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楊伊
籍貫:華國京城
職業:江湖俠客
裝備:天地御冊
戰力:13000
陣營:混亂中立
看着最新做出來的一個眼鏡,開啓之後,得出來的數據,眼鏡的服務器自然是維納斯,採集了兩個世界的部分數據庫,這個世界大部分國家的人物資料庫都被複制過,所以能計算得出這個數值。
設定普通成年女子戰力爲1,一般的男子戰力在1.5左右,能輕鬆壓制大部分女子的反抗;經過一些訓練之後,普通人類的戰力能大幅度提升,不過最終極限也很難超過十位數。
而拿取武器之後,戰力提升幅度也很巨大,看武器的不同能給出最終不同的數值。
不過,這個眼鏡的科技含量雖然很高,卻也不可能真的探測出一個人的真正底細,只是維納斯會根據人物的資料最終得出一個基於現有數據的結論。
就比如陣營而言,也是根據資料上現有的數據來劃定陣營,畢竟一個人真的想什麼,誰也不清楚。
這個眼鏡科技含量很高,數據傳輸芯片、處理器芯片、電池甚至外框的材料和攝像頭都可以說是包含遠超過當前世界科技的產品!
公司定的是大年初六開業,當然也很人性化,初七來也不算遲到,節後第一天上班甚至允許遲到,當然真是針對基層員工來說的,對於中層以上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要求的卻是很嚴格!
畢竟這些人薪資很高,一天假期都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成本!
……
楊伊饒有興致地打量着眼前的辦公室,兩兩背對的原木色桌面的辦公桌、黑色的旋轉椅、一臺黑色國產“聯想”品牌臺式電腦,一疊文件,一個塑料盒子裡面放着膠水、圓珠筆、鉛筆、剪刀、裁紙刀,感覺跟她在學校裡面的辦公室並沒有多少區別。
可能區別也就是桌子椅子會好點,大致上佈局都差不多!
雖然這間辦公室的牆上掛着的警徽給房間帶來一些威嚴的正式氣氛,但是她此時自然是怡然不懼。
說起來這應該是她這輩子第一次進派出所,她的身份證還有三年多的期限,所以身份證都沒有去辦過,這第一次卻是作爲一名被告方進來的。
不遠處,一箇中年婦女正在絮絮叨叨地重複着“我在後面走着,我婆婆在我前面,她開車從後面過來碰了我婆婆一下,我們纔買的菜都被撞灑了一地,是的!我親眼看到的!就是她!”說着還轉身指了下不遠處平靜的楊伊。
看到她伸出來的手指,楊伊沒有搭理,她身邊的孫麗此時插嘴問了一句:“這位大嬸或者大媽,你確定你說的一切屬實?確定你沒有精神相關疾病?確認你自己神志清醒?”
“哎,你這小姑娘怎麼說話呢?”中年婦女聽着孫麗的嘲諷,一下子怒了,站起來就要撲過來撒潑。
“哎哎哎!你坐好!”對面正在做筆錄的警官連忙擺手示意她安靜,接着轉向孫麗說道:“你也先不要說話,還沒到你呢!”
