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錢幣的確是可以賺錢,在古代社會法律不太健全,民間許多私人都鑄幣從中謀取暴利,從宋朝開始,私人鑄幣就已經開始盛行,私人鑄幣都是仿造朝廷發行的錢幣樣式,但是錢幣的成色卻要比官方發行的錢幣差很多,因此可以賺錢。
提到私錢、僞鈔等,人們習慣性地會將之與“小民、亡賴惡子”等聯繫起來,似乎作僞一般都是社會下層人物的行爲。事實上,貨幣作僞涉及到社會諸多方面,私鑄者不僅有平民百姓,也常出於豪紳官僚之家,一宗私鑄案件所涉及的人員頗爲廣泛往往少則二三人,多則幾十甚至數千人,從普通平民到所謂的“奸豪團伙”從貪官污吏以至“不逞宗室”,幾乎包羅了社會的各個階層。“遊民無賴之徒”固然是私鑄的主要成員,但他們的私鑄行爲多與宋朝廷貨幣政策的失誤有關,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窮苦百姓既飽受地主富室的欺壓剝奪,又常常成爲政府掠奪式經濟政策的犧牲品,例如,北宋政府爲了擺脫財政危機慣用的手段就是發行名不副實的大錢(交子),以加緊對百姓的搜刮,每當大錢由於通貨膨脹等問題而無法推行的時候,則往往一貶了之,使百姓手中的大錢驟然貶值,“民出不意蕩產失業多自經死”。特別在河東陝西一帶民間流行的多是鐵錢,而富人則大多收藏銅錢,所以一旦鐵錢貶值對平民造成的傷害更大。在這種情況下,就有部分百姓從事私鑄活動以減少自己的損失。有時民間的私鑄甚至可以說是由政府的行爲所直接導致的。
不少專業鑄錢的工匠都參與私鑄活動,古代鑄造技術落後,因此鑄錢往往需要徵集大量的工匠。大型錢監甚至僱傭上千工匠,工匠人數衆多則疏於管理,盜鑄私販也會成爲官方的巨大隱患。
平民的私鑄往往是因爲生活所迫,而那些富戶豪紳私鑄則是爲了謀取不義之財,平民私鑄畢竟都只是少數,富戶豪紳私鑄則佔據着私鑄錢幣的主流,這些人不僅和地方官吏勾結。甚至還讓地方官吏在其中佔據股份,爲其私鑄提供保護傘。
在新貨幣發行之後,秦東一方面觀察市場反應情況。另一方面派人暗中查訪,看看是否有人私鑄錢幣,私鑄錢幣的危害極大,秦東絕對不允許剛剛發行新幣。馬上就有人私鑄新幣。
暗中查訪的情況還好。在最近一段時間內暫時還沒有發現假錢幣出現在市場上流通,這也讓秦東鬆了一口氣。但是,接下來從各地傳來的消息讓秦東高興不起來。
在一些經濟相對發達、人口衆多的城市,例如帕札爾、賽迪卡、普洛夫、季米特、貝爾格萊德、布加勒斯特、布達佩斯等這些城市,新貨幣的發行非常順利,民衆甚至拿着手上的羅馬帝國的錢幣瘋狂兌換,但是在一些偏遠地區的小城鎮的居民們對新貨幣好像不太信任,更有一些地區的民衆對於使用錢幣沒有什麼概念。他們一直以來都以物換物的。
在這些偏遠地區的城鎮和山村,錢幣的發行受到了極大的阻礙。不是攝政王府的官方金行沒有在這些地區設立營業點,而是民衆對於新幣不信任,再加上許多人從來沒有使用過錢幣,錢幣對他們來說好像沒有什麼作用,除了模樣好看之外,不能吃也不能喝,更不能用。
在秦東領地的原來是羅馬公民的民衆還好一些,這些人以前就一直使用貨幣交易,使用貨幣交易實際上已經成爲了他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他們都知道沒有錢寸步難行。可是其他民族,特別是那些沒有文明,還沒有開化的民族,他們一直以來過得都是以物換物的生活,從來沒有使用過貨幣,這種東西對於他們來說實在是難以接受。
新貨幣的推行在大部分偏遠地區受到阻礙這件事情讓秦東頗爲傷腦筋,思索多日,秦東毅然決定改革賦稅和徭役制度,現階段也只有改革賦稅和徭役制度才能爲新貨幣的推行保駕護航,同時這個時期改革賦稅和徭役制度的時機也已經成熟,各地的生產力大幅度提升,各項經濟指標相比兩年前的一無所有簡直天壤之別,而且現在改革賦稅和徭役制度可以避免將來在賦稅和徭役制度上出現大的問題從而改革出現困難。
要改革賦稅和徭役制度,秦東還是對明朝張居正頒佈的《一條鞭法》比較認同,《一條鞭法》大大簡化了徵收手續,同時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何爲一條鞭法?總的內容就是就是把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徵總爲一條,合併徵收金銀,按畝折算繳納!
