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品駿快遞最後的那段日子,常常下午一兩點就送完了當天的快件,然後我會在京通羅斯福廣場打發時間,因爲那裡有空調。我喜歡坐在負一層亞惠美食廣場後面的員工就餐區,那裡也是送餐員的等單和休息處。商場把多餘和用不完的餐桌椅子堆放在那兒,顧客不會走進去,因爲那裡是個死角,而且沒有燈光,僅從南邊的玻璃牆透進一些折射的陽光,維持着昏暗的可見度。於是,和另一邊燈火通明的經營區相比,那裡就像劇院裡被幕布遮擋的後臺。對我來說,在那裡度過的時刻是雋永的,我會永遠記得那個地方,記得當時自己的感受。非飯點的時候,很多送餐員就坐在那裡聊天、打盹兒、打遊戲、刷視頻……而我在旁邊戴着耳機,邊聽歌邊打量他們,反正我也無事可幹。我嘗試揣摩他們的生活——和我一樣,他們大多不會在北京定居,北漂的日子是暫時的,不是他們生活的全部。那麼他們生活的另外部分是什麼?他們在北京用所有的時間來掙錢,其中的艱辛可想而知,是什麼在他們生活的另一面吸引他們,令他們甘願爲之付出?或許這個問題在不同人身上有不同的答案。假如說,工作是我們不得不做的事情,是我們對個人意願的讓渡,那麼與此相對的生活的另外部分,就是那些忠於我們意願的、我們想做的事情和追求——無論其內容爲何,我在這裡暫且先稱之爲自由吧。
當我在打工的時候,我很少想到自由。可能因爲我默認了不工作纔是自由,而工作則相反,你必須按照要求,無論這要求是來自僱主、客戶,或——當我經營個體生意時——對市場的觀察和分析等,然後付出有效勞動,才能獲得回報。當然也可能有個別例外的情況,比如有人恰好喜歡自己的工作方式和內容,因此感覺自己在工作中所做的就是自己想做的。或者反過來,有人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卻恰好能夠滿足僱主、客戶或外部機制等的要求,並由此抵達了某種自由。但是這樣的幸運聽起來似乎可遇不可求。
在我認識的人裡,還有一些人的工作很輕鬆,有時人們會以羨慕的語氣用“自由”來形容他們的工作。至於他們自己有沒有感覺到自由,那就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了。比如我爸的工作就很“自由”:他以前在單位裡每天喝茶看報,主要的職責是採購、看管和分派各種辦公用品,偶爾寫些沒人看的宣傳稿。但是他已經退休多年,他的單位經過不斷改革,如今已經沒有那種閒職。不過因爲我對他非常瞭解,我敢說他的意識裡並沒有自由的概念。假如我和他討論自由,他就會說出一些令人費解的荒謬的話來。
由此我想到,所謂的自由,實際上在於你能意識到什麼,而不在於你享有什麼。對於一個文化水平不高的農民來說,儘管每年的農務受到二十四節氣的限制,但他不會感覺到有什麼不自由。農閒的時候和親朋打打牌,農忙的時候忙完一天的農活兒,晚上回家喝點兒小酒,感覺愜意且滿足,彷彿自己所做的都是自己想做的。可是文化水平越高,思維和意識越複雜,人就越難在工作中感覺到自由。
其實我想說的自由,是一種建立在高度發展的自我意識上的個人追求和自我實現,是一個人真正區別於另一個人的精神內容。我覺得假如更多人嚮往這種自由,世界將會變得更多樣化、多元化,更平等和包容,更豐富和多彩。因爲嚮往自由,人們纔會有不同的追求,而不必總在狹窄的獨木橋上互相傾軋。就如基因對環境的適應力建立在其多樣性之上一樣,社會整體的幸福感則建立在人們的精神多樣性之上。此外,我認爲就如萊辛說的:追求真理比佔有真理可貴。自由的情況也一樣,或許它可望而不可即,或許我終生都無法抵達它,但這並不要緊,因爲對它的追求比對它的獲得更可貴,而且這對所有人乃至整個世界來說都很可貴——它就像理想和信念,是我們生命的支點,而不是內容。
