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道:“怎麼?”
勳爵道:“是德里克男爵,知道我是誰嗎?”
女孩道:“我只知道您是勳爵閣下。”
勳爵道:“對,同時也是德里克男爵的父親,要你陪我喝兩杯,難道很過分嗎?”毛茸茸的熊掌又去碰女孩的屁股。
女孩閃開了:“不管您是誰,和這間酒吧有什麼關係,請您表現的紳士一點,這樣纔會和您的身份相符。”
勳爵道:“好吧,好吧,我保證對你做完這件不紳士的事情,就會恢復到紳士的樣子。”說着又狂笑起來。
女孩求助的眼神在酒吧裡張望一下,酒吧裡只有寥寥幾個人而已,自顧自的喝酒,聊天,就好象這裡什麼也沒發生一樣。
酒吧一個角落裡,有一個男人正趴在桌子上面呼呼大睡,桌上、地上全都是空酒瓶,就算隔着十萬八千里,也能聞到那股刺鼻的酒精味。
沒有人幫她,紳士的英國人在任何時候都很紳士,和自己無關的事情,他們是絕對不會cha手的。
事情往往都會有例外,就在德里克勳爵磨刀霍霍的打算對女孩動手動腳的時候,不知從什麼地方傳來一聲沉悶的聲音:“放開她!”
勳爵的臉色變了,換顧一圈也沒發現誰在說話。
以爲是自己聽錯了,繼續對女孩步步緊bi。
“我說讓你放開她。”那個聲音再次響起。
這一次不要說勳爵,就連酒吧裡的所有人都聽到了,幾個保鏢霍然站起。
角落裡的那個醉鬼,此時已慢慢擡起頭,露出一張蒼白無神的臉。
這個男人很年輕,而且長得也並不醜,只不過雙眼無神,看樣子有些狼狽,也不知他爲什麼要喝那麼多酒。
幾個保鏢快速將男人圍住,回頭看着勳爵的眼色行事。
德里克勳爵腆着懷孕六個月的大肚子來到那個黃皮膚的男人面前,他笑了,“我當是什麼樣的人,原來是個醉鬼。剛纔的話是你說的?”
那人連睜眼的力氣都沒有,好像隨時隨地都可能栽倒下去,勉強點點頭,他的狀態簡直差極了,一陣風都可以把他吹倒。
“看在你是酒鬼的份上,勳爵不和你一般見識,但我勸你最好管住你的嘴巴。”德里克似乎很大度的說道。
“我管不住。”男人冒出這麼一句。
“爲什麼?”勳爵已經沒那麼好的耐性了。
“因爲她是我女朋友。”酒鬼東倒西歪的說道,“如果你敢亂來,我就報警。”
勳爵心裡一突,用詢問的目光看着女孩。
女孩點了點頭,很關切的扶着男人坐回座位上,“約瑟,我沒事的,勳爵是和我開玩笑的,他不是當真的,你喝多了,休息一下吧。”
勳爵走了,帶着幾個保鏢憤憤的離開這裡,他雖然色到骨子裡,但也不是一點不顧忌自己的面子,萬一那個酒鬼真的報警,雖然不能把自己怎麼樣,但難保別人知道了不會笑話。
對男人來說,尤其對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來說,面子有時候比女人更重要。
很快到了酒吧打烊的時間,客人們紛紛離開,除了那個爛醉如泥的男人。他還是趴
在桌子上,一動不動的趴着。
“謝謝你。”女孩臨走前對男人說了一句。
男人一點反應都沒有,看樣子睡得很深,很深。
女孩本想送他回家,但試着擡了下男人的身體,死沉死沉的,憑她的力量根本不可能辦到。
時間已經指向午夜,她不敢多耽下去,怕萬一那個老色鬼回來怎麼辦,於是在便籤上寫了自己的電話號碼,便匆匆離開酒吧。
夜,清冷如水。
她緊緊衣領,走進一條燈光昏暗的衚衕。
穿過這條衚衕,就是自己的住所,雖然這個時候從這裡行走有點危險,但她還是決定抄近路回去,能早一分鐘回去,就能早一分鐘解脫。
但她想錯了。
衚衕的盡頭,正站着六個人,六個魔鬼般的男人。
看到這六個人,女孩的心忽然沉了下去。
紅鼻子頭閃光、叼着雪茄煙的勳爵,正對着美麗的女孩露出獰笑,他的牙齒黑黃參半,好像野獸的獠牙。
沒有任何對話,野獸撲向了羔羊,似乎要一下子將她撕裂,羔羊絕望的掙扎、痛苦,但卻無濟於事,紳士的英國人是不會貿然干涉別人的事情的。
一朵盛放的鮮花,即將被惡魔摧殘,一個十九歲的生命即將凋零。
這時,從衚衕的那頭卻搖搖晃晃的走來一個男人,一個喝醉了的男人。
也不知道他喝了幾萬斤烈酒,走起路來就好象狂風驟雨中飄搖的蒿草,如果兩邊沒有牆壁的依靠,他早就栽倒了。
但他就是沒有栽倒,東倒西歪的來到這邊,惺忪的醉眼好像看着面前的幾個人,又好像看着無盡的遠方。
“放開她!”同樣的話,同樣的語氣,面對同樣一羣人說的,只不過酒吧是公共場所,這裡卻是可以亂來的地方。
老色鬼褲子還沒解開,就被人打擾了,本來就夠氣憤,一看攪局的正是酒吧裡的那個酒鬼,氣得簡直要發狂,歇斯底里的對着自己的保鏢狂喊:“殺了他,給我殺了他!”
