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消愁,愁更愁!”被五花大綁的塵穂,毫不留口德的對甦醒拆臺道。
甦醒狠狠的瞪了這貨一眼,如果不是現在不能打他,自己真想一記老拳招呼上去了……
衆人也沒有回家,甩開王猛與鄭飛、王衝三人後,直接開車前往酒吧,把兩隻捆綁成糉子,不停掙扎的乾屍留在車裡以後,原本還想把塵穂也留下,但在塵穂要死要活的威脅下,只好把它和昏迷不醒的白狼帶上。
衆人走進酒吧,箭尊就像劉姥姥進大觀園一樣,不停的東張西望起來,看到大廳中穿着性感暴露的辣妹,一條條修長的大白腿,不停的在箭尊眼前晃來晃去。
“老闆您來了。”一名服務生上前,恭敬的對哈曼行禮問好。
哈曼點點頭,伸手拿起服務生托盤上的兩杯紅酒,遞給箭尊一倍:“男人不抽菸不喝酒,活着不如一條狗。來嚐嚐酒的味道。”
“這就是爺爺以前說過的酒?”箭尊拿起紅酒杯,看着杯子中的鮮紅液體,不禁把鼻子湊上前聞了聞。
“哈哈!怎麼樣?你小子沒喝過這東西吧?”哈曼端起酒杯輕飲了一口,對箭尊笑道。
箭尊伸出舌頭,舔了一口杯中的酒,頓時眼睛瞪大來起了精神:“這叫酒的東西,真好喝!是我第二次喝過。”
夜天子饒有興趣的看着箭尊:“哦?第二次?你第一次在那喝的?不會是猴兒酒吧?”
“猴兒酒是什麼?我花易醉喝了怎麼多年的酒,還從來沒有聽說過這種東西。”聽到酒這個字,花易醉連忙對夜天子問道。
“猴兒酒,就是山中的猴子採百果於一樹洞,始爲貯藏越冬糧食,但若當季不缺越冬糧食,猴兒們便會忘記曾儲藏過一洞百果,然後這一洞百果便逐漸發酵,而後釀成一洞百果酒。此類野釀,實屬機緣巧合,真正的猴兒酒價值千金不換。”
花易醉聽到這句話,口水都要流淌下來了,看着箭尊:“你家裡還有嗎?如果有,咱
們馬上回去取。”
箭尊撓了撓頭:“這個猴兒釀酒的故事,我也聽我爺爺說過,但是我沒有喝過,我第一次喝酒,就是在樹下看姑娘在術後方便的那次。和她一起來的還有幾名青年男女,他們坐在一起吃烤肉,喝着玻璃瓶子裝的東西。那東西就是根哈曼剛剛給我酒味道一樣,他們走了以後,我看還剩下小半瓶,就偷偷喝了點。”
“哈哈!那咱們今天坐在大廳,看你哈曼哥哥給你把個小妹,你們倆喝喝酒談談情。你長得怎麼帥,就是欠缺學習,以後記得多跟哈曼哥哥混混,我保證你泡遍天下難逢敵手!”
“哈曼,你能不能考慮一下小白的感受,它現在昏迷不醒,每次有妹子路過,都會摸它一把,咱們還是去樓上的包房吧。”
被捆綁住的塵穂,因爲他的怪異的樣子,被不少青年男女指指點點,不禁低下頭紅着臉對哈曼道。
“哈哈,我看是你不好意思吧,那行咱們去二樓包廂。”哈曼說着對身旁的服務生道:“開一個包房。”
“好的老闆。”服務生點點頭,轉身去準備包廂。
就在這時禁慾許久,兩隻眼睛不停在辣妹的大腿和胸脯掃來掃去的哈曼,不禁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竟然是她!”
甦醒看到哈曼的反常,不及順着哈曼目光看去,只見一名身材火辣,前撅後翹,衣着性感的辣妹,正坐在一邊喝着柳橙汁。
“這個女人我好像在哪見過。”
“我好像也見過。”
“沒錯,是有些眼熟。”
衆兄弟都覺得這個女人,好像在什麼地方見到過,但卻又想不起來她是誰。
忽然過目不忘的夜天子一打響指:“我想起來這女人是誰了,這不是在江城和哈曼,相親的那個拜金女嗎?”
甦醒想了想也點點頭:“就是那個說自己老公,是酒吧老闆的女人吧?”
“哦,我也想起來,她不就是解鎖各種姿勢,讓哈曼喜
當爹的那個女人對吧!”塵穂兩隻比小白的眼睛還想狼眼的目光,死死的盯着拜金女渾身上下每一寸。
塵穂說完指着哈曼:“哈曼!給我拿一千萬現金,我要用錢砸到她脫!”
甦醒擡起腳,想給這貨一腳,但想想怕他發瘋,便又放了下來,對塵穂怒道:“滾蛋!你還有沒有點節操了?你現在都這個逼樣了,竟然滿腦子還想這些東西,這女人雖然拜金點,但她可是懷孕了啊。”
“我現在是病號,你們誰敢打我?”塵穂癟癟嘴,白了甦醒一眼,表情賤到沒有下線:“不就懷孕嗎,出了什麼意外,大不了我賠她就是了。”
“怎麼賠?你給她當兒子?”甦醒下意識的回了一句。
塵穂眼睛一瞪:“當屁兒子!你在對可愛的小穗穗不尊重,小心老子發飆哦!懷孕不就是一晚上的事嗎?賠就賠了……”
“呃……塵穂這貨就是典型的一個會移動的污穢物……”衆人聽到這貨無恥的話,真的不知道應該說些什麼好了,真的是各種無節操無下限,在犯賤界當真是東方不敗唯我獨尊啊!
“上次在江城竟然敢貶低,我堂堂的王儲哈曼。這次看我怎麼一雪前恥!”
塵穂對哈曼賤笑道:“你是要拿錢砸到她脫,還是霸王硬上弓?反正不管怎麼樣,記得錄像一份,把你的臉打賞馬賽克也沒事,反正我也不是看你。”
哈曼對於塵穂氣的牙癢癢,但是現在塵穂打不得罵不得,動不動就用發飆嚇唬衆人,誰也不敢得罪這貨……
哈曼扭頭捂住耳朵,不去看塵穂這貨,走到拜金女的身邊:“這不是讓我喜當爹的妹子嗎,好巧啊竟然在這裡碰到。”
拜金女上下打量哈曼一番,“你是?”
哈曼一點也不客氣,直接坐在一旁的拜金女身旁的沙發上:“我是上次在江城酒樓和你相親的人,想起來嗎?”
“想起來了,你就是吹牛是這家酒吧老闆的哈先生對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