《一條鞭法》在明朝當時全世界範圍內都是極爲先進的一種賦稅制度,這種賦稅制度有三個目的和好處,第一是簡化了賦稅的制度,第二是增加財政收入,第三是方便徵收稅款。實行這種辦法,使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解除勞役負擔,有田的農民能夠用較多的時間耕種土地,對於發展農業生產起了一定作用。同時,把徭役改爲徵收銀兩,農民獲得了較大的人身自由,比較容易離開土地,這就給城市手工業提供了更多的勞動力來源。沒有土地的工商業者可以不納丁銀,這對工商業的發展也有積極作用。
《一條鞭法》的主要內容有,第一,清丈土地,擴大增收的面積,使得賦稅相對平均。現階段秦東控制下的地盤上出現了一些新興貴族,這些都是秦東的下屬,有功勞的都被授予了一定的田產和牛羊馬匹,在授予田產和牛羊馬匹之後,這些人有些暗地裡又在周邊田地開闢新的田地,而這些新開闢的田地卻沒有計算在內,所以要重新丈量田地,再加上不少富戶和地主都多多少少有多佔土地的現象。不過這種這些情況還不是很嚴重,畢竟秦東崛起也才一兩年的時間,現在清丈土地最爲合適,沒有任何人敢於對抗秦東的權威。
第二,統一賦稅,限制苛捐雜稅的侵擾,使得賦稅趨於穩定。實行一條鞭法以前是賦役分開。賦以田畝納課,役以戶丁徵集,賦役之外還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貢之類的額外加派。實行一條鞭法以後,全部簡併爲一體。將賦歸於地,計畝徵收;把力役改爲僱役,由政府僱人代役。由於賦役統一,各級官吏難以巧以名目。因此,叢弊爲之一清,使稅賦趨向穩定,農民得以稍安。
新的政權剛剛建立,苛捐雜稅基本上沒有,這一點秦東還是很自信的,而這第二條最主要的就是將賦稅和徭役合一,以前只是按照田地和人丁徵收賦稅,按照人丁數量徵集徭役,這種情況方便官員巧立名目撈錢,而實行一條鞭法之後,徭役就沒有了,只按照人丁數目徵集錢款,然後由官方僱傭人力幹活。
第三,計畝徵銀,官收官解,使徵收辦法更加完備。在多數情況下,一般徵收賦稅都是以實物抵充,以前匈奴帝國並沒有自己的貨幣,也沒有賦稅之說,只有納貢,奴隸沒有任何財產,平民向領地內百夫長納貢,百夫長向千夫長納貢,千夫長向萬夫長納貢,萬夫長向大單于納貢,納貢的數量按照領地的地盤大小和牛羊馬匹的數量而定。就是想徵收貨幣爲納貢也不可行,因爲匈奴帝國沒有自己的貨幣。
但是現在不同了,現在秦東的攝政王府發行了貨幣,改納貢爲賦稅,改徵收實物爲徵收錢幣,發行貨幣之後,徵收賦稅和徭役以錢幣折現完全可以實現了。
而且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以前納貢時路上有許多損耗,有的馱着糧食去納貢,結果路上大雨,糧食都發了黴,全部不能吃了,趕着牛羊去納貢,結果路上牛羊馬匹發了瘟疫,死了很多,總之損耗頗大,但是現在改爲全部徵收錢幣,有專門稅官徵收,徵收之後由官方專門的銀差押送,省去了許多運輸儲存之費用,同時也避免了侵蝕分款之弊端。
實際上一條鞭法也是有諸多弊端了,首先就是“火耗”問題,這個問題影響極其深遠,因稅法規定納金銀,而金銀熔鑄過程就產生了所謂“火耗”,於是地方官府紛紛向納稅人收取額外的費用,號稱彌補熔鑄的損耗,火耗成爲地方聚斂的一個巧妙的手段,也成爲納稅人沉重的負擔。
秦東知道這個弊端,當然不會再讓這個弊端存在下去,他決定讓火耗歸公,只有讓火耗歸公,地方官員纔沒有名目向民衆收取額外的費用,否則就是違法亂紀。在中國,火耗歸公的問題直到清朝才得以解決。
而一條鞭法除了火耗的問題之外,還有一些弊端,比如明朝張居正實行一條鞭法之後,實際上在各地方的徭役並沒有徹底消除,舊的攤派也有完全消除。張居正頒佈的一系列法規在他在世的時候還在實行,但在他死後就政息人亡了。
也就是說張居正的改革並不徹底,一條鞭法就是其中一個例子,爲什麼在實行一條鞭法之後還有徭役和各種攤派的問題發生?就是因爲這條法規執行得不徹底,監督上出了問題,秦東明知道這一點,當然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