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是正午,但天氣陰沉,二萬法蘭西軍隊排列爲三列縱隊,行軍於廣闊的平野之上。
11月30日,不過才過了一日,可形勢卻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路易無法再安坐於坎特伯雷大教堂中等待前線的消息。
“太慢了,太慢了,不能停。”路易騎馬漫步,不停地向身旁的貝爾蒂埃抱怨。
“將軍,士兵們從早晨7時便開始行軍,現在已經走了五個小時,需要時間休息,這樣才能保持足夠的作戰體力。”貝爾蒂埃勸道。
“我的參謀長,如果我的士兵們能夠把夜晚用來好好休息的話,我相信他們能一直走到太陽落山。”路易毫不留情地挖苦,因爲他於昨日下達的命令並未被嚴格執行,不但修道院被士兵流連忘返,就連坎特伯雷的妓院也是生意興隆。
“可是還有炮兵,火炮的移動速度跟不上陸軍,需要給他們留一些時間。”貝爾蒂埃額頭佈滿汗珠,雖是冬季,可他卻燥熱非常。
路易駐馬,看了看身旁走過的士兵個個無精打采。這還是他的貼身五百人近衛隊,全是久經戰陣、體力超人的老兵。他無奈地點了點頭,暗道:“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絕對不會浪費一天的時間。”
貝爾蒂埃不知路易心中所想,他在見到“點頭”指示後便立刻擡起右臂,調轉馬頭,高聲喊道:“全軍原地休息,補給聯隊按照條例發放午餐……”接着,他邊喊邊策馬跑了起來,第一時間去找正在百米外的傳令騎兵隊。
此時,全軍正行軍至一座農莊。大道的邊緣豎立着連綿不絕的白色籬笆;籬笆之後是一片至少有數十畝地廣闊的草地,草地上散步着數百頭綿羊——這顯然是一座牧羊場;在這片牧羊場另一邊的邊緣則是一座磚瓦結構的三層樓房,樓房一旁還能見到一小片修剪得錯落有致的花苑。
路易下了馬來,手指向遠處的樓房,向身旁的威廉說道:“那顯然是一座貴族庭院,只是不知道主人是誰。”
“派一名偵察兵就可以知道。”威廉道。
“沒有必要,我對這位貴族毫無興趣。”路易吩咐道,“記住這裡,這些羊非常寶貴。”
“將軍,您什麼意思?”威廉瞪大了眼睛,一幅難以置信的樣子。
路易朝他看去,才見他的瞳孔居然如紫水晶般晶瑩透亮,配上他那俊朗美麗的外表,簡直是一個有着男兒身的女子。
路易自制力並不弱,縱然面前之人確實是一個貌美女子,他也能安然自若,因此,不過幾秒的失神後,他便立刻恢復了神智。
一切來得突然。
昨日夜間,路易從來自倫敦的間諜和偵察兵從倫敦弄來的報紙同時獲得了“約克以北風雪漫路”的消息。燧發槍在雨天、雪天毫無用處,加之風雪漫路,他猜想迪昂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南下英格蘭。於是,爲防止敵人主力南下肯特郡,他便當機立斷決定北上倫敦,先取得不列顛王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再作計較。
倫敦聖詹姆斯宮中,喬治三世的神經已經緊繃到了快要崩裂的地步,見着好友諾斯勳爵進來,便忍不住抱怨道:“你終於來了,羅金漢侯爵剛走,和談失敗了,法軍統帥拉羅謝爾伯爵甚至都不肯見查爾斯?福克斯,現在該怎麼辦?”
諾斯勳爵恭敬地俯身點頭,而後說道:“陛下,倫敦只有三千名步兵,如若主動出擊,必然取勝不了,但若防守,恐怕也難以面面俱到,所以,我覺得您可以讓出倫敦,搬去倫敦西面的溫莎。”
“讓出倫敦?你瘋了!”喬治三世驚訝道。
“陛下,這是唯一的辦法。”諾斯勳爵神情嚴肅道,“倫敦太大,不易防守,溫莎堡地處高地,居高臨下,幾個世紀來雖然屢次改建,可最初建造的目的並未改變——抵禦圍攻。”
喬治三世深思一刻,點頭道:“王室成員可以撤去牛津,我率軍去溫莎堡駐守,北方正在下雪,康沃利斯的軍團在一週內便可以急行軍返回。只是,溫莎堡能夠抵擋法蘭西人一週嗎?”
“不需要一週時間。”諾斯勳爵道,“法蘭西人必然會直接進攻倫敦。我們在倫敦留下五百人,令他們與法蘭西人進行巷戰,法蘭西人必然會因此浪費數日時間。”
喬治三世點着頭,問道:“那臨時組織一直民兵軍團怎麼樣?軍火庫中還有三千支舊款步槍,將它們分發下去,至少能組建起一支三千人的民兵團。”
“很妙的主意,陛下。不過,我想我們應該先離開。”諾斯勳爵道,“我去議會提議,但不用等通過,您立刻準備馬車離開。”
“好!”
