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紅色與白色(上)

當路易十四的使臣詢問英格蘭人,愛爾蘭的人口大約有多少的時候,對方只能給出一個大略的數字,五百萬。、

在十六世紀初的時候,愛爾蘭的人口還在五十萬到六十萬之間徘徊,之所以如此猛增,具有諷刺意義的居然還是因爲土豆,土豆高產,適合愛爾蘭的氣候,沒有天敵,所以,即便愛爾蘭人大多都淪爲了佃農,他們居然還是能夠仰仗這種上天恩賜給他們的食物,使得人口畸形的激增。

之所以說是畸形,是因爲依照正常的市場經濟,甚至封建統治體系,如果一個地方有了如此穩定的食糧供給,充足的人口,一定會漸漸地繁盛與興旺起來,但愛爾蘭卻恰恰相反——在愛爾蘭擁有大批土地的英格蘭人幾乎都不會住在愛爾蘭,對他們來說,愛爾蘭也只是一片殖民地,殖民地上的民衆應當如何生存,與他們無關,因爲小麥不值錢,不如飼養牲畜,他們就能摧毀愛爾蘭的農業,將大部分土地都改做草場。

哪怕也有一小部分種了小麥,英格蘭地主們不但不會在危急時刻賑濟難民,還會將小麥運往不缺食物的英格蘭——因爲清苦的愛爾蘭人買不起他們的小麥,更讓人又是憤怒又是可笑的是,這些小麥運到了英格蘭後,還因爲大量積壓而貶值,甚至黴爛。

一邊是吃不完發黴的小麥,還有新鮮的羊肉、牛肉,一邊是遍地餓殍。

愛爾蘭人因爲土豆增加的十倍人口,在短短一兩年間就活活餓死了一百萬人,想想吧,就連拉法耶特侯爵的僕人這樣,有資產與莊園的愛爾蘭人都淪落至此,那些普通的民衆呢?

那個幸運的愛爾蘭人沒有告訴善良的拉法耶特夫人,他們受了商人的幫助,勉強恢復了一些力氣,在羅斯萊爾港聚集,等待登船出發的時候,不知道爲什麼,在愛爾蘭人暫時棲身的地方爆發了一場暴亂。

暴亂的源頭是一個女人指證她的丈夫——不,也不是她的丈夫,只是一個乘亂打劫的暴徒,不但奪取過無辜人的性命,還吃了他們的血肉,那個暴徒見機不妙就想要逃走,當然,沒有成功,他很快被法國商人的侍從抓住,送上了絞刑架。

結果當晚那個聚居點一下子就逃走了好幾十個人。原因不用問,他們都曾經吃過人。

拉法耶特侯爵是怎麼與他的僕人見面的呢,就因爲當時侯爵隱瞞身份,作爲商人的侍從,依照國王的要求,親眼去看看“愛爾蘭如今的狀況”的,他一聽就不由得怒髮衝冠,決意要將那些人抓捕回來,一一處死,畢竟一想到竟然會有這樣的魔鬼留在世上,稍有良心的人都會輾轉難安。

愛爾蘭人就是這麼成爲侯爵的嚮導與僕人的。

這些情況都已經被侯爵寫成了報告遞交給了國王陛下,所以路易在看着街道上走過的愛爾蘭馬伕、工人與女僕的時候,不免就有一種心滿意足的感覺——這些人不但是他從死神,從查理二世的苛政奪下來的,也是從暴徒的牙齒下奪下來的。

能夠被巴黎人,甚至被法蘭西人長期僱傭的愛爾蘭人固然是最幸運的,但那些長途跋涉被送到新大陸的愛爾蘭人也不曾有過一絲抱怨,不,應該說,他們就如侯爵的僕人那樣,對法國與它的主人充滿了感激。

在巴黎的愛爾蘭人現在的生活遠超過去,在新大陸的愛爾蘭人也滿心期待——他們一樣不必擔心被再次驅趕,有固定的居所,足夠的炭火與豐富的食物,他們的薪酬雖然微薄,但新大陸的地也不貴啊,如果他們在軍隊裡做事,還有可能被分配一塊土地。

法國的商人們一開始還有顧慮,奴隸貿易如此興盛,就是原本的白人僱農不願意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幹活,或是因此索要很高的價錢。

愛爾蘭人就沒這顧慮,他們雖然也是被僱傭的,但愛爾蘭的土地他們是熟悉了,能有一分一寸屬於他們嗎?

