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談話的深入進行,狄飛驚漸漸的已經跟湮滅和楚留香達成了一致,這個過程可一點都不順利,可以說狄飛驚費了好大的口水才終於是讓湮滅的口氣有了些許的鬆動。
之前楚留香發消息給他,讓他繼續談,不要因爲湮滅的態度而放棄談判的進行,而在過去狄飛驚從來沒有進行過這種深入的談判,他過去每一次談判幾乎都是一兩句話就搞定了的,畢竟他過去所做的那些委託也並非真的需要用到多少談判的技巧。
湮滅的確不是一個輕易就被他人帶了節奏的人,他的身上擁有着那種權威性,哪怕是面對狄飛驚,一旦妨礙到了他的利益,他也是絕不鬆口,但是這種堅持也是有前提條件了,而多數時候,湮滅的堅持有一個最大的破綻,那便是在於他的孤獨。
這裡所指的孤獨並不是心理上的那種孤獨,而是過去湮滅身處的那種環境造就了他本就是一個孤獨之人。
在戰隊中,他就是當仁不讓的大神,那種大神的光環會讓所有人都只能環繞在他的身旁,而無法跟他結伴同行,他們充其量只是他的隊友,是輔佐他成就王者地位的陪襯。
而在平時,因爲各種宣傳或者是營造手段,也讓他擁有了那種孤獨的王者形象,他多數時候都只是一個人,哪怕是他也惺惺相惜的對手,但是在他的粉絲和觀衆們跟前,他們永遠也做不成朋友,還是隻能做對手。
也可以說,正好是湮滅的孤獨成就了他引領了一個時代的王者地位,如果他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羣人當中的一員,他也成爲不了那個時代的王者。
但是今天的湮滅似乎已經不再孤單了,他脫離的戰隊,加入了一夢孤城公會,他是夢孤城的下屬,和他並肩而立的還有另外兩個人,當他不再高高在上,同時又必須要爲一夢孤城公會這艘商業巨輪創收的時候,他就必須也要成爲一顆螺絲釘那樣的存在,哪怕他仍舊是一顆高高在上的螺絲釘,但本質上並沒有區別。
而如今,又多了一個狄飛驚。
湮滅對狄飛驚的好感在與日俱增,儘管他們認識的時間不長,今天他們兩的相識也只是通過一種外部力量纔來的,但是湮滅渴望突破自我,那一天他和狄飛驚一同聊未來,聊理想,很難想象湮滅這樣城府的人還會跟狄飛驚這樣的小字輩聊這些東西。
狄飛驚的口水並沒有起到太大的功效,相反最大的成效是湮滅自身的心理變化,不過當湮滅終於鬆口的那一刻,不僅僅是狄飛驚感到興奮,同樣的在場的許多人也都詫異的見證了這一時刻,而在他們的心中,都認定了是狄飛驚這個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毛頭小子做成了一件幾乎不可能達成的任務。
委託完美完成,那麼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多了,按照湮滅和楚留香兩人給出的條件,接下來就是一場決鬥了,但是決鬥的人選要由對方來指定,當然了決斗的後果也將會按照湮滅提出的條件來決定。
湮滅在委託畫下句點的那一刻他的心中也有一絲微妙的感覺,自己這到底算不算是一種超越自我,要知道在過去他是從來不會做出這種“屈居人下”的決定的,哪怕是職業圈和戰隊以及贊助商三個方面的協商,也不會讓湮滅在職業圈裡丟掉他那擁有無限噱頭和商業價值的王者光環。
所以,至少在職業圈中,湮滅從來都是老大,哪怕他輸掉了比賽,但輸掉比賽的責任也從來不會背在他的身上。
內心小小的波瀾很快就平靜了下來,雖然湮滅說不準這究竟算不算超越自我,但是這並不是他所想要的那種超越,畢竟什麼好處都沒有,湮滅是一個很現實的人,即使他無法再一次的登上那萬衆矚目的領獎臺,但他也至少要世人再次見證他的輝煌,見證他不敗傳說的延續。
而或許,這個夢想將會着落在狄飛驚的身上,湮滅這樣想道。
“你先還是我先?”
楚留香的話將湮滅拉回了現實,到了這會就沒有狄飛驚什麼事了,能夠讓這場紛爭以這樣的形式繼續下去,狄飛驚已經可以功成身退了,而當他回到段譽和雪見兩人身旁的時候,明顯看到這兩人看向自己的目光中有着和不久前截然不同的神態。
雪見此時的心中定然是有些心動的,她也是一個很現實的人,要說這個世界上誰又不現實呢,所以雪見根本不看好狄飛驚的所作所爲,她認爲他是不可能成功的,想要在網遊中用和平的方式解決一場紛爭,就好比在現實中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爲現實一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很困難嗎?
的確很困難,但其實真要做起來也很簡單,只需要消除掉另外兩句話就行了,那就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以及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但是狄飛驚做成了,而且效果絕對要比雪見能夠幻想到的還要更好,這個結果出乎了所有人的預料,而且在雪見的心中還有一種更深的感覺,那就是這一刻的狄飛驚並不僅僅是做成了不可能做成的事情那麼簡單,而他更像是一個世間絕無僅有的公正的大法官。
公平,真是太難做到了,就如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樣,或許人人都在喊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卻很少會有人呼籲廢除掉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因爲沒人能夠做到真正的公平。
如果說狄飛驚真的有法子通過他的委託讓今天的這場紛爭落下帷幕,那雪見仍舊會爲此感到吃驚,但卻絕對不會對他產生那種公正的聯想,但是,狄飛驚不偏不倚,他同時維護了雙方的利益,不僅僅讓這場戰鬥繼續下去,同時也選擇了一種對雙方都最有利的決鬥方式。
當然了,狄飛驚也並沒有做到絕對的公正,至少湮滅開出的那個條件中的後果就並不公正,但是相比起狄飛驚所辦成的這件事而言,卻已經不重要了。
委託,或者說中間人,從來就不存在公平公正,中間人從誰那裡受理的委託,那麼中間人的意向就會傾向於哪一方,哪怕是律師也是同樣,不管是同情弱者也好,是維護正義也好,都會帶有這種傾向性,辯護說白了就是從法理中找尋平衡點,從證據中尋找合理性,但是這種平衡點或者合理性卻並非是公平公正的尺度,而是量刑寬嚴的尺度,寬能到什麼程度,嚴又會到什麼尺度。
你這個罪名本來是要判五年的,通過我的辯護讓你減刑到了判二緩三,這就是我的功勞,正因爲有了這份功勞,所以律師才能拿到自己的酬勞。
又比如說,你貪了20億被判了死刑,通過我的辯護你改判了無期,這是公平嗎?
這不是公平,公平是什麼,公平是消除死刑,償還2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