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收工了,今天這場戲拍的可夠累的。好不容易將自己收拾乾淨了,萬衆只覺得渾身每塊骨頭都在疼,朱慕要是多NG幾次,估計她就散架了。
“姐,戲殺青了,咱去慶祝一下吧。”小鹿蹦躂着過來,一副躍躍欲試的樣子。
萬衆拽住他,讓他消停一會:“說清楚,是你的戲殺青了,我的還有很多呢。說起來,小鹿,你不用跟着我們去外地拍了啊!”
“沒我的戲,我也可以去啊,自費還不行嗎?”小鹿覺得這根本就不是問題。
“又胡鬧,你自己的工作都排滿了,還跟去幹嘛?”最頭疼他的人來瘋了,萬衆忍着痠痛,努力站的有威嚴一點:“小鹿,你要是還認我這個姐,就別這麼隨便的對待我所熱愛的演藝事業,做不到的話你就給我轉行,聽明白了沒有?”
她就看不慣有人天生長了一張藝人的臉,卻天天在這個圈子裡混日子,比如小鹿,比如朱慕。
不過,朱慕最近倒是長進了許多。
威逼利用的先把小鹿打發走了,萬衆也正準備回家好好睡一覺,卻見秦艾慌慌張張的跑了過來:“萬衆姐,你看到朱慕哥了嗎?”
“沒有啊!他又不是小孩子,丟不了的。”不想多說話,萬衆隨便安慰了一句。
可秦艾的表情卻像是天要塌下來了一樣:“可是,我怎麼都找不到他。從拍完剛剛那場戲開始,他就不見了,打電話也不接,怎麼辦啊?”
喲呵,躲起來了?
萬衆抿着嘴想了一下,最後還是發了善心:“這樣吧,你去找找片場附近有沒有什麼小黑屋之類的。光線越暗面積越小越封閉的那種,朱慕就越有可能在裡面。”
這是朱慕的一個怪癖,或許他不會介意讓秦艾知道。
秦艾愣了一下,似乎不太能接受她話裡的意思,直到萬衆催了她一下,纔沒頭沒腦的又衝了出去。
看來她還需要時間,去掌握朱慕的每個細節。
“你真的很瞭解他。”萬衆看着秦艾的背影愣神的時候,小Q在身後說。
萬衆笑了笑,不置可否的聳聳肩。
“那現在回家嗎?”
“回啊,都快累死了。”萬衆打了個哈欠,剛要走,突然卻腦中亮光一閃,失聲叫道:“不好,有件事忘記提醒她了。”
等她和小Q匆匆找到秦艾的時候,她正驚恐的站在一個小倉庫門口,面前橫七豎八的躺着些道具服、假髮什麼的。
萬衆默默在胸前畫了個十字架,然後才悄悄走到秦艾身邊,和她一起看着那個黑漆漆的小屋:“這都是他扔出來的?”
“萬衆姐!”看到萬衆,秦艾就跟見到組織一樣,“我一靠近,他就往外扔東西。朱慕哥這是怎麼了啊?”
還能怎麼了,發神經唄。
萬衆拍拍她的肩膀:“別怕,他就是太入戲了,過會就好了。”
“可這裡馬上就要關門了啊!”
是啊,總不能讓他被關在這吧?那明天的新聞頭條可要熱鬧了。
萬衆真的很累很想休息,可眼下這個樣子,她也只能認命的嘆口氣:“我去叫他出來。”
“萬衆,小心。”小Q在旁提醒,萬衆對他比了一個“OK”的手勢,讓他放心,然後便往小黑屋走去。
她邊走邊對裡面喊:“朱慕,你要是敢往我身上扔東西,你就死定了!我進來了啊!”
也不知是不是她的威脅起作用了,裡面居然真的沒有任何動靜。很快,萬衆就走進了一片黑暗當中。她站在原地適應了一下,才漸漸看到窩在角落的朱慕。
他還是穿着戲服,表情看不太清,不過也不難猜。萬衆搖搖頭,在他面前席地而坐。
“你不是很心疼你的小助理嗎,怎麼捨得讓她在外面擔心?還拿東西扔人家,夠無情的啊?”
朱慕擡頭看她一眼,又迅速的低下頭,聲音悶悶的問:“你怎麼知道我在這?”
是啊,她怎麼知道的呢?萬衆雙手抱膝,做深思狀:“你每次拍戲拍到情緒崩潰的時候,就愛躲到這種烏漆麻黑的小房間裡。我跟你合作這麼多年,能不知道嗎?”
