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高歌跟着部落一起吃了晚飯。
食物很豐盛,素食有果子,根莖,野菜,肉類則烤肉爲主,加上一大木盆肉湯,湯味鮮美,湯裡有煮得綿爛的大塊的獸骨肉。
現在的人族,只靠狩獵和採摘果子野菜,就已經可以解決溫飽,也就沒有尋找糧食種子,搞農業的動力了。
甚至,洪荒連鹽這玩意也是沒有的,四海之水都是淡水,大家不吃鹽,也沒誰大脖子,渾身無力什麼的。
相反,現在的洪荒人族,不但不會無力,還猛地一匹。
正常的成年人,縱身一躍百八十丈是小意思,單臂都有萬斤以上的力量,一天一夜,不吃不喝跑個萬把裡不是難事,如果有需要,跑個三五天也受得了,比起原來先天環境時的祖宗們一點也不差。
最主要的是,通過血肉食煉篇的修煉,人族的身體素質還在不斷增強,連壽命也有所增加,大部分人的壽命,都超過了三百歲。
部落的首領聽說來有客人來了,特意帶了一塊烤肉過來看望高歌,邀請高歌多住幾天。
首領走後,小皮拉着高歌吹噓着成山首領的強悍,不過兩百歲左右,正是人生壯年,已經修煉到了煉神境界,能低空飛行個數千里,在方圓數萬裡的部落裡,都是響噹噹的高手。
今天的晚餐,有東海他們帶回來的銀月虎肉,這是靈氣含量比較高的準靈獸肉,大家吃完,都回到各自的樹屋中去修煉血肉食煉篇,消化這靈肉裡的靈氣。
這就看出各家各戶的不同了,有的直接就打坐修煉,有的躺着,有的不斷走動,有的卻配合簡單的拳法運行,不一而足。
所有人類都知道,這功法神妙,能長力氣,千百萬年,各家各部落各門派都不斷地研究,形成了許多完全不同的修煉之法,也成了各家各部各門派的不傳之密,就高歌觀察,這似乎有點成了私有制的萌芽了。
高歌和小皮、黑頭都住在東海的樹屋裡,他們已經成年,父母已經不再管束他們了。
三人從小一起長大,交情好,樹屋都是一起合力建造的,在分配夥伴之前,經常住在一起,部落裡許多小夥子都是這樣,能培養出小團隊的默契,不管是狩獵,還是其他廝殺,這樣的默契,能大幅提高小團隊的戰鬥力。
高歌仰躺在微涼的木板上,耳中聽到三人修煉完血肉食煉篇,又開始修行他們部落的功法。
高歌觀察了一陣,好不容易纔想起了這功法的名字,應該是叫初陽功,是篇只能修到合道境的低級功法。
崆峒祖庭把功法抄送各門派和各部落,也是有親疏遠近的,相識相熟的大部落大門派,得到的功法就是比較高端的,有點甚至已經可以修煉到金仙境界,而像成山這種邊遠小部落,得到的功法,連仙道都無法觸及。
高歌也沒對這種區別對待有什麼不好的想法,存在就是合理。
崆峒祖庭的這種區別對待,也不是無的放矢的,大部落大門派,資源多,人才多,族人比較容易修煉到高深的境界,因此對高深功法需求較大。
小部落什麼都沒有,能否修煉到合道境都難說,給了金仙功法,其實也沒幾個人能用到。
但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崆峒祖庭在營造一種向心力。
因爲嚮往更好的功法,小部落嚮往大部落,大部落嚮往祖祠,祖祠嚮往祖庭,這樣的向心凝聚力,對整個人族而言,就是一個大好事。
一夜無話,第二天一早,東海三人就早早起來,小皮嘟囊道:“昨天修煉的效果好像很好呢!那銀月虎比以前的要高級嗎?”
黑頭遺憾道:“再高級也沒了,這麼一丁點肉,只夠我們部落吃一餐!”
高歌笑笑,沒有答話,他雖然沒有修煉,但憑他的境界,只要呆在這裡,這裡就會慢慢變成洞天福地一樣的靈氣聚集之地,小皮三人自是受益最大的了。
東海最是豁達,不在乎靈肉的事,高興對高歌道:“高歌,今天跟我們一起去打獵吧,我還想看看你那弓,嗯,叫長弓的威力呢?你能不能教我們怎麼做弓?”
高歌一怔,想起好像真沒看見成山部落的人用弓,標槍倒是隨處可見,看來,這弓箭技術沒有傳播到這裡。
這是一個大問題,洪荒人族各部族的信息交流很少,有拜入附近門派的還好,這弟子能不是帶回一些外界的消息。
其他的,就是等繳納供奉時,有大部落或者附近祖祠有人過來,能給部落帶些外界消息。
要不,就是碰到了大凶獸,需要兄弟部落,或者附近的門派來幫忙。
其他時間,真是老死不相往來,大部分部落的族人,一輩子沒走出過部落萬里之外,也就是在附近幾個部落轉悠。
自給自足,沒有需求,導致沒有商業,信息交流就少了。
結果就是,數百萬年過去了,一些生活習性,高歌居然還能看到熟悉的影子。
沒有文字,人族文明的傳承,靠的是口口相傳,數萬年下來,已經不知傳了幾次口,許多功法都已經變了形了,特別是那些無人修煉到的境界的功法要訣,誰也不敢保證是否有誤。
傳承的載體,對一個文明來說,實在是太重要了,否則,別說幾百萬年,就是幾百億年,該愚昧的還是愚昧。
高歌笑道:“弓箭的製作不難,但要做好也不容易,我教你們。”
四人出了部落,高歌好奇問道:“你們部落不用一起狩獵了嗎?”
小皮笑道:“不用呀,我們每人都有任務,三天上交一隻獵物就可以了,如果全部落的男人一起出獵,這附近的野牛野羊也不夠幾天殺,我們大部分時間,還是瞄着山裡的猛獸,他們的肉靈氣充足,對我們修煉比較好。”
高歌點點頭,人族各部落擁有功法,開始修煉後,武力值大幅提升,生存是沒有問題了,猛獸靈獸什麼的就遭難了。
四人來到山腳不遠,東海問道:“明月,試試你的弓,我們看看威力如何?”
“好!”
高歌這弓,歷史足夠悠久,說是洪荒弓之祖也毫不爲過,當時取用的材料並不好,因爲當時高歌還是凡夫俗子,力量小得很,但後來高歌會煉器了,也隨手煉製了一番,這個長弓已經是法寶級別的寶物了。
高歌看了一眼左右,三千丈外有隻彎角麋鹿,說道:“就射它吧!”
小皮看了一眼,驚訝道:“這麼遠,我的標槍過去,不知會飛到哪裡去了呢!”
東海也點頭道:“我只能保住千多丈的準頭。”
高歌笑道:“多練習而已,你們看着。”
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也沒怎麼瞄準,張弓放箭,羽箭閃電般飛了出去,劃過一道小弧線,釘在了剛剛揚起頭的彎角麋鹿的雙眼間,彎角麋鹿沒有任何警覺,身體沒有一絲躲避的跡象,一聲不響,委身倒地。
這威力,已經比三人投出的標槍強得多了!
東海三人驚訝地瞪大眼睛,驚呼道:
“這麼厲害!”
“太棒了!”
“明月,你教我用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