孫麗自然是不怕的,此時還有楊伊的保鏢在,這幾位幹練的姑娘此時擋在那名中年婦女的前面,逼着那名中年婦女往後退了一點點,不做聲了。
其實事情很簡單,安排了今天早上開會,楊伊和孫麗幾人走到半道,遠遠看到一個老人在人行道上摔倒了,不管是爲了企業形象還是出於善心,楊伊下車扶起了那名摔倒的老人,而當時老人身邊陪同的貌似是兒媳的中年婦女就說是扶起老人的楊伊撞的人,在老人被趕來的120救護車送去醫院以後,中年婦女和楊伊就被警官帶進了派出所。
老人是如何摔倒的,此時成了焦點,因爲沒有人證,也沒有攝像頭的緣故,中年婦女此時很囂張的一口咬定是楊伊撞倒的,楊伊只說了不是自己撞的,自己只是上去扶了一下老人,就被中年婦女不依不饒的糾纏上了,然後就被帶到這裡來了。
“我有證據的,你確定要這麼做?”做筆錄的時候,楊伊強調了好幾次這句話,一開始中年婦女聽到楊伊說是有證據,還顯得略微有些心慌,但是等到筆錄都做完了,就要簽字按手印確認了,也沒見楊伊拿出證據,中年婦女就一臉冷笑了。
筆錄被推到自己面前簽完字,孫麗此時看了看,楊伊確定沒問題然後就按上手印,楊伊這纔拿出她的手機,點了幾下,然後才說道:“這位警官,事情的全過程我已經全拍下來了,現在已經通過網絡把視頻上傳到了嗶哩嗶哩和優酷網上了,微博上也發佈了鏈接,你們電腦要是能上網的話,可以現在上網看一下,就在微博頭條。”
“你都拍下來了?剛纔怎麼不拿出來?爲什麼要傳到網絡上?”對面的警官此時也有些氣惱了,你都拍下來了卻不拿出來,第一時間傳到網絡上是個什麼意思?
楊伊微微笑着指了指桌子上的詢問筆錄,“不等她簽字按手印,我要是把視頻拿出來,她也就是立即道歉然後走人,我耽誤的時間損失誰賠付?現在一切證據明瞭,自然就有人買單了,這是證據保全所需的必要程序,相關視頻已經傳到網上了,稍後讓她等我的律師團吧!”
“你”“你你……”中年婦女先是臉色一白,接着忽然想到什麼,臉色一喜,大喊道:“你說謊!你從前到後就沒拿出什麼東西來拍,120電話也是我打的,我根本就沒看到你拍。”
“大媽,你太老土了,手機是沒有拿出來,不過我有這個啊!”楊伊把鼻樑上的圓框大眼鏡摘下來,指着眼鏡腿上面的一個小點說道:“這是我們公司實驗室中的一個概念產品,名叫“AR眼鏡”,有一個功能是全程無線聯網傳輸音頻視頻。”
這眼鏡的兩個鏡片看似都是透明的,但是也可以作爲顯示屏幕使用,鏡腿上各有一個鏡頭,分別代表左右眼,普通人根本想不到看着像是普普通通的一個眼鏡竟然還有這麼多的功能。
本來楊伊是打算做一個推出市場的產品,一款完全獨立的可以拍照攝像的眼鏡出來,但是最終經過幾次實驗論證,發現依靠現有的科技還有幾點問題不能解決,最主要是要考慮到處理器芯片、內存芯片和攝像頭的問題,還有電池技術也是一個問題。
不過不計成本之下,也能做出來一款成品,只是這造價就不菲了,光是動用實驗室的成本都要上百萬了,這還是楊伊有着外掛在,不管是電池還是處理器還是攝像頭,都有技術儲備,不然,只是這三樣的研究設計成本都得十億往上了!
越是縮小體積,越需要考慮功耗,和手機一樣,裡面能耗最高的組件是屏幕、處理器、基帶芯片(數據傳輸),這裡面單單是處理器就是一個大難題,雖然不用像手機一樣,還要考慮擁有足夠的性能,但是處理一些簡單的任務需要的芯片也需要有足夠的性能!
而性能自然也就是和功耗掛鉤,眼鏡腿那麼小的體積,要考慮做出那麼小的電池還得保證一定的續航,這對這個世界上最頂級的科學研究團隊來說,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目前還可以說是不可能完成的事!
而對楊伊來說,有着無盡的數據資料庫技術參考,有着維納斯的輔助,不用考慮太多,差不多能用,性能主要依靠服務器端的眼鏡卻不是什麼難事!
也就是那兩塊視覺投射的眼鏡片和兩顆超微型的攝像頭需要搜索一下相關的技術資源,其他的是她本來就有的儲備!
功能全開,電池總續航也就是兩天多一點,但是因爲材料都是包含着熱能和太陽能吸收的材料,續航時間差不多能翻一倍,這個眼鏡最主要的還是那一顆數據傳輸芯片了,有了這顆芯片,才能完全依靠服務器端的計算能力,才能算是一款真正的智能“AR”眼鏡!
