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思到此,丁小嘉眼睛轉悠了下,道:“我們這裡的規矩,先收錢在辦事。”
雖然根據她之前對程聖的調查,這人不像是言而無信的傢伙,但還是保險點好,拿到手的錢纔是真的。
靠!
程聖有些無語了,碰到這麼一個貪錢的女人他也無奈,自己來這裡可是和她一起商量葉兆良案子,她還真以爲自己來送錢,當自己是凱子?
先前,程聖真的只是說一說而已,根本就沒有想過給錢,哪知道丁小嘉打蛇上棍,居然敲詐自己,對此,他算是領教了什麼叫愛錢如命,難道她就不怕自己在她三個養母面前,把她的底給掀掉?或者向卓凱投訴?
旁邊三個養母愣住了,她們根本不知道丁小嘉在搞什麼鬼,平常都是按摩完才收錢,而且也不過才一百多港幣,甚至還有搞優惠,現在居然還直接敲人家一萬港幣,難道眼前的帥哥會是傻子?或者丁姐想買身?
“帥哥,你不要以爲長得帥就不用給錢。”丁小嘉叫囂道。
對於程聖,丁小嘉比任何人都瞭解,因爲之前卓凱讓她調查程聖有沒有在《賣、淫集團》事件上做過什麼違規之事,但根據一段時間追蹤調查,根本就沒有發現程聖有做過違規之事,反而在一次意外之下,讓她發現程聖居然在炒股,而且每一次買的股票都會漲,簡直就是股神在世,兩個星期裡直接賺了五百萬。
那時,丁小嘉都有一種衝動,不惜暴露身份讓程聖帶她一起炒股一起飛,好在她最後還是剎住車,不然調查程聖的事情,肯定一早被程聖知道。
其實,丁小嘉的意外發現,就是程聖借用股票市場在洗白從心姐那裡偷來的五百萬,只是程聖做的非常隱秘,沒有留下任何證據。
五百萬啊!
這不敲一筆真對不住自己,丁小嘉心中暗喜道。
碰到一個女無賴,程聖是沒有辦法,要是換成另外一個警察,恐怕轉身就要走,誰會傻的自掏一萬港幣出來,好在程聖不是普通警察。
對於錢,程聖是沒有什麼觀念,只要夠用就可以,反正到最後他還是會離開這個世界,既然想要錢,給她就是。
假裝伸手進口袋,其實是從內世界裡拿出一萬港幣,然後遞給了丁小嘉。
叮叮鐺鐺!
丁小嘉雙眼完全變成銅錢,然後也不顧程聖在場,用手指點了下口水,刷刷刷的數了起來,一副極其認真的模樣。
三個養母相互望了一眼,暗道:還真有傻子送錢給丁姐。
“可以了吧!”等到丁小嘉數完錢,程聖無奈道。
“裡面請。”丁小嘉竊喜的笑了笑,低頭哈腰說道。
嘭!
進入一個獨立的按摩房間,丁小嘉把房門鎖死,然後道:“程sir,不好意思,最近手頭有些緊,我三個媽媽又愛賭錢,還跟高利貸借了很多錢,臨老還被高利貸追債,所以,爲了還錢,也爲了給我三個媽媽留一點養老……”
看着丁小嘉轉眼假裝可憐的樣子,程聖拍了下額頭,這要多極品的人才能說出這種理由,他信了就有鬼。
對於丁小嘉的三個養母,程聖也是知道,雖然愛賭錢,也真的欠高利貸的錢,但也沒有到這種地步。
“這錢……”
程聖剛打斷丁小嘉的話,丁小嘉卻是直接道:“放心,這錢就當我借的,我以後會還。”
“喂,小姐,我的意思是說這錢算了。”程聖無語道。
“算了?就是不用還?太棒了,程sir,你可真是好人,不像爆seed那混蛋,拿他一點點錢,每天追債跟追魂一樣。”丁小嘉興奮道,此刻,她覺得程聖簡直就是大好人。
不知不覺被丁小嘉送了一張好人卡,程聖算是無語了。
不過,爆seed!
程聖眼睛精光一閃而逝,爆seed可也是臥底警察一個,只是沒有想到卓凱還沒有聯絡到他,看來《使徒行者》劇情應該纔開始沒有多久。
對於爆seed,程聖心中充滿了興趣,他在單親家庭長大,其父是黑幫混混,所以從小就在江湖上打滾,勇悍有計謀、典型的賭徒性格,凡事會計算值博率,懂得願賭服輸。
人生座右銘是沒有永遠的敵人,就算黑和白之間亦一樣。
這種性格的話非常適合做臥底,難怪在原劇情中他將撻沙的外圍集團一舉消滅,成功上位,可謂是一個非常特殊的臥底警察。
要不是他心中始終堅持着正義,恐怕就會和覃歡喜一樣,從臥底警察轉變成真正的社團之人。
“好了,丁小姐,我們談談葉兆良的事情。”程聖說道。
“程sir,你還是叫我小丁吧!丁小姐的話始終有些不好聽。”
“小丁,葉兆良的資料你掌握多少。”程聖沒有廢話,直入正題道。
“卓sir給我的任務是調查葉兆良收拾賄賂的證據,但根據我這幾天跟蹤觀察,他的生活作息沒有任何問題,看起來不像是黑警。”丁小嘉說道。
程聖冷冷一笑,葉兆良這傢伙隱藏的可是非常好,哪能那麼容易暴露,你要是能找到證據,那纔是見鬼了。
“電話呢!”程聖知道,葉兆良和社團人聯繫,一般用的都是電話,根本就不會明着去找。
“電話!”丁小嘉思考了一會道:“程sir,你不提我還真忘了,他打電話的時候,好像都避開自己的女友,對了,他的女友是廉政公署之人。”
葉兆良的女友!
程聖想了想,好像叫莫羨昕,她不就是電視中有着四十二寸長腿的女警,長得非常漂亮,只是有些可惜了,居然有葉兆良這個人渣男友。
不對,應該說莫羨昕真正喜歡的不是葉兆良,而是另外一個臥底警察連浩勤,只是因爲連浩勤臥底原因,才使得兩人分開,最後才讓葉兆良乘虛而入。
對此,程聖感覺這一點有些坑人,也爲連浩勤感到悲哀,他獻身做臥底,女友卻是被警察給撬走,說真的,要是換成程聖,他不打死葉兆良算好的,也根本就不會配合警方去做臥底,連自己女人都保護不了,還做個屁男人和臥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