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美的笑容忽然在她臉上冷凝,原來,按照劇情發展,胡淨演的劉夏從鏡子裡面看到她爸爸牽着一個年輕貌美的女人走進咖啡屋。
後期這裡會加上胡淨的旁白:“爸爸昨天說今天有應酬,原來應酬到這來了。”
盧衝飾演的王笑天看了她一眼:“劉夏,看你躍躍欲試的,上去唱一首吧。”
陳昆扮演的餘發也說道:“劉夏,去唱一首吧,你可是咱們學校的金嗓子啊。”
胡淨看了一眼不遠處那對男女,臉上露出猶豫之色。
盧衝順着胡淨的眼神,看到了那對男女,說道:“劉夏,你怕什麼!”
此時會補充胡淨的畫外音:“就是,怕什麼!就上臺唱,氣氣他們!”
胡淨騰地站起身,走到臺上,拿起麥克風,唱起了潘美辰的《我想有個家》:“我想有個家,一個不需要太大地方……”
原著裡把劉夏的歌聲說的是“全校有名的金嗓子,無論參加全市中小學生什麼樣的匯演,她的演唱準是壓軸戲,”胡淨在那一世雖然也出過單曲,但她的歌技實在是不太敢恭維,至少現在是不能把她現場演唱的錄到電影裡,後期便用了謝雨昕的版本取代她的現場演唱。
在胡淨演唱的時候,鏡頭切換到下面那對男女,男的演的是劉夏的爸爸,女的演的是劉夏爸爸的小三任娜,他們臉上都恰如其分地流露出尷尬之色。
鏡頭再度轉到胡淨身上,她唱完歌,毫不猶豫地離開咖啡屋。
鏡頭跟着她的腳步,很快地,盧衝跟了上去:“劉夏,其實我也看見了。”
“你不要以爲自己很聰明。”胡淨瞪着眼睛,對盧衝吼道:“看到什麼了,同事之間出來喝杯咖啡很正常的事情,大驚小怪,封建佬!”
盧衝臉上露出錯愕的神情。
胡淨聳聳肩:“對不起!我煩透了!”
“過!”導演張一百笑着說:“胡淨,你這一齣戲的情緒掌握得很到位,非常棒!”
胡淨嬌媚地看了盧衝一眼,嬌笑道:“都是衝哥帶動得好,要是跟別人配戲,我可能表現不了這麼好。”
張一百笑道:“是啊,每個跟衝哥對過戲的演技都有進步……”
拍完這場戲,胡淨和其他演員都陸續離開片場,盧衝留下來,和導演一起看成片,討論後期如何剪輯,如何拍攝下面的戲。
監製張楊提出一個意見:“衝哥,我一直想說,但又怕您生氣,但我又不能不提,您這個劇本寫的有點問題,幾乎是把整部小說的內容事無鉅細地都寫進去了,這樣拍下來,估計會拍成一部電視劇啊!用拍電影的資源去拍電視劇,本身就是嚴重的浪費啊!”
導演張一百也提出:“衝哥,這個原著本身的戲劇矛盾衝突不夠深刻,戲劇張力不夠強烈,恐怕只能吸引原著那些書迷,可如果完全按照原著去拍,書迷已經知道這部電影的劇情,等同於已經劇透了,恐怕這個戲……”
這些天,盧衝也抽空重讀《花季雨季》的小說,也通過系統看原來那個版本的電影,他突然發現,自己的劇本雖然全面,卻抓不住重點,太多人物分散了矛盾衝突,而跟原著一模一樣的走向,一定取巧嗎?
他馬上做出決定:“你們兩個今晚開始幫我重修劇本,我最後把關!在新劇本出爐之前,咱們還繼續按照原來劇本拍,大不了到時候剪輯一下!”
盧衝本來想要提升一下自己的編劇能力,卻驚訝地發現,系統裡面根本沒有編劇能力這一項,他掃描了一下張一百和張楊,只從他們身上看到了導演能力,沒有看到編劇能力,既然不能從系統上得到編劇的支持,而這《花季雨季》那一世原版的劇本寫得也不怎麼好,盧衝只能仰仗張一百、張楊幫忙。
把任務交給張一百、張楊之後,盧衝鬆了口氣。
這時,胡淨走進來,爲難地說道:“衝哥,那個汪波來鵬城了,他說要請我們吃飯!”
那個汪波就是之前跟盧衝賭小提琴琴藝輸了一把價值兩百萬美元的名琴的娘娘腔,他表面上看起來疑似玻璃,實際上對胡淨心懷叵測。
盧衝劍眉一挑,望着胡淨清純又狐媚的臉蛋:“難道說他對你的賊心不死?”
胡淨搖搖頭:“我哪知道,本來以爲他會是一個好姐妹,沒想到他居然是裝的,越想越噁心!我不想去跟他吃飯!”
盧衝想起來,汪波他父親跟秦保國是盟友,看在汪波的父親面上,盧衝也不好太不給汪波面,便道:“一頓飯而已,別怕,有我在!”
盧衝這句“有我在”給了胡淨無盡的勇氣,她嫣然一笑:“有衝哥相伴,就算刀山火海我都敢闖,更何況是那個娘娘腔的一頓飯!”
他們來到一個五星級酒店的包廂,看到了汪波。
幾天沒見了,汪波變得更娘了,臉上好像塗了兩層粉,眉毛重新描過,還弄了假睫毛,塗了黑色眼影,鬍子颳得乾乾淨淨,胡茬上塗了粉,穿着一身白色西裝,噴着香奈兒香水,要不是這貨有喉結,很多人都會把他看成女人。
汪波看到了胡淨,喜上眉梢,又看到胡淨身邊的盧衝,臉上拂過一絲不悅,但那絲不悅很快就消失了,俊美的臉上又重現春風,大步走上前,跟胡淨握手。
胡淨以爲汪波會緊緊握着自己的手不放,卻沒想到,他的手跟胡淨的手輕輕一碰就鬆開了。
隨後,汪波主動向盧衝伸出手,熱情地說:“衝哥,好久不見,很是想念。”
當汪波的手跟盧衝的手緊握時,汪波居然翹起了蘭花指,輕輕地撓了一下盧衝的掌心。
盧衝頓時起了一身雞皮疙瘩,難道自己之前判斷錯了,這個汪波不是假裝的,是真真切切的玻璃?
胡淨注意到汪波的小動作,她也一臉茫然,難道衝哥之前判斷錯了,這個汪波看起來就是玻璃,行動舉止更像玻璃,特別是緊握着衝哥的手不放,標準的玻璃啊,怎麼可能會對自己有興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