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女士駕車離去,本以爲這場鬧劇就這麼圓滿的結束了。雖然我看着這個小夥子很不順眼,但是人家爸媽都不管,我要是嘚瑟,那肯定是沒事找事。
不過沒想到,我還沒有沒事找事呢?人家到先找上來了。
“你們憑什麼放她走?”小夥子不依不饒。
“小夥子,勸你一句算了吧!”我勸道。
“你算老幾啊?你說算了就算了啊?”小夥子蹬鼻子上臉了。
“小夥子,你有什麼權利不讓人家走啊?”我反問,心裡有些窩火。
“我沒有,你們有啊!我現在告她賣淫。”小夥子理直氣壯的說道。
“好吧,小夥子,你告她賣淫,你有什麼證據,還有嫖娼的是誰?”我繼續問。
“我不管,這是你們要管的事,不然你就把她家的地址給我。”小夥子說着就要來拿我手裡的出警本。
我一轉身躲開了,“我警告你,你要是再這樣無理取鬧,我可要依法處理你了?
”
“處理我?來呀,來呀,拷上我。”小夥子把手伸到我的面前。
“不可理喻!我勸你一句,小夥子,回家好好的休息,別再瞎鬧騰了。
”我真的不想跟他一般見識。說完我就準備離開,他一把拉住了我,“你敢走,你要是不把那個女的家的地址,給我,你們誰也別想走。”小夥子,撕扯着我的衣服。
這孩子也沒喝酒啊?怎麼耍酒瘋啊?見過不講理的沒見過這麼不講理的,要不是幹警察,我早就惱了。
“小夥子,你鬆開手,今天這事,我不跟你一般見識。
”“賣淫你們警察不管嗎?”
“管啊?可是嫖娼的是誰?”我問。
“我!”小夥子一拍胸脯說道。
“那好,按照法律規定,賣淫嫖娼是要被拘留的”
“拘留就拘留,你把那個女的給我叫回來!”
“你們是怎麼交易的?”我拿出筆開始記錄。
“在網上聯繫的?”
”多少錢?“我繼續問道。
”沒有錢?“
”按照法律規定,存在金錢或者其它有價債券交易的纔算賣淫嫖娼。“我繼續普法。
”那我不管!你們不把她弄回來,我就跟你們沒完。“
”請你不要無理取鬧,你們頂多是偷情,這些不在公安的管轄範圍之內。“說完我就上車,繼續巡邏。
還沒等我走出去多遠,指揮中心就給我打來了電話,說是我被人投訴了。投訴我不作爲,有人舉報賣淫嫖娼的,我居然把然給放了。讓我趕緊的跟投訴人聯繫,消除影響。對方已經打到市局,同時撥打了市長投訴電話。
還需要我書面的寫出說明,必須回覆。
我心裡那個憋屈啊。
我讓司機開車掉頭回去。小夥子還顛兒顛兒的站在大馬路上,手裡拿着電話,不停地撥打。
”你待怎樣?“我心裡沒好氣了。
”吆呵!不是走了嗎?怎麼又回來了,有本事你別回來啊。我不想怎樣,你們放走了,那個女的我就不同意,明明都說好了的開房,爲啥最後不同意了,這就是欺騙,不對是欺詐。“小夥子用手指着我繼續說道:”你們是不是一夥的啊,騙吃騙喝的。“
我這火氣就上來了。
心說見過無恥的,沒見過這麼無恥的。這要不是因爲自己身上穿着這身警服,真他媽的大嘴巴子抽他。
”我已經給你解釋過了,你們之間的事情不歸我們處理。“我強壓住心頭的火氣。
”賣淫嫖娼不管嗎?“小夥子說道。
”管!誰賣淫?誰嫖娼啊?“
”那個女的賣淫,我是嫖娼的。“小夥子說道。
”好,那你跟我去所裡吧,我倒要查查看,到底怎麼回事,如果真的就如同你說的賣淫嫖娼,我們會依法處理,你也會被拘留的。“
”拘留就拘留,怕個鳥啊?“
本來這事如果當天不下雨,或許就好辦一些,但是恰好這時候,下起了大雨。
我把小夥子帶到所內,然後給報警的女的打電話,希望她可以過來協助調查,但是雨毫無徵兆的下了起來。路女士以家較遠,開車不方便爲由,沒辦法到場,咱都清楚,人家有家庭有孩子的,是不想摻和這事了。但是經過路女士的同意,跟路女士的通話,我們都進行了錄音。路女士也通過郵箱,把兩人的通話記錄給發了過來,並不存在任何賣淫嫖娼的行爲,僅僅只是婚外情,或者說網上***而已。
千不該萬不該,路女士不應該已經結婚生子了,還出來這樣,但是這是道德的範疇,法律沒有要求。
小夥子依然牛氣轟轟的不依不饒。
市長公開電話等等投訴電話,也是此起彼伏的找我,我知道他們怕擔責任,可是這就是一無理取鬧的主,按說應該以報假警或者擾亂辦公秩序來處理,可是當時根本就沒有人在有投訴的情況下,還想着處理對方,都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
他一直鬧騰到晚上十一點多,累了,說自己餓了,去吃飯,我知道他是困了,估計是真的累了。
他走了,我還要回覆被投訴的情況,很多時候,都有種要哭的感覺,這些委屈是沒辦法說的,也沒人聽你說。
時鐘到了十二點,我給小夥子打電話,讓他過來,瞭解情況,不管怎樣,我都想處理他,不是爲了自己怎樣,就爲了法律的公正。
他不肯來。
我就跟值班室說,每隔十五分鐘給他打一次電話,叫他過來了解情況,除非他關機,不然一直打到天亮。
到了凌晨兩點多,小夥子給我打來電話,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並且表示已經給市長公開電話、縣長公開電話撤銷了我的投訴,讓我放過他,別再打電話了,他困了,他想睡覺。
我很無語,也很無奈,很多時候或許只有用這樣的非常規的辦法,纔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