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毛仁:去見阿峰,不然賺錢了和錦衣夜行有什麼區別?
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只有留下來繼續做大做強。
吃完牛丸,周小龍就跟着毛仁走了。
其實周小龍還是想再待一會兒的,不管是再吃一碗牛丸還是偷看偷看店裡胸口規模驚人的老闆娘,他都願意繼續留下。
是毛仁拉着他走的。
毛仁顯然害怕再發生什麼狀況,又打亂他的計劃。
和周飛鴻給了沈皓峰十萬塊,幫助他創業不同,面對親兒子周小龍,周飛鴻一分錢都沒給。毛仁好容易坑到四萬塊,還是說回去報信,耽誤了一筆四萬塊的生意。
但等將周小龍帶走後,走在路上的毛仁忽然反應過來,爲什麼不把周小龍留在那兒呢?這小子看起來也是傻乎乎的,指望他混出什麼名堂,好得到師兄周飛鴻的獎賞,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了。
“那什麼,小龍啊,你還認識剛剛阿峰那兒嗎?”毛仁開口問道。
周小龍毫不猶豫道:“不認識啊,怎麼了,師叔?”
“……”
“皓峰牛丸啊。”小哥從桌上拿了一份彩頁,翻開之後,指着上面的兩張圖片道:“這是我們的牛丸店,這是我們的工廠,現在各大超市便利店,都有我們的牛丸賣,你們可以放心吃。”
當晚。
跑到外面後,毛仁想到周小龍沒有錢給,估計會被人胖揍一頓…想到周小龍被打的悲慘場面,毛仁最終良心發現,又折了回去。
“到時候我就不打球了,跟阿峰一起賣牛丸。”
“去見阿峰?”倒是沒毛仁那麼多的想法,周小龍開心道:“好啊,又可以做阿峰吃的牛丸了。我之前吃了好幾家牛丸,沒有一家有阿峰做的好吃。”
“咦,師叔,門口賣牛丸的怎麼不是阿峰?”將墨鏡稍微摘下來了一點,周小龍皺眉問道。
毛仁腦子轉的飛快,一條一本萬利的賺錢之路,瞬間就被他琢磨出來了。接下來的一個多月,毛仁到處找人和周小龍打球。
叔侄兩人不僅身上的行頭全都換了,還租了豪宅,租了豪車,一幅成功人士的架勢。
一個牛丸攤肯定是不太可能賠本的,毛仁想的是服裝店賠了轉讓了,新來的老闆,顯然沒理由讓沈皓峰繼續在門口賣牛丸。
不過因爲周小龍不賭博,他明面上告訴周小龍是打獎品的,卻在暗地裡各種賭球。
當然了,憑藉周小龍的高超球技,毛仁賺的盆滿鉢滿。
“是啊師叔,怎麼,你沒吃嗎?”
年輕人的教訓來的這麼快的嗎?
毛仁不敢置信的想到。
只能說他想多了。
於是他就看到周小龍反敗爲勝了。
不等毛仁說話,周小龍已經搶先道:“要四碗。師叔,阿峰竟然這麼厲害,這麼說他很快就可以把阿毛接過來了。到時候我跟着一起,把爹也接過來。”
但沒想到的是,傻強比他早了一步,把桌球室今天的營收全都拿走了。
桌球室員工爲了應付毛仁,給他介紹了一個打桌球的客人,告訴毛仁這是個凱子,又菜又愛玩。毛仁想要錢的話,可以和對方打球,把對方當提款機就可以了。
毛仁被高利貸追債,拉着周小龍一路逃到一家桌球室,毛仁原本的想法,是到桌球室收點帳,好有點本錢繼續跑路。
雙方約定一球五百塊。
他沒給我盛,毛仁在心裡腹誹道。
“真這麼好吃?”毛仁好奇道。
毛仁尷尬道:“哦,我不太喜歡吃零食。”
“兩位,吃牛丸嗎,我們皓峰牛丸,絕對是全港島最正宗的撒尿牛丸。”毛仁他們一過去,賣牛丸的小哥就朝他們招呼道。
他哪裡有錢付?
“哦,那真是太可惜了。”
毛仁看到對方的造型,確實很像個凱子,於是同意了。
隔天。
這個時候他才發現,原來周小龍的桌球天賦驚人。
想了想,毛仁又道:“這樣吧,明天我帶你去趟阿峰那兒,你正好去激勵一下阿峰,告訴他什麼才叫真正的成功。一個男人,怎麼能被眼前的蠅頭小利矇蔽雙眼呢。”
毛仁愣了一下,問道:“什麼牛丸?”
把頭髮梳的一絲不苟,又將熨燙的沒有一絲褶皺的西裝穿上,還極爲騷包的,一人戴了一副墨鏡,睡到自然醒的叔侄二人,這纔出發去了沈皓峰所在的服裝店。
這個價格,真是如果是找樓下的站街女的,一杆可能才五百塊。吃的快還有更優惠的。
毛仁:“……”
“小龍,你年紀輕輕的,做人怎麼能沒有追求呢。”毛仁道:“這才哪到哪,你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很多的獎盃要拿。我明白,伱就是最近打球的頻率太高,覺得有點無聊了。”
好在這個時候,在樓下等着急的周小龍找了上來,毛仁急忙把周小龍拉過來頂鍋,自己則飛快落跑。
毛仁隨口說道:“不會是已經賠本了,把攤子也轉讓出去了吧?”
“沒事,我隨便問問,既然不認識就算了,我們走吧。”毛仁無奈道。
一個月的時間,阿峰他都開店而且開廠了?!
“你們的老闆是叫沈皓峰嗎?”
“師叔,我不想打球了,我已經擁有太多的榮譽了。”周小龍指着他那些毛仁從地攤上買來的獎盃獎牌說道。
“……”
一局球打下來,眼見毛仁快輸乾淨了。
“先吃先吃。”毛仁心思急轉,周小龍不打球,他的賺錢之路豈不是要泡湯了?但沒想到沈皓峰竟然把牛丸真做成生意了,毛仁在心裡盤算着,以他師叔的身份,問沈皓峰要個總經理來坐坐,還不是手到擒來?
“對啊,就是沈老闆啊,不然我們能叫皓峰牛丸嗎?”小哥笑着說道:“給你們來兩碗?”
毛仁:“……”
沈皓峰正和總經理zuo着呢。
阿媚就是皓峰名義上的總經理。
打保齡球,沈皓峰已經從一開始的生疏,到眼下愈發嫺熟了。他一開始兩隻手捧一個球,還嘖嘖稱奇,現在一手一個球,如臂使指。
不過相比用它們同時去撞一個21.6釐米的瓶子,沈皓峰更多隻是盤在手裡,感受控球的樂趣,並不一定非要擲出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