人們之所以眷戀故土,是因爲那裡有他們最後的退路,愛爾蘭人的退路卻在另一個大陸上。

於是,愛爾蘭人在辛勤幹活的時候,商人們也不免計算起他們與黑人奴隸的性價比——現在一個黑人奴隸已經不便宜了,直白點說,一個黑人奴隸在五十年前做十年工就能抵足他的身價,現在則需要做三十年,甚至四十年工才能抵足身價,而且奴隸主還要承擔他的衣食住,這樣算起來——竟然與長期僱傭一個愛爾蘭人沒什麼區別。

而且黑人奴隸幹活,要鐐銬、鞭子和監工,要提防他們逃跑,還要提防他們破壞工具,焚燒倉庫。後一種行爲放在路易十三或是查理一世的時候沒關係,但現在,國王的工廠不但能夠造出武器,艦船,還能造出可以替代耕牛與人力的大機械,這些機械十分昂貴,也十分有力,更……十分容易被破壞。

愛爾蘭人卻不會,不但不會,還會小心呵護,因爲這些機械也可以被他們用在自己的田地裡。

五年裡,愛爾蘭人向新大陸遷移了足有一百萬人,幾乎與當時的北阿美利加印第安人與法國人齊平,但後來法國的胡格諾派教徒向新大陸移居了一部分,又有中南部的印第安人向北移動,纔在總的人數上佔有優勢。現在新大陸上已經有了九個大省,紹姆貝格元帥作爲總督代蒙特利爾公爵管理與統治他們。

不過隨着時間的流逝,一些原本屬於愛爾蘭地方勢力的陰影也在緩慢滋生,曾經的愛爾蘭本土宗教德魯伊教團,議會與諾曼,或是維京人的遺留力量——忘恩負義總是最常見的戲碼。

但總得來說,這件事情不算什麼大問題,五年的時間足以讓紹姆貝格將軍演練出一支強大的軍隊,這支軍隊中以法國人與印第安人爲主,愛爾蘭人只是少數,並且幾乎都只在中低層。

不是紹姆貝格元帥多疑,或是有意打壓,而是在他們打仗的時候,愛爾蘭人才到新大陸,等到愛爾蘭人終於安定下來,有餘力觀望情況的時候,阿美利加已經沒有英國人了,除非他們要與法國人打仗,不然他們從哪裡獲得功勳呢?

倒是印第安人中的酋長,或是勇士,在與法國人聯盟之後,作爲平等的朋友,他們一樣可以得到拔擢與賞賜。再加上路易十四應允,與法國人結盟的部落可以留下自己的領地,也可以用一個合理的價格購買峽谷,森林或是山地,所以幾乎每個印第安人都有了一筆可觀的資產。

這筆資產讓他們吸納了大量的愛爾蘭人,畢竟印第安人的人口也不是那麼充足。起初的時候,一些愛爾蘭人也不怎麼情願,在五年前,詹姆斯敦的港口市場上還有印第安人奴隸買賣呢!英格蘭人的報紙又總是將印第安人描述爲會剝頭皮的野人;二來,他們也擔心紅皮膚的人會如同白皮膚的人對待他們那樣對待白皮膚的人……

值得慶幸的是,也許不是每個印第安人都是好人,不然法國人就無需與印第安人結盟了。但他們之中大多數確實都如同孩童一般純稚,當他們與英國人在一起的時候,學到的幾乎都是不好的東西——訛詐、欺騙、弱肉強食、酗酒以及狹隘的信仰,以及,總是被一種急切的窒息感壓迫着。

而他們見到的每一個法國人,除掉那些一直被稱道的好處,最讓別人喜歡的就是他們都帶着一種滿不在乎的輕鬆勁頭,彷彿沒什麼能爲難得住他們,這種思想與情緒迅速地感染了印第安人,然後是受僱於印第安人的愛爾蘭人。

人類最爲畏懼的莫過於未知的恐懼,與不存在的希望。當愛爾蘭的民衆承認,不但法國人,就連紅皮膚的印第安人也可以是個好僱主的時候,那些不知感恩的惡人還未能掀起風浪,就先湮沒在同伴的沉默與戒備裡了。

