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羣沒答應夏巍峰的條件。
但事情卻朝着他最不想看見的方向去了。
因爲很快,燕莎附近的那家“川蜀王”,就發生了幾個食客拉肚子的惡劣事件。
並因此遭到相關部門封店調查。
而且幾乎在卓羣得知這個噩耗的第一時間,夏巍峰就打電話表達了關切的“問候”。
那麼由此可知,一定是這個卑鄙無恥的混蛋動的手腳。
但越是這樣,卓羣越清楚自己絕對不能讓他如願,否則麻煩絕對沒完沒了。
他也有股子狠勁,不但任何掩飾消息的舉措都沒有,任由媒體隨便報道,
還索性把另一家沒出事的店也給關了。
然後給每個員工各發半年工資,全體遣散。
與此同時開始找買主,打算以二百萬一家的價格低價轉售這兩家酒樓。
說白了,下金蛋的雞寧可不要了,他也決不妥協。
所以現在的局面是夏巍峰在賭,卓羣也在賭。
夏巍峰賭的是卓羣內心軟弱。
在自己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恐嚇畏懼下,必能讓他如願。
而卓羣賭的夏巍峰也是麻煩纏身,不可能在內地久待。
他也要擺出不惜玉石俱焚的決心,來瓦解夏巍峰的貪婪。
讓他不得不選擇出境遠避。
這樣一來倆人就徹底叫上勁了。
毫無疑問,夏巍峰在尋找進一步給卓羣施加壓力的機會。
而卓羣也竭盡全力在防備,甚至籌劃着反擊。
比如說,按照夏巍峰曾表達過的威脅來看,酒樓之事無疑已經成真。
所以爲了不讓其他更惡劣的事兒出現。
卓羣不但加派人手,晝夜在公司巡視,對一切進入公司的外物都要求打開查看。
他還打電話給父母,催着他們來京住一段時間。
他只有親眼瞅着他們,才能放心。
與此同時,卓羣還買了一個可錄音的電話機,並去中關村尋找微型的錄音錄像設備。
以期藉此在夏巍峰聯繫自己時,掌握到他脅迫自己的實證,好向司法部門舉報。
可惜這些舉措完全是徒勞的。
因爲敵人既不會完全按照劃好的道兒出牌,對手的狠毒也超出了卓羣的預計。
夏巍峰再一次的出手,竟然直接就是針對卓羣的殺招——指使人在飯店的地下停車場裡對他進行綁架。
要知道,據公安部門的相關統計來看,綁架案最容易發生的地方就在停車場裡。
其原因有三。
一是停車場相對外部環境人少,容易避人耳目。
二是這種方式,容易掌握事主的出行規律。
只要認得車,在旁守株待兔即可。
三是得手之後,連轉移肉票和脫身的交通工具都有了,再方便不過了。
所以事實上,想綁架卓羣的幾個人,埋伏在停車場裡。
還真沒費什麼事,非常容易就得了手。
就在“川蜀王”出事的第四天,當卓羣走到他固定停車位用鑰匙開車門的時候。
三個不知在此潛伏了多久的人,一下子從他奔馳車旁邊的車輛後,分頭躥了出來。
來了一個兩頭堵。
說時遲那時快,卓羣連做出反應的時間都沒有。
他就被其中的兩個漢子,一人抓住一隻手腕子,給按在車上了。
而隨着一聲“別動”,和腰間明顯感受到的尖銳物帶來刺痛。
卓羣登時魂飛魄散,也確實不敢動了。
就連到嘴邊的那句“你們是誰?”都沒敢再出口問。
必須得說,真不是他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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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普通人誰遇過這場面啊?
