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韓闖
下午。
快到兩點鐘的時候,陳凌把樹苗栽種好。
撂下鋤頭,拍了拍手上的塵土,正準備撒泡尿,在一邊吃草的小白牛突然“哞哞”叫着跑過來躲到他身後,一對烏溜溜的牛眼盯着墳地的方向,帶着緊張和害怕。
“你這膽子啊,還真跟個姑娘似的,大白天也能嚇成這樣。”
陳凌見它這個樣子,忍不住笑了,伸手摸了摸它的腦袋,往那邊一看。
只見墳地的灌木叢輕輕晃動着,一隻灰色的身影在其中一閃而逝,陳凌沒看太清,只覺得大小和土狗差不離。
“這是個什麼玩意?”
陳凌皺起眉頭,踮着腳望了望,眨眼的功夫,卻已看不見蹤影。
心中疑惑之際,就走進墳地四處找了找,結果沒找見。
也不知道那玩意兒躲哪去了,溜得還真快。
不過往外走的時候,陳凌在一個墳頭旁邊發現了一個大洞,洞口附近有少許灰色的毛髮,質地粗硬。
陳凌捏起來兩根瞧了瞧,認不出是什麼生物身上的毛髮。
但能把小白牛嚇得不輕,肯定不會是兔子。
“算了,先不管了,回家吃飯去。”
陳凌把疑惑壓在心底,走出墳地,把牛車套上,往家裡趕去。
走到半路,遇到王來順在田裡修整油菜苗。
他家油菜今年種的晚,又是重新分地的,管得也比較少。
這不,幾場雨下來,油菜苗就稠密得長成了一個疙瘩,一棵棵的還很瘦小,不得不來田裡間苗。
見到陳凌趕着牛車過來,就忙攔住他,給了他兩大捆子才讓他走。
整得陳凌也挺無奈。
自家菜的都吃不完了,還往自己車上硬塞。
算了,就當吃個新鮮吧。
油菜苗這玩意炒菜的話,跟新嫩的小白菜差不多,味道還算可以。
陳凌小時候常吃。
前世在大學的時候,跟北方的同學學了一手,用油菜苗做鹹食,配上蒜泥和醋,比炒菜還要好吃。
陳凌吃了一次就喜歡上了。
“說起來,好久不吃鹹食了,回去可得做一頓嚐嚐。”
他在心裡這樣想道。
回到家,屋裡的落地鍾“鐺鐺”的敲響,正好兩點鐘。
王素素正在院子裡紡線,見他回來這麼晚,就問起樹苗的事,得知他一個人把樹苗拉到田裡栽種上後,眼神定定地看了他一會兒,似乎沒想到他有這麼大的幹勁兒。
隨後就有些惆悵的嘆了口氣:
“阿凌,把樹苗種上以後,咱們先停一停,好不好。”
說這句話的時候,王素素的語氣,帶着點乞求。
彷彿又回到了從前面對陳凌的時候。
也的確,這近兩個月以來,陳凌某些方面變化挺大的,比如脾氣好轉了,不再嫌棄她了,更對她溫柔體貼,這是她願意看到的。
但在某些方面卻跟以前沒什麼兩樣,比如骨子裡還是那麼懶散、愛享受、愛吃喝,並且花錢仍是大手大腳,也跟之前沒什麼兩樣。
不過就是從花錢去縣城瞎混,變成花錢置辦一些其他東西上。
買犁耙、買牛、買果樹苗,這一通花費下來可不是小數目……
她雖然不反對,但果樹種上後,起碼兩年多才能掛果,到時候能不能賣錢,賣得好不好都還是未知數。
也沒什麼收入來源,要是還像這樣去花錢,沒幾天家底就要敗光。
所以,她最近心裡一直挺擔憂的,但是貿然提出來又怕陳凌生氣,就一直忍到了現在才終於忍不住問出口。
陳凌聽後微微一愣,隨後也明白過來,就點點頭:“行,咱們種完之後,就停一停。”
他清楚王素素爲什麼會突然這樣說。
之前他爲了不讓王素素懷疑,買果樹苗的錢是從家裡拿的,賣藥材的錢也交了定金。
家裡的錢,一下子就少了快一半。
以王素素的性子,就算壓在心裡不說,也必然會有這方面擔憂。
這是人之常情。
不過他現在的收入來源,還不能告訴王素素,等縣城的店子開起來,日後慢慢的讓她接受就行。