槍,就藏在每個保鏢的風衣裡面,胸口頂起的突起足以說明它的存在。
酒鬼轉向女孩,用冰冷的溫度說道:“要不要幫忙?”
善良的女孩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她當然想有人幫忙,但她又不想這個黃皮膚的男人白白送命。
槍響的同時,那個醉成爛泥的男人忽然化作一道殘影,疾風驟雨般來到德里克勳爵面前,也不見他如何動作,身上那件破舊的黑色風衣陡然如大鳥的翅膀一幫鼓盪起來,呼的一下,將這個老色鬼肥胖的身軀包裹在裡面。
衣服下面的身軀只是掙扎幾下便再也不動彈了。
風衣掀開,二百磅重的身軀變成了一堆可怖的雞零狗碎!
第二槍沒有再放,因爲五個保鏢看到面前的景象時,全都傻了!
下一刻,男人化作一團黑霧,在每個人的面前掃過。
五具屍體砰然栽倒,無具沒頭的屍體!
男人用風衣的下襬擦拭着自己滿是血漿的手掌,一步步來到女孩面前。
女孩就算做夢不也不會想到,一個人的手掌,竟然可以將另一個人的頭顱
砍掉。
那個酒鬼,那個黃皮膚的男人,此刻對她來說是比惡魔還要可怖的存在,也許,他就是傳說中的死神!
死神,是不會笑的,幸好這個男人還會笑,雖然笑的並不好看,但只要會笑,就是一個可以做朋友的人。
那一次之後,他們成了朋友!很好的朋友,很好到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至少女孩是這麼認爲的。
男人也第一次知道了女孩的名字,一個很美很純潔的名字:凱特#米德爾頓,目前是蘇格蘭聖德魯斯大學的在校生。
半月後的一個下午,和風情暖,兩人走在聖德魯斯大學林蔭彌補的校園裡面。
男人還是穿着那件破舊的風衣,長髮後的眼睛,比星辰還要閃亮:“我要走了。”
“什麼!”凱特不可思議的看着對方,完全沒有思想準備。
沉默很久,凱特道:“我們認識這麼久,只見過三次面,直到現在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
男人道:“等你該知道的時候,一定會知道的。”
凱特道:“我現在就想知道。”她的情緒顯然有些激動,估計是受了剛纔那句話的影響。
男人道:“現在還不是時候。”
凱特道:“我們什麼時候纔可以再見面?”
男人道:“不知道。”
凱特道:“你可不可以不走?”
男人搖了搖頭。
凱特一對湛藍的眸子裡彷彿有霧氣在升騰,“我不知道你來自哪裡,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但在我心裡,你已經是我的朋友,很好的朋友。”
男人道:“我們是好朋友,很好的朋友。”
凱特緊緊咬着脣瓣,皺着眉頭:“今天我之所以約你出來,是因爲我遇到一件很苦惱的事情。”
男人道:“什麼事情?”
凱特道:“學校裡有一個男生在追求我,已經追了很久了。”
男人靜靜的道:“很好。”
凱特道:“很好是什麼意思?”
男人道:“很好的意思就是,愛情總比仇恨要美好,就好象陽光永遠比黑暗要美好一樣。”
凱特道:“可我不這樣認爲。”
男人道:“爲什麼?”
凱特道:“因爲我們根本就不合適。”
男人道:“他長得不夠英俊?”
凱特道:“他是全校女生心中的白馬王子。”
男人道:“他不夠有錢?”
凱特道:“他是全校最有錢的人。”
男人道:“他沒有地位?是一個庸俗的暴發戶?”
凱特道:“如果他沒有地位,全英國的男人就全都沒有地位。”
男人道:“他是誰?”
凱特道:“大英帝國的王子殿下。”
男人道:“這種事我還是頭一次聽說,不過能夠被王子追求,對於全英國的女孩子來書,那是夢寐以求的事情。”
凱特澀然一笑道:“但對我來說,卻像是一個噩夢,始終縈繞在心頭,揮之不去的噩夢。”
男人道:“爲什麼?”
今天大封,剛剛看到,唉,今晚姑且四更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