這樣生死攸關的恐懼下,他身子篩糠一樣的抖動,完全是發乎自然的反應。
還能保持着不尿褲子就算好的了。
一點也不應該遭到恥笑。
所以事情既然到了這一步,假如接下來,綁匪的第三人搶下卓羣手裡的車鑰匙發動汽車。
再由負責挾持的兩人,一邊一個,夾着卓羣坐到他那輛“虎頭”奔馳車的後座上。
這次綁架行動將會獲得完美的成功。
只可惜,不知是不是影視劇看多了,又或是這夥兒人爲了圖省事、想更保險一些。
他們竟然幹了一件絕對多此一舉的蠢事兒。
那就是第三個綁匪搶過卓羣手裡的鑰匙後,又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條塑料袋裡的白毛巾捂住了卓羣的口鼻。
然後幾個人一起動手,打開車門,放心的把被迷暈的卓羣扔進車後頭,僅由一個人坐在旁邊盯着。
另外兩個人就順勢坐進了司機的位子和副駕駛。
結果正是這樣的粗心大意,造成了這起綁架的功敗垂成的後果。
因爲就在綁匪們把奔馳車開動,到達飯店車庫出口,等候升降杆擡起放行時候。
卓羣居然相當神奇的“醒”來了。
而且他還抓住時機,果斷的打開了身側的車門,滾下車來逃跑。
說來也巧了,卓羣的運氣非常不錯。
就在他狂奔着,嘴裡大喊“救命”的時候,後面又跟上來另一輛要出車庫汽車。
這一下真的沒法追了。
幾個已經下了車的案犯見勢不妙,便只能放棄,重新上車倉皇離去。
後面的事兒,自然不必說啊。
被嚇破了膽的卓羣當然得馬上報警啊。
而且還把夏巍峰威脅自己的事兒全抖摟了出來。
可說起案情,有一件事卻是特別奇怪,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那就是綁匪的迷藥爲什麼不管用。
因爲據卓羣回憶,他當時是一點感覺也沒有。
在恐懼中掙巴了好幾下也沒覺得有絲毫要睡的感覺。
後來的昏迷完全是因爲很快冷靜下來,覺得反抗無效,又怕被悶死,才假裝的。
結果正是這樣明智的選擇,營造出了一個完美的脫逃機會。
可綁匪爲什麼會以爲他昏迷了呢?
難道綁匪沒有提前做過藥效的試驗嗎?
難道綁匪裡還會有誰故意幫他,希望他逃脫不成嗎?
對此,辦案警官很快就出了一個推定的答案。
卓羣這才知道,今天自己最大的幸運,敢情是來自於綁匪的無知。
因爲據警察所說,從作案手法上,大致可以判斷出綁匪是受犯罪片的影響,採用了乙醚做麻醉劑。
只是綁匪恰恰不知道,乙醚的麻醉效果雖然是很好的,但是這東西因爲沸點很低。
所以很容易揮發乾淨,失去效力。
如果綁匪的埋伏時間過長,哪怕是用塑料袋封存着毛巾,那上面的乙醚,也會揮發掉的。
而綁匪如果只拿動物做現場試驗,又缺乏相關的化學知識,自然就很容易犯下這個關鍵性的錯誤了。
這樣的理由,別說這位警官嘿嘿的笑了,就連卓羣也想樂上一樂。
這還真是笨賊一籮筐啊。
可是,沒等笑出來呢,進一步的說明又讓卓羣冷汗直冒,脊樑骨發寒。
因爲據這位警官所稱,乙醚的毒性很大,這玩意對神經系統的損害是不可逆的。
現實裡有不少使用乙醚麻醉最終導致植物人的病例。
所以現在連寵物醫院麻醉都不使用乙醚,而採用其他藥物。
那可想而知,這幫賊如果再“聰明”一些,卓羣遭遇如此的毒手,後果有多麼嚴重。
PS:
不少人質疑卓羣不懂僱請專業保鏢。其實這個問題本身才是錯誤的。
因爲以前安保公司提供私人保鏢是法律明文禁止的。直至2010年1月1日,《保安服務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私人保鏢”纔開始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