自然是直接答應了下來。
王素素見他答應,就小小的鬆了口氣,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見他臉色沒有什麼不好看的跡象,就起身道:
“阿凌你去洗洗手吧,飯一直在爐子上熱着呢,我去端過來。”
陳凌這纔想起,自己晌午飯沒吃呢。
忙應了一聲好,就去洗手換衣服。
吃過飯後,陳凌沐浴着春日的暖陽,嗅着微風出來的草木清香,在院子裡看了會書。
或許是太舒適,不一會兒,竟迷迷糊糊在院子裡睡着了。
王素素在一旁紡着線,見到這一幕,不由得輕輕一笑。
在心裡不禁再次感嘆,阿凌雖說對她越來越好,但骨子裡的這股子懶散勁,卻是怎麼也磨不掉了。
不過好吃懶做也不全是壞處,起碼她以前就不知道,陳凌一旦做起飯來,會那麼好吃。
陳凌睡着,也不知道王素素會把他身上來自後世的一些特徵,當成他以前的那些壞毛病。
也的確,來自物質資源豐富時代的人,平時作風讓這個年代的人看起來,還真跟好吃懶做沒啥區別。
後世的人,再怎麼樣也不會在吃喝方面委屈自己,沒錢也能把吃的擺弄出新花樣,人沒錢可以,不能讓嘴受窮。
若非如此,這段時間他身上的改變,外人沒有什麼直觀的感受,王素素恐怕得起疑心。
不知不覺,一天就這樣過去了。
……
農曆四月初一,星期日。
陳凌小兩口早在兩日前就把一千兩百棵果樹苗全部栽種完成。
之後陳凌藉預防病蟲害的由頭,揹着噴霧器,把稀釋過後的洞天溪水在田裡打了兩個來回。
沒過小半天,這些果樹苗就都冒出了嫩芽。
見此陳凌也不再去管,這天的一早就駕着牛車去了縣城。
去給上週約好的那個油坊老闆送花生。
到縣城後,不僅給他送了兩千斤,劉辛耕那邊也送了兩千斤。
來來回回送了八趟,又是四千多塊錢到手。
時間剛過中午,陳凌就近找了飯館,對付了一頓。
填飽肚子後,正準備回城南新租的院子,一聲洪亮嗓門便從身側傳來。
“凌子!”
扭頭看去,一個高大健壯的青年正端着海碗從街邊的小攤上躥了過來。
這傢伙一邊跑還一邊吸溜着碗裡的打滷麪,跑了十幾步近前,愣是沒灑出一滴湯汁。
“倆月沒見到你人影,你這是去哪兒了?”
這人叫韓闖,長得一米九的大個子,又黑又壯,是遊戲室和錄像廳的常客,跟陳凌混得很熟。
“咋,咋,咋還趕上牛車了哩,搞得我第一眼都沒敢認……”
韓闖有個毛病,說話一着急就結巴。
“好久不見啊闖子,我來城裡辦點事。”
陳凌拍了拍他厚實的臂膀,笑着問:“你在這幹嘛呢?”
“嘿嘿,過來看了會兒錄像帶。”
韓闖衝他擠了擠眼,露出一個男人都懂的笑容。
說着話,海碗裡的面已被吃了個精光,就隨手抹了兩下嘴角,把碗放在攤子的長桌上。
“一會兒去文化宮唄,我最近學、學了個大招,咱倆練練……”
城南的工人文化宮,主體是戲劇院。
但在外面的樓層裡,還有諸如櫃式街機、檯球廳之類的。
而作爲近幾年火爆的遊戲機,是下至小學生、上至青年男性的娛樂首選。
由於一塊錢就能揣十個遊戲幣玩好久,這東西便飛速的風靡起來,陳凌之前對這玩意兒癡迷得不行,不玩到天黑絕不罷休。
“改天吧,我今天還有事要忙,就不玩了。不過我也要去城南,正好順道能載你過去。”
陳凌揮了揮趕牛鞭子,說道。
經過後世那些網絡遊戲的洗禮,陳凌對於現在的遊戲機,提不起來什麼興趣。
要是閒來無事,去懷懷舊倒是可以。
關鍵今天還要把城南的小院收拾一下,有正經事做,還是算了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