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訪談給劉天仙闢謠,發生在05年8月。
05年的金某人有能力把焦點訪談節目組請出來給劉天仙闢謠?
不是徐楊看不起金某人,再給金某人二十年都摸不着焦點訪談的門檻。
誰幹的?
當然是劉亦菲生父一家。
有人說劉天仙跟生父關係並不好。
這就是純粹的臆想了。
武大那邊上過安教授法語課的學生都知道,安教授的學生經常能從安教授手中要到劉天仙的簽名照。
關係不好,能這樣?
所以,徐楊真不怕金某人搞什麼幺蛾子。
現在得知劉天仙甚至沒有正式簽約,就更加不擔心了。
其實簽約了也不用擔心,因爲劉天仙還沒有正式成年,可以打官司撤銷相關合同,只要合同中有一絲一毫不太合規的內容,基本上就能獲得法院的支持,要是把婦權等單位也扯進來,勝率幾乎是百分百的。
也就是說,徐楊簽約劉天仙,不管是在法律層面,還是在其他層面,都沒有任何障礙。
劉天仙那個所謂的教父,只能吞下這個啞巴虧。
至於外界的反應,徐楊更不在乎。
因爲輿論這東西是可以引導的。
一般人可能引導不了輿論。
但他可以。
有羚羊網和羚羊貼吧兩大流量分發網站在手,什麼樣的輿論扭轉不了?
黑的都能扭成白的。
何況這種外人根本不知道內情的隱私情節。
當然,如果能好聚好散,那是最好的。
徐楊就算不怕金某人,但也不願意胡亂結仇,這些做房地產的基本上沒什麼底線,因爲這些人本就是在刀刃上跳舞,滿腦子都是賺錢賺錢,底線什麼的早就沒了影子。
所以,徐楊對劉母道:“這事兒包在我身上了,劉阿姨你就安安心心的當你的保姆好了,或者專門替茜茜打點生活方面的事情,商業和職業這塊,交給我,不管是場內還是場外,我都會把茜茜照顧的好好的,至於和金某人之間那些事兒,你最好自己和他說清楚,不要扯上茜茜,掰飭不清楚的話,最好暫時離開首都一段時間。”
劉母有點失落的點了點頭,“我知道。”
“那就是茜茜這邊了,”徐楊扭頭看了看略帶嬰兒肥的劉天仙,“如果從單純的商業角度去判斷,我會籤個長約,但是從對茜茜好的角度來說,我更希望茜茜能成立一個個人工作室,以合作的名義掛在我公司名下,這樣,收入這塊就有了保證,對我們的長期合作也有好處,劉阿姨你覺得呢?”
“這個挺好,”劉母急忙點頭,她雖然不是很懂商業操作,但好歹也在娛樂圈裡打拼了一段時間,知道工作室意味着什麼。
不但是自主性。
還意味着更多的收入。
在合作中,也具備了講條件的基礎。
幾乎是個演員都更喜歡這樣的合作方式。
但一般的演員完全沒有這樣的底氣和實力和各大娛樂公司講條件。
開工作室掛靠?
對娛樂公司而言這就等同於造反,分成少了,對藝人的約束力也降低了,圖什麼?有那個資源,肯定優先供應本公司的簽約藝人,實在沒辦法纔會考慮掛靠的工作室。
而娛樂圈裡,資源就是一切。
這也是絕大部分演員都沒底氣開工作室的主要原因。
只有少部分地位高、職業技能強、人緣好、有流量和票房保證的演員纔有資格跟娛樂公司進行談判。
劉天仙起點很高。
名氣也有一些。
但因爲天龍還沒有正式開播,還沒有到大紅大紫的地步,自然也沒資格開什麼工作室。
宏星塢,說是爲劉天仙一個人服務。
但實際上賺的錢也要被金某人分走一大部分。
幾年後張大鬍子也會入股宏星塢,爲什麼?
這公司賺錢啊。
劉天仙太火。
而且是拍張大鬍子最擅長的金庸武俠走紅的,張大鬍子入股也算雙贏,嗯,某種程度上算是和宏星塢合夥兒瓜分投資人的錢,不過投資人只要能賺錢,也是樂見其成的,畢竟劉天仙的火熱程度確實堪稱當世第一,是那段時間裡最火的女星,沒有之一。
直到08年劉天仙改換門庭。
反正一直到十幾年後,劉天仙的演藝合同依然在經紀公司名下,沒能像大蜜蜜、範胖等人獨立出來。
但凡劉母能早點醒悟,劉天仙的商業潛力絕對不止那麼點錢。
所以,徐楊這個建議是真真的爲劉天仙好。
沒辦法,人家劉天仙能這麼果斷的跳槽到他這邊,他無論如何也得表示一下。
對吧?