“什麼每次,一共也沒有多少次。”朱慕還不服氣。
這樣的他,反而可愛多了。萬衆決定暫時放下恩怨,故意逗他:“那讓我想想啊,那年你第一次拍痛哭的戲份,是不是也是這樣?還有第一次演殺人狂,第一次演絕症病人,還有……”
“好了。”朱慕趕緊打斷她。“記性什麼時候變那麼好了。”記他的好記不住,記他的糗事就記這麼清楚。
不過,這次看他倒沒有很嚴重嘛?以前都要她說很久,他才肯搭話的。
萬衆一直覺得朱慕這樣算是一種心理病,早晚都要克服的。
“你一直不願意接情緒波動太大的戲,不就是怕自己失態嗎?你說你看起來那麼冷血無情的一個人,怎麼拍個哭戲就變得多愁善感起來。”不入戲則已,一入戲就無法自控,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學會收放自如啊?
“我沒有多愁善感!”朱慕惱了,嘴硬的反駁。
小黑屋裡空氣不好,又格外的擁擠,卻給人一種安全感。可直到萬衆也進來了,這裡纔有了一絲生氣。
“我只是被震撼到了。”他的眼睛,在黑暗中顯得格外明亮,像兩顆星星般看着萬衆的方向。“萬衆,我終於體會到了真正萬衆矚目的感覺,太孤獨,太悲哀,太冷,太糟糕了。你說你爲了做最閃耀的那顆明星,可以放棄很多東西,但你相信我,真的不值得。”
他居然在拍戲的時候想到了這些,當時只想立刻告訴萬衆。可他們在冷戰,他只有先憋在心裡。
朱慕說的是萬衆很多年前說過的話了,那時年少輕狂,飛上雲端就捨不得再下來。可現在的她,何嘗不迷戀這種感覺?
她只是想不到,朱慕這次居然是因爲這件事。
“所以,你不是在這療傷,而是跑來感悟人生了?”
早知道,她就不該管他,回家睡自己的覺去。可人都來了,也難得朱慕肯和她說這樣交心的話,萬衆一時只有嘆息。
不管朱慕怎麼想,她其實一直把他當朋友的。不是朋友,就沒辦法相處那麼久,就不會了解那麼多;不是朋友,就不會生對方的氣,就不會感到無奈、失望。只是性格使然,他們做不了和平共處的朋友。
老實說,跟着朱慕進了幾次小黑屋,她也開始有點喜歡這樣的環境了,在這裡聊聊天還是不錯的。
“朱慕。”
“嗯?”也許是空間太小,朱慕也收起了利爪。
萬衆側臉枕在自己的胳膊上,歪着頭問:“你剛剛怎麼會做那樣的動作?”當時感覺自己的手被拉了一下,嚇得她差點就出戲了。
朱慕沉默了很久,才微微啞着聲音回答:“可能是習慣吧。以前你不會穿高跟鞋的時候,每次一起走紅地毯你都走不穩,我就隨時做好準備扶住你。所以後來就形成習慣,一發現你要摔倒,就本能的想去接住你。”
這是配合了很久的默契,根本不需要大腦的指控。
萬衆想了想,好像還真是。她個子不算矮,所以除非有重要場合,否則她是很少穿高跟鞋的。最初那段試用期,真的因爲鞋跟遭了不少罪,好在有朱慕牽着她的手,她才能勉強走的平穩。可還是會有不小心的時候,不過除了第一次崴到腳,剩下的幾次居然都被朱慕及時扶住了。
而崴到腳那次,朱慕乾脆來了個公主抱,在粉絲的尖叫聲中抱着她一起走完了紅毯。
他們倆還有很多看起來很甜蜜的互動,這也是衆粉絲對他們的愛情置信不移的原因。
“你還有這習慣啊?說說,還有別的習慣沒?”萬衆邊笑邊問,回憶一下,發現朱慕也不是一無是處。
朱慕還真的回答了:“我還習慣每天晚上起牀上廁所的時候,看看樓上的燈關了沒。”
會這樣做也是有原因的,因爲萬衆總是爲了背臺詞而熬夜,有時揹着揹着就睡着了,結果第二天落枕不說,還常常感冒着涼。後來,被公司託付要好好照顧她的朱慕,就只好經常看看她的房間是不是還亮着燈,如果發現她沒有老老實實地躺在牀上睡覺,他就只好採取暴力措施。
朱慕這麼說,只是希望喚起萬衆心裡的內疚,卻沒想到一說出來,兩人卻都尷尬了。
他趕緊佯裝惱怒:“萬衆,你居然趁機套我的話!”
萬衆咧了咧嘴:“沒辦法啊,你只有這種時候纔會說人話。機會難得,我能不多問一點嗎?”
她站起來,拍拍身上沾到的塵土,然後對他說:“走吧,別讓人家等急了。”
朱慕卻不希望自己現在的樣子被第三個人看到,於是彆扭的說:“你讓他們先走,我自己會回去的。”
死要面子。“好吧,那我先走了。”
萬衆跨過雜七雜八的東西往外走,快到門口的時候,她又轉回身說:“朱慕,現在的我還是喜歡萬衆矚目的感覺,可是我更貪心了,我不會再爲了那份虛榮心去放棄人生中任何一樣重要的東西。”
不敢抓住幸福的人,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