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結婚了,找了個在電子廠上班的同事。婚姻還算不錯,沒兩年給他們生了個小孫女,增添了不少快樂。
但有一個問題伯父很苦惱,堂哥的財政大權在堂嫂手裡。堂嫂不願掏錢支付貸款,只能由伯父伯母承擔。在一起吃飯,日常伙食開銷,還得以他們爲主,以至於兩人手裡沒有什麼積蓄。
隨着孫女的長大,居住成了問題。因爲是個女孩子,不能再和父母住在一起,和爺爺奶奶住在一起也不太合適,孫女就住在客廳。
時間一長,堂嫂有了意見。終於說出了口,讓伯父伯母去租房住。租房肯定要再支付一筆租金,伯父伯母把困難擺在桌面上,租房住可以,銀行貸款就由堂哥兩口子還。
堂嫂不高興了,賭氣回了孃家,一住就是一個月。堂哥叫了兩次,人家不回來,說是伯父伯母住在屋裡她就不回家,你們一家人過日子去吧,這裡不屬於她。
堂哥怕老婆,說服不了堂嫂,只得去做伯父伯母的工作。
伯父伯母爲了顧全大局,不想讓小兩口鬧矛盾,一咬牙便搬了出去,租了個一居室的舊房子,就這麼湊合着過了下來。
房貸終於還清了。伯父伯母本以爲會輕鬆一些,奈何歲數大了服裝廠不想再用他們打零工,失業了。因爲他們是臨時工,沒有養老保險,失業後沒了收入。
堂哥倒是時常去看望他們,可堂哥做不了主,工資在堂嫂手裡呢,堂哥也只是人到了,從錢上幫不了父母。而堂嫂的理由是女兒要上大學的,需要一筆不小的費用,得攢錢供孩子上學。
伯父伯母不能坐吃山空,伯父又找了份在小區看門的臨時工作,收入不多,終究還是有了進項。伯母去撿垃圾,每天也能掙幾十塊錢。
伯父可能是因爲看上去比較蒼老,又被辭退了。伯母的身體不太好,兩個人靠撿垃圾掙的那點錢兒勉強度日。
考慮到將來終究要回家,與父親這麼多年沒見過面了,等死了再回來,實在是有些說不過去,便回來一趟,與父親聯絡聯絡感情。
說到這裡,伯父還爲賣那兩間草房的時候所表現出比較冷淡的態度跟父親和我道歉。
聽着伯父伯母比較悽慘的生活經歷,對他們以前的不太合適的做法我全部原諒了。
此時我有了一個新的想法。既然伯父伯母在省城過得不如意,不如回老家來。寬敞的新房子住宿沒有問題,我家現在的生活條件養他們兩個也不成問題,既然堂哥堂嫂不願管他們,我管。
當我提出這個建議後,伯父伯母的老眼裡再次閃出了淚花,他們倒是同意。父親也沒有意見。現在就是看母親的意思了,如果母親不反對,他們就回來。
我拍着胸脯把說服母親的工作承攬了下來。去房後找母親,將伯父伯母的不如意和我的打算跟她說了。
母親起初是不同意的。說是早就分家過日子了,過好過賴彼此無關。現在生活不下去了,他們又不是沒有兒子,我們沒有義務管他們。
見母親態度堅決,我給他擺了個道理之後,立馬就鬆口了。
“我現在跟城裡那個姑娘處着,正在考察期。對於咱家的經濟條件人家沒啥說的,對我本人人家意見也不大。現在考察的重點就是咱家人的人品。我就哥一個,沒有兄弟姐妹,人家將來即便不跟公婆生活在一個屋檐下,也是要管的。這個根本躲不開。公婆的性格脾氣人品度量是人家考察的重點。若是表現的太小氣了,這樁婚姻恐怕成不了。”
我的婚姻已經成了母親的心病。對她來說一切都要爲我的婚姻讓路,哪怕她受點委屈都成。我胡編亂造了這麼一套理由,她竟然信了。
“本來呢,除了房子分配之外,跟你伯父伯母我也沒有別的矛盾。再說那事兒早過去了,根本就不叫個事兒。現在咱家條件好了,他們想投靠你爸這個兄弟,我沒啥意見。咱不能因爲這事兒讓別人對咱有說辭,更不能影響到你的婚姻。”
見母親答應了,我高高興興地要回去告訴伯父伯母。
母親一把拉住我。
“剛纔你說的是真的嗎?那姑娘對你真有意?”
“有意!有意!就看你和爸的表現了。”
我趕緊應付一句,回了家裡。
一聽母親同意了,父親高興,伯父伯母更高興,當即表示明天就返回省城。回去退了房子,處理一下那些破爛傢俱就回來。
父親讓他們住兩天再回去辦這些事情,又不是啥急事兒。
伯母說馬上月底了,如果不退房會涉及到下個月的租金問題,還是早些回去比較好,省得那錢白花。
父親這才同意。
母親進屋了。
伯父伯母自然知道母親原諒他們了,感激的話說個沒完。
“咱不能光在這裡客氣,該做飯吃飯了,小宇很忙,吃了飯還要回縣城。”
一句話大家都樂了。於是,母親伯母去廚房做飯,父親帶着伯父去房後散步,看看山裡的變化,而我趁現在沒有人來採摘蔬菜,進入空間進行瓜秧移栽。
今天的午飯很豐盛。我發現伯母也是做飯的一把好手,廚藝不在母親之下。也許小時候我吃過伯母做的飯,可我沒有一丁點的印象。
伯父和父親老哥倆喝了些酒,氣氛不錯。
午飯後我回縣城了。
伯父伯母第二天返回了省城,一週之後纔回來,剛好又是個星期六,我到鄉里車站把他們接回了家。
這一次伯父伯母真的不走了。他們跟堂哥打了招呼。堂哥只是進行了口頭上的挽留,但對無奈的現實也沒有辦法,只得聽任伯父伯母回老家,捎來話,感謝叔叔嬸子收留他的父母。
我對之嗤之以鼻。
這次伯父伯母回來提出了一個新的問題。
大棚裡那半畝地有他們的一半兒,他們想種點地,看到父母種菜有收入,他們也打算種,爲了不跟父母搶生意,打算去鄉里擺攤兒。
人既然到了我家,我怎麼能不管呀,他們歲數比我的父母還大,我不想讓他們那麼辛苦。
我讓伯父和伯母與父母共同經營這個大棚,收入對半分,我覺得這樣還公平。
父親沒意見。
母親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