羅金漢侯爵的內閣並非毫無戰略眼光,“退守溫莎堡,等待康沃利斯援軍”也是他們制定的戰略。於是,未等諾斯勳爵有所行動,內閣便做下了“王室撤離”的決定。然而,不知真情的喬治三世卻誤以爲全是諾斯勳爵的功勞,結果便強迫議會授權他來組織民兵。
法軍日夜兼程,終於在12月1日傍晚到達了倫敦南部的小城鎮克羅伊登。
路易剛從馬上下來,貝爾蒂埃便急匆匆跑來,報告道:“將軍,剛得到的情報,不列顛國王和王室逃去了溫莎堡,倫敦的防務已經完全交給了前首相諾斯勳爵。”
“很好,參謀長。”路易看過情報信之後,就近找了一塊石頭坐下,在地上擺起了石子。他先是拿起一塊至少有一個手心大小的小石塊擺在了正中間,說道:“這是倫敦。”接着,他拿起一枚鵝卵石大小的石子放在了小石塊的下方,說:“這是我們現在所在的地方。”之後,他又撿起一枚鵝卵石大小的石子放在了小石塊的左邊,說:“這是溫莎。”
三顆石子的擺法便如一個30度角的直角三角形,其中代表倫敦的石塊就是那個直角頂點。
“喬治三世和不列顛王室已經走了,我們去倫敦就毫無意義。我們的敵人一定認爲我們會進入倫敦,既然這樣,我們便不聽從他們的。”路易將右手食指按在“溫莎”上,言辭堅定地說,“我們去溫莎,長途奔襲。”
“克羅伊登距離溫莎有四十公里,七個小時或八個小時便能到達。”貝爾蒂埃如此說便是認同了這一決定。
“好。”路易點頭,而後命令道,“讓擔任後衛的奧熱羅部連夜奔襲溫莎,大軍休息一晚後於明日清晨出發。告訴奧熱羅,如果打不下就圍困,等待後續主力。”
“是,將軍。”貝爾蒂埃應聲後便走了。
路易並未指望奧熱羅的海軍陸戰隊能取得什麼戰果,畢竟海軍陸戰隊只相當於陸軍一個團,而且沒有火炮等重武器。他的目的僅是爲了給喬治三世和防守溫莎堡的士兵造成心理打擊,令他們在戰鬥打響之前便撤離。縱然此一戰略失敗,不列顛士兵仍然把守着溫莎堡,但只要能將喬治三世圍困其中,他也會滿意。因爲他真正的目標已經不在倫敦或喬治三世上,而在北方的不列顛陸軍主力身上。
這個夜晚是一個晴朗的夜晚,晴空萬里,天上佈滿星光。路易接着微弱的燭光,伏在地圖桌上寫信。信自然是要寄給杜伊勒裡宮的瑪麗?安託瓦內特,這幾日來,他滿腦子都在想着這個女人,特別是那日修道院一事後。
威廉身爲副官一直隨侍在旁,但他一直保持着安靜,不去打擾將軍。
路易寫完信之後,剛擡起頭便見到了一張含情脈脈的表情,他好奇道:“你有愛人了嗎?”
威廉下意識地點了點頭。
“在巴黎?”
他搖了搖頭。
“她漂亮嗎?”路易問道。
“是!”
“我想她也愛你!”
“我……”威廉猶豫着說,“我不敢肯定,他身邊有愛人。”
“你愛上了一個有夫之婦?”路易笑道,“雖然在法蘭西這沒有什麼,可爲了名譽,即使找情人也要找一個沒結婚的或結婚後死了丈夫的。”
“我不能確定他有沒有結婚。”威廉緊張地說,“那位……他的那位情人對我說她不是他的……,也許,我見到的那個人只是他的情人,他身邊還另有人。”(注:在文章最後的ps中)
“看來你愛上了一個交際花。哼哼哼……”路易笑道,“可憐年輕人,你長着一張連男人都會被吸引住的漂亮臉蛋,可卻傾心於一個私生活並不太檢點的女人。聽着,這樣的女人在巴黎有的是,正直的你不值得爲了她付出一切。”
路易對自己的眼睛極爲自信,無論對誰都可以通過小細節看出此人的品行。這幾日的相處,他對身邊這位貌美如女人的副官看得真切,知其品行遠比普通人高尚。
路易玩笑地繼續說道:“我建議你,把她騙上牀,得到她後便拋棄她。不過,這種女人以此爲樂,對任何男人都不會有真心,你也無需對此有不道德感。”
“我明白了,我會考慮的。”威廉粉白的臉上泛出了紅暈,幸而光線微弱,未被人發覺。
ps:無論是英語還是法語,“他”和“她”都有着各自的拼寫和讀法。這一段裡面威廉說的話中的“他”和“她”只是爲了通過這樣的寫法表示“威廉”內心的本意,但如果真是以法語說的話,那“他”和“她”應該互換——“他”是“她”,“她”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