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女朋友,她端莊而美麗。我來到自習室,坐到她身邊的位子上。我平時就坐在這個位子上和她一起上自習。
“晚上我出去一下。”我對她說。
“出去幹什麼?要考試了。”
“有點兒事。”
“什麼事兒?”
“去見一個人。”
“什麼人?”
“一個男人。”
“還有別的人同去嗎?比如你過去的女同學?那個男人有沒有仰慕你多年的女友?”
“只是一個男人。一個生理和心理上應該都比較正常的男人。他不應該有四條眉毛,因爲他不是陸小鳳。他也不應該是李連英,因爲他是姐姐的一個朋友,從美國來。姐姐託他給我帶了些東西,她也希望我能有機會和國際友人多接觸接觸,練練口語。練英文總不是壞事兒吧?”
“不用我陪你去吧?”
“不用。”
“你總是不用。”
“今晚不用。後天就考試了,你多背背書吧。不是剛開始背第三遍嗎?你背熟了,我才能抄你的呀。”
“好。”
我的女朋友是我見過最健康的人。她飯前便後洗手,飯後便前刷牙。她每天早起,小便後喝一杯白開水。她天天從東單三條開始,繞金魚衚衕跑一圈。她爲了增加修養閱讀名著,以一天十頁的速度研讀《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對此我常常感覺陰風陣陣,不寒而慄,甚至擔心她念完最後一頁的時候天地間會有異象出現,彷彿數千年前干將莫邪雌雄雙劍被煉成之時。
對於我和她的戀愛經過,我只有模糊的記憶。她說她記得很清楚,我們第一次約會我穿了一雙拖鞋,那種大腳趾和其他四趾分開,中間夾住一個塑料小柱子的拖鞋,從一開始就對她缺乏起碼的尊重。我說我一開始就沒有把她當外人,我說我在夏天總穿拖鞋上街,涼快,而且上牀方便,天熱我愛犯困。但是那天,我特地換上了我新買的水洗布褲子,未經哥哥允許,借了他的鱷魚短衫,我們倆身材差不多,臨出門我還找了一支日本進口的水筆插在鱷魚短衫的口袋裡。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公園門口等她的時候,儘管一邊暗罵自己土鱉,我的心跳仍然很劇烈。而且我當時還是童男子。我的女友有保留地接受了我的解釋,儘量掩飾欣喜,幽幽地對我說,我是另類天才,心隨時都準備着跳得很強烈,而且永遠是童男子。如果我三十五歲上**了,叫我不要怨天怨地,滿大街找電線杆子,那隻能說明天理昭昭。
我是異族,我身上有純正的匈奴血統,所以我有一雙姣好的腳,兩個小腳趾趾甲蓋都是完整的。這在現在很少見,我很想顯擺一下。
其實我喜歡那種笑傲街頭、無所顧忌的感覺,穿了拖鞋在街上走,懶洋洋地看街上的姑娘,彷彿整個北京都是咱家似的,沒什麼外人。我曾經穿着褲頭,趿拉着拖鞋進過明珠海鮮。明珠海鮮門口的小姐長腿大奶,一身水蔥綠的旗袍,衩開到了腋窩,她對我說,這兒可貴呢。我一笑說,咱剛剛撿了一個大錢包。點菜的時候,我說要吃拍黃瓜,多加大蒜。服務小姐也是一身水蔥綠的旗袍,衩也開到了腋窩,她斜眼瞥見我腳上的拖鞋,一臉不屑,告訴我,他們從來不做拍黃瓜。我從錢包裡點了幾張票子,平靜地告訴她,讓她到門口喊“我五百塊錢買一盤拍黃瓜”,拍黃瓜馬上會從大
街上長出來。
我是過了很久才意識到穿拖鞋上街是不合適的,北京其實也不是咱家,穿拖鞋可以,但是要分場合,就像小時候穿開襠褲,是可愛,大了再穿,就是露陰癖,姑娘們看見了是要喊抓流氓的。多年以後我到了紐約,看見哈林區的黑人兄弟露了胸脯、腆着肚皮在街上或坐或臥,其他人衆,車不敢減速、人不敢探頭,賊似的鼠竄而過。我當時忽然想起了自己在北京穿拖鞋逛街的日子,對哈林區的黑人兄弟由衷地羨慕起來,真想下車跟他們一起抽支菸,告訴他們,我也曾如他們一般逍遙過。
在我年輕的時候,對於異性充滿美好幻想而不具有任何抵抗能力。我的女友和我每次見面之後都留給我一個必須再次見到她的理由,我們的關係發展得自然順暢。我曾經嘗試回憶那些理由,覺得下次追別的姑娘沒準會用上,或者至少可以保留下來,將來也可以教育自己的女兒,但是發現已經忘得一乾二淨,彷彿對於初中平面幾何題中那些輔助線的添法。現在回想起來,自己就像那本《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在陣陣的陰風中被一頁頁讀完。她合上書,嫣然一笑,我一絲不掛,傻子似的站在那裡,已經被結束。
之後的日子,我的女友對我的過去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她以女生的細心和近乎專業的心理分析技巧幫助我完成了從第一次**、遺精到初吻、**等等全部生理、心理過程的編年。我隱約記得有個女科學家在西非研究大猩猩,很出名,不知道她的試驗記錄裡有沒有大猩猩的第一次**、遺精到初吻、**等等生理、心理過程,她有沒有比較過,和她老公的一樣不一樣,大猩猩遺精的時候夢見的是那隻後部最圓滿的雌猩猩還是她。
