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
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
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闌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
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
李煜實在不喜歡,不過他的詞,還是蠻有感覺的,尤其適合悲悲切切悽悽涼涼的顧影自憐。
派出所內,我安靜了。
不再和誰對上,也不說話。
這裡,我來過那麼多次。
唯有這一次是自己出了事,也可能沒難麼容易出去了。
感覺還是蠻怪的,好像我們一家人和派出所公安局幹上了,逃了二個還有第三個,一不留神就進來了。
一身髒衣服,有些疲憊,我趴在桌子上就開始打盹。
案子非常簡單,簡單到,一方三個人已死,死無對證;我方三個人,二個一身傷痕,女警察一看就確認了。
我呵,無傷,已經不要緊了。
我是個名人,稍微一提,不知道絕對是他的錯。
我不開口,就沒人問我。
剩下的問題,對方逃走了一個,報完案就不見了。
很有趣的一件事。
還有一件有趣的事情。
下午晚一點,那個年齡的一點的警察來找我。
我擡頭,說:
“又飢又渴,有這麼對待證人的嗎?我們,是受害者。”
將我單獨關在一間小屋子裡,其實,我可以喊,也可以一刀將門劃爛,但是沒必要對嗎?我就在這等着,該來的,這不就來了?
問題我提,答案你給,你情我願,多好?
警察叔叔看似有些尷尬,趕緊打電話讓人送飯,又蹭蹭蹭跑出去給我要了二瓶礦泉水,有些意思。
我都差點兒忘了,這是夏天;也忘記了,我最近很少喝礦泉水,一般都是自來水。
看來派出所條件不錯啊,或者說,對我這嫌疑犯態度不錯啊。
慢慢的吃着一份盒飯,旁邊還有一份麥當娜,我挑挑眉,並未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