不可能空着手來。眼下這三人身上都穿着外套,很可能就是爲了遮擋武器用,把武器藏在外套裡面的。
不過高明剛纔已經開口搭過話了,這時再又突然調頭折返,或者忽然轉身就跑,很可能會引起對方的懷疑。而懷疑之下,也很有可能先行攻擊他或劫持他,以免因爲他的逃脫而產生意外因素,致使他們的打劫失敗。
所以,爲避免這種情況,高明稍微一愣後,便立即回過神兒地強讓自己冷靜下來,然後勉強露出一笑,繼續跟這三人搭話地道:“哥們兒,能不能麻煩你們挪下車,我正要走!”
他說話時,已經走到了自己的車頭位置,而對面那三人,這時則正好走到了他的車尾位置,正好相隔一個車身的距離。
但走到這裡,高明便沒有再繼續前進,與那三人接近,而是儘量顯得自然地先掏出車鑰匙解鎖了車,然後轉身走向另一邊的副駕駛車門處。
他此時身後還揹着揹包,所以不先上主駕駛位,而是先到副駕駛位上放揹包,倒也算正常。雖然從主駕駛位打開車門後,也可以把揹包放到副駕駛座上,但個人習慣不同,他這麼做也不算異常。
他平常當然沒這習慣,而是會選擇後一個,那麼做更省事,不用來回多跑一趟。但他此時這麼做,主要目的是爲了避開當面過來的這三人,所以根本不考慮怎麼省事,能避開纔是最好的。他避到另一邊,雖然也沒有躲多遠,但有車擋着,就算三人有槍,也不能直接射擊到他,還是可以靠着車躲一躲。而且沒有正面擋着三人路,很可能也會讓三人感覺沒有威脅,不會在這時節外生枝地特意爲難他。
“你跟我們車裡的兄弟說吧!”三人聞言之下,對視一眼間,其中左邊的那人有些忍不住伸手往自己懷裡掏去。但中間那人見狀後,卻擡手示意打住,然後交換了個眼色後,悶聲向高明回了這麼一句,就繼續頭也不回地往金店大門口走去。
可能高明的表現確實顯得很自然,讓他們覺着高明沒看出他們的意圖,所以不欲在這個關節眼上去節外生枝。
這時一個外人的意外打斷,確實是意外因素,可能導致他們行動失敗。但如果在這裡就先提前暴露的話,很可能會讓金店內的人迅速反應過來立即關門,讓他們錯失良機。
當然,金店裡的人就算反應過來,這時也最多就來得及關閉玻璃門,肯定趕不上拉卷閘門。但就算只是玻璃門,也能夠多少擋住他們一段時間。
畢竟能夠做這種落地窗玻璃與門戶的,對強度都是有要求的,就算不能防彈,也至少是鋼化玻璃,打破也要費不少時間。而在破門上多費些時間的話,就很有可能拖到警察及時趕來,到那時他們可就功虧一簣了。
如果高明按照之前的方向不變,面對面走到他們跟前的話,他們爲防止這個意外因素,很可能會順勢劫持高明,然後挾着高明一起進店。但現在高明從車頭處轉身到了另一邊,他們要再想這麼做,就必須繞過車頭或車尾,勢必會多耽擱一些時間與多費些手腳。而多耽擱的這點兒時間,就足夠讓金店內的工作人員發現不對,及時關門了。
所以劫持高明不順路,他們也就不欲多節外生枝。有這時間,足夠讓他們立即趕到店內開始行動了。至於高明這個意外因素,他們這時也無暇多顧了,眼下最重要的還是他們的目標。
當然,如果高明真聽了他們的話,去後面跟車裡他們留守的兄弟交涉的話,他們留守的那兄弟,肯定也會想辦法解決這個意外因素,絕不會讓這個人擋了他們的路。
“好!”高明聞言後,見三人沒多理會他,而是繼續照直往金店門口走去,也是不由鬆了口氣,然後裝作一切正常地應了聲。
不過他應歸應,當然沒傻到真去跟後面車裡的那留守司機交涉,好讓其讓路。萬一留守的那個司機手裡也有槍,那他豈不是過去送人頭嗎?
所以,他打開副駕駛車門,把揹包放到副駕駛座位上後,就暫時沒有其他動作,只是掏出手機,用車門遮擋着,打開撥號鍵盤,按了“110”,但並沒有立即打出去。
畢竟目前這一切,都還只是他的懷疑,儘管那四人所有的表現都指向了他猜測的那個,可萬一還有可能是其他,那他現在就撥出去報警,豈不是搞了個大烏龍。
而沒事亂打報警電話,佔用報警熱線,浪費國家警力,也是有可能遭受處罰的。嚴重的話,甚至還可能被拘幾天,他可不想受這罰。
這也是他明明有機會,卻沒有提醒金店內工作人員的主要原因。因爲他對自己的懷疑,還並不能完全肯定。如果萬一真的不是,那他可就當衆出大糗了。
而且如果真是的話,他大喊一聲去提醒,也很有可能惹怒劫匪。然後憤怒之下不顧別的,先來攻擊他,這就是引火燒身了。
雖然他剛結識了店內的兩名銷售員,而且對她們印象都不錯,那個李瑤瑤還讓他挺有點意動,開口撩過,對於其他銷售員,真遭遇搶劫的話,他也會非常同情。但在這種時候,他當然還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更看重,要優先保護自己不受傷害。在這個前提下,他纔會儘可能提供幫助。
無論李瑤瑤,還是劉佳慧以及其他還不認識的店員,高明對她們都只是初識,可談不上爲她們就不顧自己性命地去相幫,他真沒那麼偉大。
“打劫,都別動!”
就在高明掏出手機,按了報警電話的號碼後,那邊的三人也是大步跨上臺階,徑直走進了金店內。
對於這三人的奇怪打扮,金店內的所有人自然也是不禁瞧得有些奇怪發愣,但除了奇怪外,卻似乎沒人意識到這有可能是場打劫。因此,也沒人主動上前攔他們或做別的,只有剛送了高明出門還在門口處的劉佳慧以爲又是顧客上門,準備上前接待。
但誰知,剛微笑着上前準備開口,三人就立即打開外套亮出家夥地齊聲大喊。果然,他們真是劫匪,一看這打扮就不是幹好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