我的女友替我記憶我所有老情人的姓名、生日、喜好和聯繫電話。在每天晚間漫長的自習過程中,當每一個小時,需要休息一下眼睛、保護視力的時候,她常常挽着我的胳膊漫步於昔日王府的花園中,隨機選擇一個老情人的名字,讓我再講述一遍和她的悲歡離合。然後啓發我運用我特有的陰損刻薄將那個女孩形容成貌如東施、心如呂后。
我總是記不清楚我是如何同我的初戀分手的。
“你是不願回憶。”
“我真記不起來了。”
“你還愛她。”
“我還愛她,我當時就會死纏爛打的。”
“死纏爛打不是你的性格。什麼藕斷絲連、死灰復燃纔是你的路數。”
我的初戀大學畢業後分配了個好差事,站在改革開放的風口浪尖上,她也常常襟懷廣闊,渴望知道天高地厚的樣子。我還要念我沒完沒了的學,吃食堂的肉片大椒土豆。可能是有氣質吧,她剛到單位就被分配去主要負責請客喝酒了。兩個月後公司慈善捐款,她就成了扛着巨大僞造支票(上面畫着一個一和數不清的零)在電視臺的攝影機前走來走去表現公司形象的兩個姑娘之一。似乎記得她下班後,我去找她,推了自行車和她在便道上走,旁邊有一輛大奔跟着我們。裡面一個四四方方、意氣風發的男人放下車窗,吊着眼不懷好意地看着我們。
“你認識他?”我問。
“我們最年輕的處長。我替他擋過酒,救過他幾回。”
“挺氣派的,這麼大一輛車。”
“人也不錯。上次喝多了,他說之所以買這輛車,是覺得它的後面特別性感
。”
“一眼看上去,就有想強暴它的感覺?”
“他沒太多文化。”
“他插在什麼地方呢?排氣孔?拿什麼插呢?大奔會有感覺嗎?”
“你是書讀太多了。”
“黃書劉備。”
總之,她後來坐進了那輛大奔,我也不必推自行車陪她走了。最後一回,她顯得傷感、冷靜而又興奮,好像我姐姐上飛機去美國之前面對家人一樣。我問處長有沒有狐臭,她說不知道,但是她只會坐在車子的後座,她喜歡坐後座。我心裡知道,她坐習慣大奔後,會想起我的自行車後座,會想起如何摟住我的腰,把手放在我的第十二、十一肋骨上。哥哥講過,多數人在夜晚只看見了車燈,不記得腦後還有月亮。不少人都說哥哥有時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其實禪意盎然。有些人生而知之,不念書卻充滿世俗智慧,哥哥就是其中之一。這些人在文獻中間或有記載,比如《五燈會元》中的龐居士。
“最後親我一下好嗎?”我說。
“不。”
“爲什麼不?我吃了口香糖,薄荷的,才吐出去。”
“一下之後會有第二下,親了之後會想抱你,現在做了,會明天也想要。”她說話的神情淡遠,回手撣了撣我的車座,然後轉身走了。我騎上自行車,在最近的一個公用電話前停下,給了看電話的大媽五毛錢。我想馬上給我的初戀打個電話,但是不知道說什麼,所以決定打給另外一個人。是我現在的女友接的電話,週末,她在家。
“晚上有空嗎?”我問。
“有啊。”
“能出來嗎?”
“能啊。幹嗎?”
“想不想抱我?”我問。
我放下電話,大媽不想找我錢,使勁兒問我想不想稱稱體重。我說我實在不想知道自己的斤兩,找我三毛錢。我想馬上抱一個姑娘。否則晚上起夜,我會念叨我初戀的名字,她離得再遠也會聽見,會下意識地回頭看見月亮。
在我講述我的老情人的過程中,我的女友一直挎着我的胳膊,我清楚地聽見自己“嗒嗒”的腳步聲,在花園深處,光線湮滅的角落,鬼與鬼在緩慢地交談他們認爲有趣的事情。第二天陽光晃眼的時候,我偶爾從院子裡經過,看見飛檐上的小獸猙獰,仙人清秀,連翹嫩黃,玉蘭潤白。
“我只有很好地瞭解你,才能很好地愛你。”我女友說。
她甚至讓我更瞭解自己。她告訴我,我的邪氣很盛,我的眼睛柔情似水,一百個人裡,會一眼看到我;四五個人中,我會混同豬狗;一男一女談話,我會獨步天下。所以,她絕不給我這種談話機會。將來我要是對她始亂終棄,她在閹割我之前會先幹掉我的舌頭,彷彿女巫放小人魚見王子之前,把她變啞不能歌唱。
我女友認爲,面目清秀的男孩,多少會有一兩個故事,而我是一部未刪節版本的《十日談》。記憶中的我時常展現出多重人格。有時是翩翩公子,鮮衣怒馬,年少多金,開一輛殘疾人三輪過幾趟街,三輪上便滿是女孩丟進來的髮帶或手帕。有時候又是鄉間惡少,綢衫紙扇,一臉橫肉,欺男霸女,從村頭十四歲的尼姑一直惦記到村尾四十如虎的寡婦。
“你是無辜的。”厚朴常常寬慰我,好像他堅信我是好人。
“今晚我要出去一下。”我告訴厚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