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泉礦泉水廠經過前期的宣傳和對新礦泉水的品嚐,顧客已經完全認同了天授牌礦泉水。新包裝一上市,立刻在黃土縣境引發首輪銷售高潮。
每天生產出來的成品,就像當初魚罐頭一樣,根本沒有庫存,全部被各大商場超市甚至小攤商販們運走。
但是我知道,僅僅黃土縣內的銷售,銷量終究有限,再說價格其實不算高,利潤並不大,我的目標不僅僅侷限於此。
於是便專門叫來銷售處長,按照我之前既定的計劃進行推銷。
現在銷售處有10個業務員,僅這10個人我認爲是不夠的,罐頭廠的那幾名業務員也給他們也分配了任務,幫助礦泉水廠推銷礦泉水,能夠拿到訂單的,按照訂單的數量給予一定獎勵。
這項政策一出立竿見影,他們手裡有魚罐頭的客戶資料,甚至足不出戶便能接到訂單。
對此我依舊不滿足,讓他們必須走出家門,重點各省城大城市,當然其他小縣城的市場也不要放過。
對於天授牌礦泉水的銷售,我實行的是差價策略。
小縣城零售價2塊,中等城市3塊,省城定價5塊,特大城市零售價必須在10塊以上。批發價會隨之上漲。
爲了避免地區內的相互競爭,實行區域代理政策,每個特定的區域內只有一家代理商。
明確規定,若發現跨區域營銷賺取批發差價的,立刻取消其代理權,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
見我對這事如此重視,業務員都嚴肅認真起來,不再盲目簽署訂單,他們必須保證,這份訂單在某個區域內是唯一的。
我定的這個價格不僅僅是業務員,包括譚衝、楚香怡,還有白落雪,都不太理解,恐怕我這項政策很難推行。爲此楚香怡還跟我展開了辯論。
其實我無需做過多的解釋,因爲我相信這種礦泉水絕對受歡迎,不愁賣不出去,貴點也沒關係。我告訴她事實會證明。
我跟她打賭,如果這個策略推行不下去,我願意獎勵她10萬元。如果推行下去了,讓她親手給我做頓飯。
這本來就是句玩笑話,卻被楚香怡當真了。
天泉礦泉水廠開工不久,有債主找上門來。這個在我的預料之中,收購工廠的時候,我一同將方清宇的債務打包攬下了。
最先找上門的是聚乙烯供貨商,欠人家最多。聚乙烯作爲塑料瓶的生產原料,是構成瓶裝水成本的主要部分。
大宗原材料欠賬是普遍現象,方清宇欠對方200多萬,經過查合同,覈對收料單,沒有挑出對方的問題。既然如此,我也不含糊,對清賬目便給人家匯了款。
見我很痛快,沒有拖泥帶水,對方表示可以繼續合作。生產塑料瓶離不開聚乙烯,聽原先的業務員反映,這一家算是最便宜的了,那就繼續合作,重新簽訂供貨合同。
其他的欠賬多是輔助材料,設備零部件。我發現方清宇什麼單位都會欠賬,所有的供貨商多多少少都留有尾巴。爲這個事兒我專門問過譚衝。
譚衝搖頭嘆息,還不是因爲礦泉水不賺錢,週轉不開,沒有新資金注入,不欠賬難以維持生產,乃至於越欠越多。又趕上水質出了問題,最終停產,這一停再也沒有開起來。
我讓供應處和財務處一起覈對過所欠的賬,差不多都讓我還清了,發現並沒有800萬,只有500萬,還差300萬。這是怎麼回事,難道說方清宇記錯了?
重新覈對賬目,財務上確實沒有發現還有大額的舊欠。這讓我倒有些納悶了。
譚衝也不知道,除了聚乙烯原料欠賬較多,至於其他的供應商他都沒有聽說過欠誰幾百萬。
這確實很蹊蹺。
方清宇精明的很,像這種事兒他絕對不會記錯的。
譚衝一直是工廠裡面的實際負責人,可他就是不知道。
我左想右想想不通。
白落雪和楚香怡都幫着分析,要麼方清宇是真的記錯了,500萬記成了800萬。要麼還有外人所不知道的欠款,沒有體現在財務上。
這事絕不可能。
除非像我,有些事情是單獨行動,我的秘密別人不知道。礦泉水廠欠賬的事肯定不止方清宇一個人知曉,財務是應該知道的。
我像是鑽到了牛角尖裡,一時想不通。我想到了原先的財務處長,她應該知道,但她辭職了,把這個秘密的消息帶走了。
事實證明,我的猜測是正確的。
新財務處長接到一個電話,是個長途,來自南方的沿海城市,對方催要欠款360萬。
財務處長給我彙報的時候,我終於明白了,差就差在這裡。
對方還發來了法院的判決書。
原來這是一場官司,地泉礦泉水廠打輸了,原因就是因爲礦泉水的質量問題,給對方造成了巨大損失,360萬,其中貨款只有120萬,其餘的竟然是名譽損失費。
若是加上這360萬,地泉礦泉水廠對外的債務就已經達到870萬了。
我以800萬打包購買的,若是全額給付,我不但從這裡賺不到錢,還要倒貼70萬。雖然我現在不差錢兒,但這70萬塊錢對我來說也是很肉疼的,付出去有點冤。
對這種問題我不可能逃避,在瞭解了對方的具體情況之後,派楚香怡前去交涉,最好經過協商能壓一下價,少拿一些是一些,我不能做這個冤大頭。
當初答應方清宇的時候,我還想着按照罐頭廠的做法省個錢呢,未料卻碰上一場莫名的官司。
事不宜遲,楚香怡當天就出發了,坐飛機去的瓊洋,而我隨後就跟去了。
我沒坐飛機,開的寶馬車。
現在空間裡的事物已經不需要我親自管理。往空間外運送貨物,有了特製的輸送帶,如風幾個就辦了,正因爲如此我纔可以離開黃土縣幾天。
我親自跑一趟還有另一個原因,我要會會我的老同學。
這場官司已經弄清楚了,債主非是旁人,而是我的初中同學喬匯。
他在瓊洋有家大型商場,至於這個商場怎麼開辦起來的我一無所知。在方清宇的授意下,銷售業務員給他發了120萬的礦泉水。
據我所知,方清宇和喬匯之間的關係還是不錯的,在學校的時候經常一起玩耍,一起上街,一起打架鬥毆,一起被老師罰站,一起排在成績榜的最後幾名,彼此稱兄道弟。
在陳友勝的婚宴上也看得出來,他們之間走的比較近,按照現在這種情況來看,他們或許僅僅是表面上的好,一旦涉及到利益就沒了哥們義氣。
在錢的面前誰都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