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戰略部署,將有力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方面事業的發展,爲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其運行環境提供了新的契機。
儘管我國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取得一些成績,積累一些經驗,但推動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遠未達成,食品安全形勢仍然嚴峻,需要以現代法治觀全面推進食品安全治理。目前,我國食品安全還存在如下諸多問題:
第一,食品安全立法亟待完善。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立法體系主要以食品安全法爲基本法,輔之以質監局頒佈的部門規章。食品安全的立法主要着眼於監管型立法,與食品安全民事糾紛相關的專門立法較爲欠缺,司法解釋處於空白,導致司法困難較大。另外,我國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標準體系還不完備,食品安全標準化工作落後,標準總體水平偏低,政出多門,標準重疊,缺乏權威的統一標準。
第二,食品安全監督制度不完善。集中表現爲執法機關角色定位不準,權責不清,執法過程中過分關注部門利益,在責任問題上相互推諉,沒有將食品安全執法目的定位於維護公共利益和保障公衆權益;執法過程缺乏規範性和連續性,在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之後,相關執法部門進行突擊性的檢查、處理,缺乏常態化和預先性的執法機制;執法不力,對違法行爲懲戒力度不夠,對食品違法處罰相對較輕,大多以罰代管,以罰代刑,導致食品生產經營者普遍存在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現象,難以遏制食品違法行爲。
第三,法律意識淡薄。食品安全生產經營單位對食品安全認識不足,重生產、輕衛生,弄虛作假、違規避規現象比較嚴重,違法生產銷售劣質食品謀取利益的僥倖心態仍有生存土壤。監管者對食品安全的認識不足,法律認識不一,執法中沒有統
一標準,執法分工不細,難以協調配合,很難做到全程的監管、控制和檢測。消費者法律意識淡薄,由於維權費用、維權精力、取證困難和維權時間等造成維權成本的高昂,導致消費者維權積極性不高、維權意識差、維權力量弱。
針對上述問題,爲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夯實立法基礎,完善法律制度。推動食品安全立法的繼續完善,要抓住幾個重點:一是加快修改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性法律規範文件,繼續深化滯後性和衝突性法律法規的清理工作,增強法律法規之間的平衡與銜接。二是在明晰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立案要件、處罰標準的基礎上,聯動和銜接食品安全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加快懲治食品安全違法行爲的效率,加大對違法行爲的懲戒力度。三是建立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和外部監督機制,實行聽證會制度,建立申訴程序和制度,發揮各級人大的監督作用,並接納公衆代表參與決策和監督機構的工作。四是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和修訂工作,改變現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並行的狀況,統一標準體系,解決食品標準陳舊、針對性不強、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差、重點不突出等問題。五是改變食品質量和衛生標準分開的標準體系,由一個機構對標準負責制定和修改,其他監管機構可以接受該機構的委託協助制定相關的食品標準,並對該機構負責。
第二,建立統一協調的監管體系,完善執法機制。一是建立權責明晰、分工合理及統一協調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法律地位和權職責任,切實提升政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能力。設立專門機構統一處理與食品安全各個部門之間的關係,將對食品種類管理和各職能部門的分段管理有機結合,形成相互銜接、高效運轉的食品安全監管格局。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加強綜合協調,改進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率,落實監管責任。同時,對有力維護食品安全環境的監管人員予以獎勵。二是加大食品
安全監管力度。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做到綜合治理與專項整治並重,完善監管鏈條,着力構建從生產到消費,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體系。三是拓寬監管渠道,理順監管體系,發揮行政監管、司法監管和社會監管三元監管的合力作用,形成多元監管格局。
第三,加強司法救濟。一是釐清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問題。依法從嚴懲治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爲,進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實現執法、司法信息互聯互通,堅決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的現象。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應相互配合,聯合依法追究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偵辦中的行爲定性、案件管轄、證據規格等法律適用問題,特別是行政執法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運用問題。二是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民事賠償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儘管有法律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對其侵權行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實踐中仍普遍存在食品生產經營者民事賠償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相關訴訟制度,簡化訴訟程序,拓寬司法救濟途徑,降低維權成本,加大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
第四,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將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事故案例作爲重要內容,對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技術人員以及從業人員進行培訓,使其明晰法定的責任和義務,樹立先進理念,提高責任意識、業務素質和守法意識。另外,還要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制定和完善以食品經營者領導責任、食品安全人員管理責任、從業人員崗位責任爲主要內容的食品經營主體責任制度。將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促使食品生產經營者加強質量自管自控,提升和保障食品質量安全水平,引導企業向優質食品生產轉型。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強全員及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構建上下游食品質量安全可查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體系和責任機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