她的這塊眼鏡正好是全程開啓着的,雖然還沒到進入市場的時機,但是楊伊平常帶着測試一下,解決一些問題,等着時機成熟,推出市場也就不會耽誤時間了。
因此,遠遠的就看到那位老太太是如何自己走路像是突發不測自己摔倒的,也被她全部拍到了,她等車子開過去在路邊停下,查看了一下那名老太太的情況,發現只是身體虛弱的緣故,這時那個中年婦女就撲過來想要抓着她,冤枉說是她撞的人,索要賠償。
楊伊說了幾句自己有證據,但是那名中年婦女仍舊是不依不饒,這就把楊伊惹到了,直接先把視頻傳給給了公關部門,接下來該怎麼做公關部自然知道的。
這個視頻公關部和法律顧問那邊商量了一下,一直到現在才搞定,主要是加上一些註釋文字,然後就上傳到旗下的視頻網站上面去了。
有着微博這個新的熱門媒體平臺,公司的藝人和相關合作過的藝人都很給面子,紛紛轉發,沒多大會兒,這個視頻就被頂上了熱搜,此時微博部門還沒來得及人工干預呢!
公關部纔給楊伊發短信說明情況,楊伊又用自己賬號把公關部發來的幾條視頻鏈接親自發布了出去,她的賬號的粉絲數量也不少,公司的藝人肯定都關注了她,因爲楊伊有時會發布一些超級硬核的視頻,比如一些實驗中的視頻片段,關注她微博的學界人士也不少。
微博官方運營的賬號此時也都參與了轉發,微博官方運營的賬號基本上都是全球各地區中心城市的新聞媒體賬號,關注量也都是不小的。
目前這條視頻所在的網站中,都已經被頂到了分類首頁,許多路人觀衆的評論開始出現,已經很有知名度的人士加入了評論,也進一步炒熱了各個評論區的氣氛。
所以當警官此時拿出自己的手機,打開微博之後,那名中年婦女就在警官的手機上看到自己撒潑耍賴的雌威,此時的她終於蔫了,低聲下氣的想要湊過來道歉。
“如果道歉有用的話,還要警察幹嘛?”這時,幾個身穿黑色西服的人闖了進來,擋在了楊伊麪前,當年那人說完轉向那名警官,說道:“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據最高法2000年的司法解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爲起點;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爲起點;她誣陷我的當事人撞傷她婆婆,要求我當事人賠償醫藥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可以用醫藥費的金額作爲敲詐勒索的金額,她已經構成了“數額巨大”的敲詐勒索罪;此外,我當事人因爲被她勒索,耽誤的時間損失成本也是巨大的,我方到時會在法庭上一一陳述!”
看着這人一番長篇大論,相關法律法規脫口而出,警官考慮了一下,無奈的說道:“她這種行爲目前還不算敲詐勒索的,如果是她跟你要一筆錢要求私了之後,這纔算是敲詐勒索;現在是走正規法律程序就不是敲詐勒索了,而且你拿出了有力證據,她的索賠請求得不到支持,沒有給你造成損失,你也不能反過來找她索賠的,這種情況最多要求賠禮道歉。”
那名律師點了點頭,知道他說的沒錯,回頭和楊伊低聲談了幾句,然後就說道:“我方當事人因爲被人誣陷,耽誤了一小時四十三分鐘,這部分時間成本我方會向法院提起訴訟的!”
警官自然管不了這事,他也看出了這些人來頭不小,不過還是勸道:
“對了,你的視頻也得刪掉或者打馬賽克,因爲侵犯了她的肖像權,《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我方當事人發佈的視頻目的並不以營利爲主,若有疑問,可以讓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
想了想,警官也不想多說什麼了,考慮了一下,雖然覺得自己沒有說錯話,但最後還是語重心長的說道:“你還是打碼吧,畢竟說不定會有什麼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