這個工作室,就是劉天仙信任他的饋贈。
他從來都是很夠意思的。
最關鍵的是,他也看不上劉天仙本人賺的那麼點錢,他看上的是劉天仙的引流效果,能把這麼個小花旦拴在身邊,那引流效果比開一家二三流的門戶網都強。
等劉天仙的演技也打磨成熟之後,鉅額票房纔是大頭。
至於目前這百八十萬的片酬、廣告分成,他看都不帶多看一眼的。
要不是公司是和賈玉玲合作的,他都敢把這些小錢全部送給劉天仙,從而換取劉天仙更長的簽約期限和票房分成等等條款。
但就算如此,對劉天仙母女二人而言,這條款已經非常非常大方了。
尤其是建議劉天仙開工作室的這一點,直接把母女二人徹底征服,讓倆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徐楊的誠意。
這要是在宏星塢,哪有這樣的好事兒來着?
連最基礎的片酬,宏星塢都要抽走七成。
沒錯,就是七成。
這是劉母親口和徐楊說的。
雖然這兩部電視劇確實是金某人運作的結果,但這個抽成比例,怎麼看也不像是教父的所作所爲。
徐楊聽劉母說完後,冷笑道:“嘴上全是親情,背地裡全是生意,金某人也就這麼點格局了。”
當然,徐楊猜測,劉母之所以會同意跳槽,應該是在跟劉天仙的交流中發現了一些東西。
不然的話,劉母沒道理會放着金某人那個老熟人而投奔他這麼個陌生人。
哪怕他身上的光環有很多。
確定了大致意向之後。
徐楊直接把法務部門的人招來,當場起草了一份簡單的合作協議。
然後就是代言人合同。
代言人合同是早就你定好的,具體條款不能修改,只要填寫上代言人姓名、代言金額、代言年限就可以。
這合同,可以是劉天仙的,也可以是劉呆呆的,甚至可以時昕小妞的。
但很顯然,劉天仙運氣不錯,抓住了這個機會。
但凡再晚個一兩天,這就是劉呆呆的了。
雖然,劉呆呆也有類似的合同,但條款就沒這麼優越了,畢竟劉呆呆的咖位和劉天仙比,差了不知道多少個檔次,哪怕現在的劉天仙還沒有紅到發紫,可在民間和互聯網上的熱度,已經相當之高,在同齡人中是當之無愧的第一紅人,和前輩們比,也差不了多少。
等天龍、神鵰陸續播出之後,將會坐穩四小花旦之首的頭銜。
沒錯,第二四小花旦之首。
第一批四小花旦是迅哥兒趙軍旗那一批。
第二批則是劉天仙、孫娘娘、舒小暢等那一批,這一批沒有定數,成員經常變來變去,誰火了就把誰添加進去,可變來變去只有一個人的位置沒有動過,就是劉天仙本人。
從03年起,一直到三十歲的時候,劉天仙依然會拿出去和年青一代的小花旦們PK。
比如說二十年後還有媒體把劉天仙和小黃鴨放一塊說是當今的四小花旦。
嗯,咋一聽這不差了好多輩兒?
但仔細看年齡,呦呵,這倆人只差五歲,還真就可以算是一輩的人。
沒辦法,這就是成名早的好處。
剛出名的時候在和迅哥兒、趙軍旗等人同臺競技。
等迅哥兒這些人成了老戲骨的時候,劉天仙依然還是小花旦一隻。
嘖嘖。
這就是運氣。
當然,也是劉母的功勞。
在徐楊看來,劉母做的最對的一件事情,就是早早的把劉天仙帶出來,如果再玩幾年,錯過那些大火的電視劇不說,也會錯過國內娛樂圈的黃金時間段。
現在更好。
落到徐楊手裡,劉天仙不一定會成長爲迅哥兒那樣的老戲骨,但絕對比歷史上的發展要好不少,至少可以擺脫花瓶、面癱等綽號,可以混成那種要顏值有顏值,要演技有演技的好演員。
合同擬定完成。
劉母看過之後直接讓劉天仙在上邊簽字。
徐楊暗自搖頭,這劉母,確實不適合做商業。
也就是碰到了他,不然的話,指不定會讓劉天仙吃多少悶虧,就像歷史上,除了一開始的天胡開局外,劉天仙后續發展一直就很不順,雖然還能接到大製作,可口碑、影響力、票房都始終沒什麼波瀾,職業生涯一直不溫不火,倒是黑點越來越多。
爲啥會變成那個樣子?
就是劉母瞎逼操作的結果。
尤其是簽約那什麼WMA的操作,真迷。
如果08年的劉天仙,簽約的是國內的經紀公司或者娛樂公司,劉天仙的職業生涯也一定會更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