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史家,趕屍世家,始於五代十國之時,據傳說那時候天下大亂,五胡亂華,死人無數,很多人要不被強行徵兵,要不就被亂軍所殺,那時候整個中原大地遍地狼煙,到處都是屍體。
看着這遍地的屍體,魔道頓時抑制不住自己內心的興奮,開始在中原大地上興風作浪,而那時節外族入侵,很多外族邪神也開始侵略中原大地,開始搶奪屍體,開始殺人。
而就在這個時節一個家族冉冉升起,成就了當時大大有名的趕屍家族,這個家族就是史家,也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湘西史家。
湘西史家崛起的關鍵人物是當時的湘西史家的家主,人稱活菩薩的史公明。
史公明的家族以前是一個皮貨世家,家裡祖傳三輩都是幹皮貨生意的,當時在古代幹皮貨生意的,其實還有一個兼職那就是給人縫合屍體。
這個縫合屍體是怎麼以回事情呢?原來在古代犯了重罪的人都有是要施以酷刑的,其中最輕的就是砍頭,一刀下去腦袋搬家,其次還有腰斬,從腰部把這個人砍成兩段的,最慘的還要數五馬分屍,在身體胳膊腿以及腦袋上各自拴上一根繩子,然後把繩子另一頭拴在五隻馬的身上,行刑的時候直接五隻馬同時用力,咔嚓一聲,胳膊腿腦袋就被硬生生扯了下來。
以上三種酷刑下面死的人身體都已經不完整了,按照古代人的說法,如此不完整的人進了地府閻王爺是不收的,所以想要這些人可以順利的下地府,那麼就需要把腦袋和身子縫合在一起,這就需要縫合屍體的匠人了,這個匠人就是皮貨匠。
其實上面漏說了一個,其實凌遲處死纔是古代最殘忍,也是讓人時候最不完整的刑法,但是這個刑法實行之後,他的後人幾乎沒有去找皮貨匠縫合屍體的了,因爲這工作量實在太大了,沒有皮貨匠人願意接這個活的。
史公明家族就是三輩皮貨匠,而且史家人丁還很興旺,幾乎當時整個江南地區,各個地方都有他史家的人。
史家的人還都很團結,本來這樣的家族也就這樣平平淡淡的傳承下去,可是老天爺往往就是不讓其如此平靜,必須給他一個崛起的機會。
史公明處於五代十國時期,亂世動盪,死人無數,無數的人在他鄉處死,史公明當時的史家的工作就非常繁忙。
而且由於很多人是客死異鄉,古代人很多人都講究一個落葉歸根,於是那時候就有人在請史公明縫合屍體之後,再把屍體送回死者家鄉,而且那時候也有許多豪族死亡,這些豪族出價都很高,聘請史公明運屍回鄉。
可是一個屍體又沉又臭,很多人不願意幹,而且就算是肯背,一個壯漢只能背一個人,來回還不夠挑費的,因此幾乎很多皮貨匠都拒絕這個買賣。
開始史公明也是拒絕幫人運屍回鄉的,可是架不住求得人多,史公明就動了惻隱之心,當然也可能是被那白花花的銀子所誘惑。
於是史公明就開始研究,如何才能高效且不腐爛的把屍體送到目的地,如果把這個工程研究明白了,那掙的錢可就不是一個縫合的價錢了。
財帛動人心,史公明在金錢的誘惑下開始了研究。
史公明非常的聰明,而且對屍體有一種變態的感知,於是史公明憑藉自己的天賦,以及聰明機智的小腦袋,還真讓他研究出來一些成果來。
首先史公明研究出來了一種防腐劑,屍體防腐劑,用了這個防腐劑,屍體就可以保持長時間不腐爛完全可以支撐到屍體趕到目的地。
有了防腐劑,接下來事情就好辦了,那就是背屍還鄉,可是當時的人並不願意幹這個活,不是對死人敬畏什麼的,當時天下大亂,天天死人,那時候死的人不比一隻死雞,死鴨的屍體金貴多少。
這些人不願意背屍體的原因是屍體太沉了,這湘西之地又多山,一路坎坷,實在難走,所以沒人願意幹。
史公明知道不解決屍體的重量問題,就很難把這個背屍體的來錢道發揚光大。
史公明當時陷入了苦思冥想,如何才能把屍體減重呢,經過幾番思索,最後還真讓史公明想到一個非常管用的辦法,那就是切割屍體。
沒錯,想要減輕屍體的重量的辦法,只有切割屍體了,史公明是幹皮貨匠的,對於切割縫紉的工作那是門清的,最後史公明一研究,決定就這麼幹。
史公明想了一個什麼辦法呢,首先把要運送的屍體分成五分,胳膊腿腦袋都留着,把整個身子切割扔掉,人的大部分重量就在身子裡,身子一扔掉最起碼能夠減輕一多半的重量。
這時候史公明買了一套寬大的衣服,然後把屍體的腦袋縫上去,胳膊腿都令打包背在人身上,這時再找一個人,鑽進這大衣服之中,頂着這個死者腦袋走,如此這般就給人一個屍體自己走的假象。
然後爲了給這個行動做一個合力的解釋,於是史公明就扮演法師的角色,在前面引領着屍體,做成一副他可以驅趕屍體的樣子,這也是湘西史家趕屍一說的源頭。
屍體被分解分量清了,那就有人願意幹了,於是史公明就扮演法師的角色在前面引領屍體,後面大漢頂着屍體的腦袋跟在後面。
這就成了最早的趕屍行爲,而且史公明怕自己的行爲露餡,於是定下了規矩,趕屍到家之後,要進行驅魂,所謂驅魂就是把自己跟屍體關在一個屋子裡,半天不見人,過了半天之後纔出來見人,這時候死者已經躺在棺材裡了。
其實這個所謂的驅魂就是在屋子裡,史公明用稻草給這個人做了個身子,然後把腦袋腿胳膊按上,然後讓整個屍體躺在棺材裡,做成已經把屍體完整運回來的假象,而且在棺材入殮之後,家屬不可以觸碰屍體,如此這般所謂的趕屍就成功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