“唉,陛下,您看。”皮埃爾突然說。

路易從沉思中驚醒過來,定睛一瞧,原來是個在巴黎也相當罕見的場景——一個做貴女裝扮的印第安人女士,舉着一把精緻的蕾絲傘,正從街道的末端走向他們,她身後緊緊地跟隨着兩個女僕——一個大點,一個小點,容貌相似,都有着紅頭髮與白皮膚,看來也應該是愛爾蘭人。

這也是僱傭協議中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如果可以,長期僱傭的情況下,一個僱主會盡可能僱傭一整個家庭,不拆散他們,這對侍女很有可能是姐妹,長者提着箱子,年幼點的女僕則東張西望,她在尋找什麼?啊,她找到了,是馬車的停駐點,爲了免得街道上到處都是阻礙行走的馬車,馬車的停靠地點是被規劃好的。

一個同樣是個紅頭髮的愛爾蘭車伕從馬車上跳下來,打開馬車的門,服侍他的印第安主人上車,但那位印第安女士恰好往這邊瞥了一眼,在停頓片刻後,她向路易走來,在距離國王還有三步的地方屈膝行禮——因爲動作飛快,除了緊隨其後的僕人之外居然沒人發覺。

“你是怎麼認出我的?”路易在確定了對方是真的認出了他,而不是莽撞行事之後,好奇地問道:“我沒見過你,女士。”

路易的記憶力一向很好,但凡覲見過他的人他準記得,何況這還是一枚紅琥珀,而不是一枚白歐泊呢。

“紹姆貝格元帥的會議室裡懸掛着您的畫像。”

“他實在不該繼承英國人的壞毛病。”路易說:“不過你是怎麼看出我來的,我做了僞裝呢。”

“我是‘牛角’的女兒,陛……先生,我的第二個印第安名字叫做小隼,朋友和父親都說過我的眼睛無比犀利。”

“那麼我見到就是一隻落在牛角尖上的小隼。”路易微笑着說道:“作爲第一個認出我來的人,我應該給你一份獎賞。”

“我原不該向您索要獎賞,”小隼說:“我也不應當是第一個認出您的人,但有人也許是敬畏,又或是怕打攪了您,纔不走過來的。”

“那麼你應當是有所求了。”路易溫和地說,他對女人和孩子一向耐心,小隼佔據了兩者。

“是的。”小隼說,她畢竟不是一個法國人,而是一個印第安人。

——————

“你這次可以在巴黎待幾天?”拉法耶特侯爵夫人問道。

“嗯,三十天左右。”拉法耶特侯爵說道。

侯爵夫人一頓,放下茶杯,露出了滿懷疑竇的神情:“那您想幹什麼?”

“別用您,”侯爵說:“讓我心慌,媽媽。”

“如果只是爲了我這個老太婆,你可用不着三十天。”

“唉,您怎麼可以這麼說呢,事實上,我正要和您商量,您願不願意去新阿姆斯特丹?”

新阿姆斯特丹是一座港口城市,顧名思義,原先屬於荷蘭,後來荷蘭都屬於路易十四了,路易十四也沒去改名,依然叫它新阿姆斯特丹,新阿姆斯特丹從1625年開始興建港口與各種建築,如今也頗有規模,居住起來也很舒適,因爲是個港口城市,物質方面也不是那麼匱乏。

“我可不去,”侯爵夫人說:“除非您答應我……”

“答應您什麼?”

“結婚。生孩子。”侯爵夫人乾脆利索地說:“你都三十歲了。”

侯爵沉吟不語。

侯爵夫人心頭一沉。

“母親……”

“你上次這樣認真地喊我母親還是說要去新大陸,然後消失了五年。”侯爵夫人硬邦邦地說。

拉法耶特侯爵抿起嘴脣,握住了母親的手,“我已經認識了一個想要與之締結婚約的……女士。”

侯爵夫人在心裡說還好我已經做好了準備:“平民?”

“也不能說是平民,她的父親是一位伯爵,也是軍團裡的騎兵團長。”侯爵深吸了一口氣:“她很年輕,很健康,也很漂亮,有修養,品德高尚,嫁妝豐厚……”

“缺點。”

“媽媽……”

“嘿!我纔不覺得會有這樣一個姑娘看上你。”

“好吧,”侯爵說:“她是一個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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