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眼看謝寶珊要生氣,小天趕緊說:“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不好喝,下次我借個煤氣爐,真的親手熬……不行你別喝了,我去外面買點吧。”
謝寶珊瞪他一眼,一口一口喝了起來。
小天心裡卻是暗笑:果然嘴上說不要,身體還是很誠實的嘛……
小心侍候着謝寶珊喝完粥,小天又收拾了一下,就告訴謝寶珊,自己要走了。看着謝寶珊不捨的眼神,小天趕緊補充了一句:“我得出去想辦法弄錢了。”
謝寶珊這才點頭,不過卻臉紅了起來,對着小天指指牀頭的櫃子。
小天沒明白,只是拉開櫃子看了看。櫃子裡是謝寶珊的X光片子以及一些生活用品啊,水果啊什麼的。小天只好開口問:“你要啥?要吃水果嗎?”
謝寶珊的臉更紅了,小聲說道:“紙尿褲!”
小天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她爲什麼臉紅了。這個東西,又是青年男女,自然是不太合適直接說出來的。
他不敢怠慢,趕緊拿出來一個,遞給了謝寶珊,然後超級暖男地問了一句:“你不方便,要不我幫你吧?”
謝寶珊一隻手緊緊攥着紙尿褲,一隻手指着門,在牙縫裡擠出來一個字:“滾!”
於是小天趕緊滾了,屁滾尿流。
出了醫院,小天回到住處,把那塊金子仔細颳了一遍,外面一層黑色和青苔都給刮掉了,剩下的就是個金疙瘩。
他仔仔細細地看了一下,發現看不出什麼形狀,既不是元寶那種馬蹄狀,也不是其他的什麼造型,就是個疙疙瘩瘩挺醜的金疙瘩。
不管了,就算沒有造型,起碼也是個金子不是?不耽誤賣錢。
這次他沒再去找張春花。上次自己是心甘情願,但是那娘們也有點太黑了——這裡指心腸,人的話其實還挺白。金子十足十的,金店什麼的,都收。
果然,74克的金子,小天賣了兩萬三千多。
拿着錢,小天就回到了醫院。
但小天沒進入謝寶珊的病房去找她,而是在外面徘徊着踱起了步子。
他得認真考慮一下這個問題。
這次又是意外之財,拋掉再給謝寶珊交醫療費,自己還能剩下一萬。這一萬塊,究竟會不會跟自己瞎捉摸的那樣,彷彿上天註定,自己總能遇到意外之財,但自己總不能在意外之財中享受一點呢?
他認真回憶了一番。
好像確實是這樣,從小自己就運氣不錯,總能撿到各種各樣的東西,還很值錢,但自己從來沒有因爲這些得到什麼。以前還沒在意,最近這幾次事情,讓他意識到,難道說一切真的有天意?
要不,試試?
作爲一個合格的大專院校畢業生,他可是一個唯物主義者。小天自己一直有句名言:對於宗教,如果哪路神靈,天主也好,佛祖也好,三清也可以,只要真真正正在自己面前顯露一手超自然的力量,自己立刻納頭便拜,篤信終生。
可惜一直到現在,他還是什麼教都不信。
所以,說是天命什麼的,又紅又專的新時代好青年,怎麼能信呢?
對,不能信,今天就拿剩下的錢去花天酒地去!
決心已定,時間也臨近中午,他給挑剔的謝寶珊帶了附近比較好的粵菜館子的粥和小菜,伺候着謝寶珊吃完飯,這才準備離開。
小天站起身的時候,是有點猶豫的。他還記得早上看到他,謝寶珊那眼神,似乎是被遺棄的寵物,終於又碰到了主人。
但這次,謝寶珊卻沒有挽留,只是對他說:“忙完就回來看我哦。”
小天忍不住問了一句:“你這次怎麼不擔心我一去不復返了?”
謝寶珊笑了:“我也沒什麼事了,你也應該賺錢生活啊。而且,我現在相信,你忙完了就一定會回來陪我的,對嗎?小天?”
小天也重重點頭:“晚上想吃什麼?”
謝寶珊說晚上再說。
小天很放心地離開了醫院,然後在附近溜達。
作爲一個山溝裡出來的,剛畢業的好青年,他想花天酒地,但是卻不知道該怎麼去花天酒地。怎麼才能快速花完剩下的一萬多塊呢?買房買車?別逗了。還有什麼能花錢呢?都充公交卡好了——不行,這得用到猴年馬月?
一擡頭,小天看到電線杆子上貼的小廣告:重金求子,可飛到你處,成功給你二百萬!已在公證處公證!
不行,這個不靠譜,我易小天是要花錢的!
不過,他忽然思路打開了:花天酒地嘛,去喝酒?