2020年春節過後,我從南方回到北京。因爲突然暴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很長一段時期裡,街上的行人非常稀疏,很多我熟悉的店鋪都關門了,其中有些是徹底關張了。這感覺就像春節假期並未結束,而人們也遲遲無法迴歸到日常的生活裡。我的前同事有的已經找到新工作,有的還留在老家觀望形勢。我們剛從品駿領到一筆遣散費,我的補償是兩個半月工資,此外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和返還的5000塊押金也到賬了。這筆錢總共三萬左右,雖然不多,但也稍稍令我安心了一些,尤其是在當時疫情前景不明的情況下。就是在那個時候,我寫了一些東西發在網上,其中一篇我在D公司上夜班的打工記錄,受到了出乎意料的關注。因爲這篇文章,“副本製作”的兩位編輯馮俊華和彭劍斌聯繫上我,在瞭解了我過往的打工經歷後,建議我把在北京送快遞的經歷也寫下來。在這之後,我又寫下了在上海自行車店打工的一篇,這篇記錄的內容其實發生得較早,但文章是較晚寫出來的。
說說我打工以外的經歷。我在寫作上並非新人,從2009年到2011年,曾經有接近三年的時間我沒去工作,每天就在家讀書和寫作。我在寫作上遇到的困難是複雜的,裡面既有自身的因素,也有外部的因素。我不是一個有寫作才華的人,如果說我現在對寫作的意識、觀念和實踐有一些可取之處的話,那是因爲我真的投入過很多時間和精力。另一方面,早年我在期刊上發表過一些作品,收到的稿費非常微薄,遠遠無法以此爲生。但是,不能通過寫作謀生,對我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寫作於我的意義因此變得更加個人、重要、特別和純粹。雖然我寫得不多,但對我來說,寫作就是我生活的另外部分,屬於自由的那部分。
此後我就反覆地處在打工和寫作兩種狀態中:當我去打工的時候,我就無法寫作,光是工作本身就極大地佔用了我的時間,同時它還透支我的情緒,令我在下班後也只想放鬆和減壓,而無力思考其他。當然這種情形的肇因在我自身:我在生活和工作中,在別人可以獲得正面激勵的多數事情上感受不到激勵;但是在相反的方向,在別人不以其爲阻力的事情上,卻經常形成負面的心理障礙。而當我要寫作的時候,我就辭去工作,專心地在家寫。這種間歇式的打工和寫作交替就是我近十年的生活狀態。或許這也算是一種折中的自由?也就是說,在一半的時間裡我不打工並自由,而在另一半的時間裡我打工並不自由。
不過,單單就打工而言,我覺得從中獲得自我肯定和快樂也很重要。假如我們對自己從事的工作的價值並不認同,僅僅是通過它來獲取生活資料,那麼由此形成的心理景觀未免太灰暗。或許基於這個原因,越是簡單的勞動越容易在我心裡產生正向激勵,因爲我能夠很直觀地看見我的勞動對人產生的價值。比如在我最後的一段快遞工作經歷中,當我把快件交到客戶手裡時,我看到客戶滿意甚至是興奮的表情,聽到客戶悅耳的道謝語句,我的心裡是快樂的——我感覺到自己有用、我的勞動對人有用。雖說獲得這種快樂不完全是我的工作目的,雖說收到公司打來的工資時我也同樣快樂。
實際上,通過寫作我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打工和自由的對立:在有限的選擇和侷促的現實中,我越來越感覺到生活中許多平凡雋永的時刻,要比現實困擾的方方面面對人生更具決定意義。感謝浦睿文化的編輯普照,在他的鼓勵和建議下,我把這三段打工經歷以更全面和完整的方式重寫了一遍,並增補《我做過的其他工作》一篇,講述了我在此之外的其餘打工經歷。除了仍然以我具體的經歷爲主要敘述內容外,更補充了一些我的工作方式、過程,我身處的職場和地區環境等方面的描寫。這些背景對理解我當時的處境和所做的決定有重要作用。同時我也知道,因爲我是其中的當事人,而不是旁觀者,我的敘述難免帶有自己的主觀價值判斷和立場。但我如果過濾掉這些內容,讀者就無法理解我當時的一些行爲和反應。故此在一些細微的方面,我也吃不準自己有沒有受情緒左右、有沒有偏離客觀。爲此我已盡己所能地換位思考,嘗試理解那些令我不愉快的人和事,理解其背後的原因和目的,儘量不帶傾向地客觀還原,減少作出評價。事實上,今天我對自己所有的打工經歷,只懷有感激和懷念,沒有絲毫的不滿和怨忿——我承認曾經有過,但已經全部放下了。因爲從更多的生活經驗中,我逐漸認識到,懷着怨恨的人生是不值得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