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平四年秋,袁術稱帝於壽春,大封羣臣,天賜祥瑞,天下驚詫。
袁術稱帝的時的場面,已經不能用宏大來形容了,王城壽春直接晉級爲準帝都級城市,用神蹟二字甚至都不足以形容此番鉅變。
壽春發生的這一幕以颶風般的速度傳入天下諸侯耳中,正在誓師準備出征的三路討袁聯軍也戛然而止,大軍在邊境地區徘徊。
劉備、曹操、貂蟬三股討袁軍主力紛紛停下腳步,就壽春一事進行詳細的商議。
三人都不是蠢人,非常清楚養虎爲患的道理。如果是單獨的一家軍隊,根本就不用停,反正已經徹底得罪死袁術了,就是打不過也要打,絕不會像現在這樣磨磨嘰嘰。
然而,壞就壞在現在三人是聯軍狀態。
曹操與貂蟬之前還在火拼呢,想要他們盡棄前嫌,通力合作,那可就麻煩了。而且一旦組成聯軍,就免不了出現什麼誰當先鋒誰殿後的問題,如何配合調度也是大問題。
如果是之前的袁術,那沒什麼好說的,以曹、劉、貂三家的實力,直接A過去就行了,飛龍騎臉怎麼輸?
可現在,形勢又有些不同了。
諸侯之中沒傻子,商戢能想起的事,沒道理其他諸侯想不起來,袁術的這番變化讓諸侯們立即聯想到當初哪位魔威蓋世,差點橫掃天下的天下第一諸侯——董卓!
董卓當初的一百零八魔將,其中絕大部分都是默默無聞之輩,誰敢肯定袁術會不會也突然變出一大串頂級諸侯出來?
然而還沒等劉備三人吵出一個大概出來,袁術軍,不對,現在應該稱作仲軍的軍隊就開始主動出擊。
不過袁術又開始沒有將目標瞄準劉備三人,他直接揮師南下,以李豐爲大將,率二十萬大仲護國軍,百萬大仲悍卒,三百萬常規軍隊進攻偏居一隅的劉繇。
面對着突如其來的悶頭一棒,劉繇整個人都傻了。
他之前被袁術欺負得很慘,堂堂揚州牧,實際轄區範圍僅剩下會稽郡南部和豫章郡,揚州的精華部分全都被袁術佔領,一度成爲混得最慘的州牧。
之所以是一度,那是因爲當前混得最慘的諸侯是公孫瓚與孔融,一個已經嗝屁,另一個不知所終。
不過被袁術蹂躪幾次之後,劉繇也學乖了,將勢力範圍主動收縮,偏居揚州南部的蠻荒之地,一副我惹不起還躲不起的架勢。
劉繇認慫之後,袁術也沒再繼續找他麻煩——主要是揚州的精華之地都已經被佔據,剩下的偏遠之地袁術根本看不上。
劉繇就這樣默默的躲在牆角當起了隱身人,過起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實際上,劉繇已經在實質上退出了爭霸天下的舞臺。
而且袁術稱帝前,派出的各個使者中,劉繇是對使者最爲恭敬的諸侯。他已經打定了主意,一旦袁術真的有帝王之資,就獻土歸降。
之所以現在還沒動,是因爲之前曹操幾人磨刀霍霍,劉繇不確定袁術能不能擋住曹操等人的反攻。反正劉繇的戰略已經很明細了,哪位大佬來了就服侍哪位大佬,絕不挑剔。
結果就在劉繇搬出小板凳逃出冰鎮西瓜,在牆角準備看袁、曹、劉、貂四人開片的時候,袁術突然派兵南下,狼牙棒狠狠的砸在了他腦袋上!
這一棒敲得委實有些太狠,以至於李豐大軍一路勢如破竹,連番攻克彭澤、柴桑、歷陵等重鎮,兵逼翻陽時才反應過來。
反應過來之後,劉繇一方面立即派遣使者去壽春,提出投降條件;另一方面則火急火燎的派出手下重兵,前去阻攔李豐的大軍。
不過投降是投降,但投降的種類還有很過。全面投降與宗主番臣式投降可是兩個概念,劉繇所爭取的就是第二種投降方式——率衆歸降袁術,但仍舊保留自己的軍隊和地盤,相當於仲國的加盟商,以股東的身份進入仲國朝廷,而不是員工。
劉繇這樣做也是有底氣的,他麾下雖然只剩下豫章、會稽兩個不完全的郡,但這兩個郡都是超級大郡,兩郡面積佔整個揚州的三分之二左右,而且這兩郡中生番、山越極多,對袁術來說相當的雞肋。
在曹操三人磨刀霍霍的時候,以加盟形勢投降仲國,袁術幾乎不可能拒絕。
然而讓劉繇跌破的是,他派去的使者根本連袁術的面都沒見到,只有一位不入流的小官傳來一句話——投降,或者死!
俗話說,泥人還有三分氣性,更何況是一方諸侯?劉繇當即大怒,當即派遣大將張英、薛禮、樊能盡起麾下精兵迎戰李豐。
劉繇敢和袁術提要求,那也是有一定底氣的。
雖然之前被袁術欺負的很慘,但並不代表他就真的一無是處,至少在進攻山越、溪人的時候劉繇還是很給力的。
在他的治理下,豫章、會稽的蠻族非常老實,甚至聽說劉繇要出兵與袁術對戰,還紛紛主動出兵支援。
然而,袁術敢這時候來招惹劉繇,那也是有必勝的把握。
雙方大軍在潘陽附近發生了決戰。最後戰況讓天下諸侯大跌眼鏡——李豐指揮的大仲軍隊大勝劉繇軍,劉繇軍大將張英戰死,樊能不知所終,薛禮投降,三位統帥一死一亡一降,主力大軍更是被全面擊潰,全軍投降、戰死者十之四五。
更重要的是,這樣一場決戰,期間僅僅用了三天時間,僅僅三天,劉繇軍就一敗塗地!
劉繇軍敗的實在是太快了,以至於劉備等人派來的使者還沒趕到南昌(豫章郡治),劉繇就將老本輸了個精光!
劉備等人派出的使者幾乎與仲國派出的勸降使者同步抵達南昌,一面是懇請劉繇繼續堅持,劉備、曹操馬上就要出兵的“友軍”,另一面是咄咄逼人,宣稱三日內再不投降就誅滅劉繇九族的仲國使者。
劉繇左思右想了一陣,最後決定禮送劉備使者出境,然後開城投降,正式歸順大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