小天倒是會喝酒,他沒事的時候會和柱子,或者鄰居大哥們弄兩三個菜,一瓶二瓶白酒就喝起來,可那也花不了多少錢啊,一瓶酒才十幾塊,買點豬頭肉也不過二十多。
對,聽說燕京城裡的酒吧,那可是花錢的大地方,據說有多少錢都不夠花!
嗯,去長長見識去。
小天樂呵呵地準備去酒吧了,而且這次他也不準備坐地鐵了,打車!
哎,爺有錢,就是造!兩塊一公里的不坐,就坐兩塊三的!
司機一聽他說去酒吧,先看了看他身上的衣服,然後樂呵呵地點頭,開車。
要說,這打車就是比擠地鐵舒服,起碼有座,還軟。
小天心裡暗暗下了決心,等自己有了錢,一定買個車,還要好車!還要僱個人給自己開車!
足足跑了一個小時,出租車把小天送到了左海。
這裡是燕京城中心的一大片湖泊,周圍都是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平時這裡熙熙攘攘的人也不少,是個著名的開放式景區,在這裡,有全燕京出名的酒吧——各種酒吧。
時間纔剛剛下午三點,其實很多酒吧剛剛開門,或者還沒有開門,他們的生意,得到了晚上纔好,有的酒吧是經營到後半夜的,因此,大多數都是下午五點左右纔會開門。
看着一家家裝修各具特色的酒吧,卻都不營業,小天內心長嘆一聲:蒼天啊,大地啊,我想花點錢,想花天酒地一番,就這麼難嗎?
似乎,冥冥中自有天意,當小天離開大路,拐到一個衚衕的時候,驚喜地發現,衚衕裡有家酒吧,不但開門,而且似乎人不少!而且,在酒吧門口的燈箱上,小天看到了兩個戴着禮帽的男人的頭像——這不就是男人們該來的地方嘛。
小天樂呵呵地進來了。
果然,放眼望去,酒吧裡一水的男人,一個女的都沒有。
此刻的小天,既有些安心,也有點失落——酒吧,不應該是燈紅酒綠順便鶯鶯燕燕的嗎?燈紅酒綠應該沒錯,可說好的美女呢?說安心,是小天是聽說那些經常出沒酒吧的美女格外開放豪爽,自己一個土包子,想想那場面就臉紅。小天沒交往過女朋友,再說一遍——謝寶珊不算,既不是,也沒那個意願。
然而,他也感覺到了一絲絲的不對勁,這裡不少男人看到他,似乎臉上都帶着莫名的微笑,好像是看到了什麼絕世的珍寶一樣。
可能是自己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鄉下人氣質了。小天一邊想,一邊故作鎮定地走向吧檯。
吧檯裡是一個皮膚白嫩的小夥,穿着一件破破爛爛,綴着不少金屬鉚釘的牛仔服,耳朵上的耳釘在燈光下閃着璀璨的光芒。小夥畫了個濃重的藍色眼影,這讓小天有些不適應。
“給我來一瓶,這個……”小天看了看吧檯小夥身後的酒櫃,隨手指了一瓶酒。
吧檯小夥轉頭一看,然後就有點發愣,回頭對小天說:“兄弟,你要那個?”
小天一臉微笑,做出一副見慣風浪的樣子:“怎麼,很貴嗎?”
吧檯小夥搖搖頭,一邊伸手拿過來,一邊說:“不貴,一瓶才6500,我奇怪的是,這酒號稱烈焰,72°,我們一般都是拿來當調酒的基酒用的,哥們,你確定要來一瓶?”
小天一聽,什麼?72度?醫療酒精才75度吧?
他知道,自己是有點暴露了不常喝洋酒很少來酒吧的特質,他彷彿感覺到無數雙眼睛都在盯着自己的後背。
這面子怎麼能丟?
小天面不改色,微微一笑:“對,我要的就是這種刺激。”
吧檯小夥忽然看他的眼神就猛地有些熱烈,然後笑了:“好的,給您開了啊。”
說着,打開瓶蓋,然後拿過一個杯子,倒了大半杯。
琥珀色的酒液在玻璃酒杯中微微盪漾,散發着一種迷人的氣質。
吧檯小夥問道:“加冰或者檸檬嗎?”
小天搖搖頭:“加點薄荷。”這個小天知道,調酒的知識他也在電視劇中看過一點。
吧檯小夥換了個腔調,忽然特柔軟地說了句:“是個爺們,我喜歡。”伸手在櫃檯下摸出幾片綠色的葉子,放進了杯子裡,然後用手支着下巴,看着小天。
小天伸手拿過酒杯,屏息凝視,一口就是半杯。
酒在嘴裡的時候,有股微微的植物味道,他喝不出來是什麼,那味道混合着淡淡的薄荷味,還挺好。
但就在他嚥下去的時候,小天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