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曆一百九十八年八月十七號開始,收到威爾的請帖後,託斯城周邊的勢力陸陸續續的來了。麥昆安排好人手招待,自己卻去幹一件大事了,也許別人不這麼認爲,但是對麥昆來說的確是一件大事。
“琳達小姐,前方十里處就是金魚湖了,金魚湖景色優美水產豐富,尤其是湖中生長的紅尾金魚,肉質鮮嫩細膩少刺,乃是我託斯城的一大特產呢。”麥昆騎在馬上,晃晃悠悠的跟在前方的女騎士琳達馬後,絮絮叨叨的說道。
至於這一次前往金魚湖,麥昆可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在華萊士的配合下,才請出了琳達,一起結伴出遊。琳達騎着一匹棗紅色的駿馬,帶着黑色的騎士帽,身穿黑色束身皮甲,腰間懸着一柄短劍,騎在馬上的身影矯健多姿。最吸引麥昆的是那曲線玲瓏的背上,黑色騎士帽下那一甩一甩的黑褐色馬尾辮,像一個調皮的小精靈在舞蹈一般。
麥昆自己還是那一套神之騎士套裝,渾身上下金光閃閃的,紫色的披風格外拉風,在麥昆的腰間也懸着一柄劍,只不過這柄劍很長就是,正是麥昆的風劍,大名雷霆之怒:逐風者的祝福之劍是也。因爲名叫風劍,所以麥昆特意在劍身的小孔處鑲嵌了一塊風系超級晶核,威力提升沒提升不知道,反正麥昆覺得自己揮劍時候如有風助,快了好幾分。
琳達沒有迴應麥昆的話,只是騎馬的速度陡然增加幾分。麥昆坐下的棕馬也頗爲神駿,只是這個脾氣有點古怪,麥昆看到琳達催馬加快速度,自己也兩腿一夾,學着騎士們的模樣,催馬快跑。只是……馬兒越來越慢,最後竟然停下來吃起了草。
“笨馬,蠢馬,要你有何用處!”麥昆氣的大罵不止,眼看着琳達快速的消失在眼前,怒火升起三丈多高,使勁的揣着馬肚子。
“城主大人,寶馬性倔,請用屬下的馬吧。”護衛着麥昆的十幾名騎士團成員,當中的小頭頭下馬說道。
“不用了,你們在旁邊乖乖看着,看本城主怎麼馴服這頭笨馬。”麥昆性子上來了,跟這匹馬槓着了。
言罷,麥昆拔出風劍,隨手挽了幾個劍花,聲音陰森森的自言自語道:“馬兒啊馬兒,你既然不聽話,本城主就要懲罰你,手中的寶劍才飲過黑龍的鮮血,如今又要沾染你的血了。”這柄風劍自從殺了黑龍之後,就沾染了些許血跡,怎麼擦拭都擦拭不掉,血跡依然是清晰可見。風劍才一拔出來,麥昆就能感受到坐下馬匹的顫抖,對於風劍上附着的龍血氣息,雖然微弱卻也不是一匹馬能承受的。
“馬兒啊馬兒,你要是不跑,這柄屠龍劍就要把你閹割了。”麥昆咬着牙哼唧道,配合着他那奇偉的尊榮,說不出的邪惡。
不知道是受了風劍上巨龍氣息的威壓,還是受了麥昆要閹割的它的威脅,麥昆坐下的棕馬竟然顫抖着吐掉了嘴裡的草,然後四蹄一揚,化作一道殘影衝了出去,速度之快,簡直可以媲美法拉利了。
“哈哈。”這纔是聽話的馬。“麥昆大笑着,緊緊抓着繮繩,絕塵而去。
“城主真威猛,隨隨便便就折服了烈馬,是我等的楷模啊。”騎士團小頭頭大讚一聲,帶領十幾名騎士團成員策馬跟上。
金魚湖號稱託斯城的明珠,同時也是託斯城的衣食父母,湖周圍種植着許多水稻,藉助金魚湖的給養,這些水稻讓託斯城的城民們足夠吃飽肚子。當麥昆累的氣喘吁吁,才趕到金魚湖湖邊時,坐下的棕馬也累的口吐白沫了,騎馬本就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尤其像麥昆這樣的半吊子不懂配合,不僅人累馬更累。
好在麥昆終於是看見了琳達,金魚湖不僅生產紅尾金魚,長的還很像一尾金魚,所以被稱爲金魚湖。此時琳達正站在一處小小的半島上,安靜的望着金魚湖,她的棗紅色駿馬,在一邊溫順的吃着草。
“看什麼呢,琳達?”麥昆將馬交給跟來的騎士團小頭頭,順着田埂走過去,一邊極爲熟絡的問道。不得不說前世和女孩子說句話都臉紅的宅男,如今臉皮已經練的刀槍不入了,似乎一個人地位的改變,總能讓人底氣大增,臉皮也就跟着厚了。
“金魚湖很美。”琳達清脆的聲音傳來,第一次,麥昆沒有聽到語氣中的冰冷。
麥昆愣了愣,順着琳達的話,轉眼望着金魚湖。說來金魚湖並不大,但是絕對也不小了,站在湖邊看去,湖對岸都是朦朦朧朧的,湖水波光粼粼,好像盪漾着無數的金光,微風一吹,一股清新的氣息撲面而來。岸邊的水稻田裡,水稻已經微微泛黃,吐出的穗上,稻粒也已經漸漸變得飽滿起來,將水稻壓彎了腰。這樣的景色就像一道清泉,流過了麥昆早已疲憊不堪的心田,一時間,似乎真的已經忘卻了塵世的喧囂,只剩下安靜祥和了。
“金魚湖真的很美。”麥昆微笑着說道。
琳達回過頭,嬌俏的臉龐上寫滿了平靜,淡淡的望了麥昆一眼,道:“你真的殺死了黑龍?”
“是的,不管你信不信,我的確是殺死了黑龍,用我的劍。”麥昆拔出風劍,在陽光照耀下,顯得格外的寒光閃爍,上面幾滴黑龍血的痕跡,似乎仍舊散發着一股澎湃的氣勢。
“上面的血跡是黑龍留下的?”琳達眼中閃過一絲悸動,出聲問道。
“不錯,是黑龍的血,只是不知道怎麼回事,怎麼擦都擦不掉。”麥昆苦惱的說道,本來很美觀的一把拉風長劍,染上了幾點血跡,雖然增加了威武,卻失去了原本的貴族風姿。麥昆自認爲是一個有身份有地位的貴族,向來不喜歡打打殺殺的,配着沾血的風劍,似乎有了那麼點不協調。
琳達脫了騎士帽,露出了秀髮和馬尾辮,脆聲道:“能借給我看看嗎?”
“當然,榮幸之至。”麥昆趕緊遞上了風劍,心中直納悶,這小妞咋回事,不會就因爲約出來遊玩一次,就愛上哥了吧,雖然這樣很符合哥帥的驚動黨~中央的事實,但是總感覺劇情太快了,沒啥看頭啊。
琳達不知道麥昆在想什麼,也沒在意,接過風劍,細細的打量起來。劍長四尺七分有餘,劍身三指闊,筆直延伸,呈亮銀色,有些許血跡。劍格短於半尺,劍柄長於半尺,沒有太多修飾,樸素大方。在劍身與劍格相連的部位,有一個鏤空小孔,大小和牛眼差不多,上面鑲嵌着一顆灰白色的晶核。
“好劍!”琳達輕聲的讚道。
“好美!”麥昆也傻傻的讚道,心中像被小鹿撞了一般,撲通撲通直跳。
——————————————————————————————————
PS:求紅票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