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荒漠王子

清晨,荒漠裡的某處。

當黎明的第一縷光撥開地平線上的漆黑,一個怪物——渾身上下用衣物和厚布包得嚴嚴實實的怪物——在一塊巨巖底下的避風處裡動了動,笨拙地爬了起來。

但它不是自然醒覺的。

昏暗中,“怪物”伸出厚厚的四肢,打着疲憊的哈欠,把自己的頭臉從厚布里扒了出來,深吸一口氣。

天亮了。

它——這個衣物包裹下的少年,朦朧中把手伸出巨巖外的範圍。

一陣寒風立刻涼颼颼地刮過手心,讓他打了個寒顫。

真冷啊。

把自己包得嚴嚴實實的泰爾斯哆嗦着抖了抖全身,摩擦着自己的雙手,摸向身邊——昨晚好不容易用燧石枯枝生起的火堆,不知在何時熄滅了。

他心有餘悸地搖搖頭。

下一次,不能在這麼高的沙丘上過夜了,風太大,哪怕有岩石避風也不行。

在矇矇亮的天色下,王子這麼想着,迷迷糊糊地靠着身後的岩石。

他遠遠看着一望無際的沙漠曠野,用了三十秒時間,從惺忪中完全清醒過來。

在泰爾斯長達六年的龍霄城學習生涯中,幾乎每一位有幸前往英靈宮,爲兩位身份顯赫的學生授課的學士,對於大荒漠的描述都是“炎熱”和“暴曬”,或者諸如此類的字眼。

事實是:這裡只有一半的時間是奪命的炎熱。

另一半的時間裡——它的夜晚寒冷得足以儲存冰塊,或者凍死一個泰爾斯。

媽的。

泰爾斯縮緊了身體,不無埋怨地想:他們肯定都是道聽途說。

活該北地人進不來大荒漠。

泰爾斯感慨地嘆了一口氣,擡起視線,把這塊巨巖底下的小型峽谷,以及不遠處的漫漫沙丘盡收眼底。

大自然是最奇妙的畫手:赤紅的天際線下,連綿起伏的沙丘着色金黃,曲線優雅而順滑,彷彿美人慵懶側臥的臀背,給人一種難以言喻的溫柔感。

然而只有泰爾斯自己知道,這片讓人心曠神怡的美景下,蘊藏着怎樣無情的真相。

日出了,夜晚的冰冷漸漸消失,距離正午的酷熱則還剩下幾個小時,這是他寶貴的趕路時間。

泰爾斯打開行囊,檢查自己的庫存。

一塊幹奶酪,兩塊小麪包。

以及……

最後的一袋清水。

他嘆了一口氣。

泰爾斯磨了磨乾枯的嘴脣,強忍着微微的飢餓感,把奶酪塞回行囊。

他掏出所剩不多的麪包,在靜謐的清晨裡默默地撕咬,填充着上午所需的能量,在找到下一個水源之前,他不能多吃——這會讓他的體內水分消耗得更快。

一想到這一點,泰爾斯心中的壓力就遽然增大。

泰爾斯爬起身來,在距離營地不遠的地方挖開一個沙坑,揭開自己的一塊麻布,從裡面掏出幾塊石頭,慶幸地發現石頭的下半部又冷又溼。

王子把它們當作情人一樣,開心地張開嘴,吸吮着上面的溼潤——味道有些怪,但能從這裡面得到些許水分,不必消耗珍貴的清水,何樂而不爲呢。

可缺水不是唯一的威脅。

泰爾斯試了試周圍的溫度,默默地脫下禦寒過夜的衣物,綁好行囊,伸手探進僅剩最後一些餘溫的火堆,把自己的上半張臉特別是眼眶部分用焦炭抹黑。

要知道,當在無邊沙漠裡行走了一天的泰爾斯發現自己居然開始眼花的時候,心裡的那種恐慌簡直要漫出胸腔。

直到他想起這個方法——據說絕日嚴寒裡的北地獵人們偶爾也會用這一招,用來避免在白茫茫雪地裡逡巡過久可能導致的雪盲,而泰爾斯敢用他這三天來的沙漠經歷發誓:這招在沙漠裡同樣有效。

泰爾斯塗完了炭黑,繼而把收集水分的那塊麻布展開,綁上自己的頭頂,把頭髮鬢角都扎得嚴嚴實實。雖然泰爾斯並不覺得沙漠裡有多熱——即使每一個人都對他說過荒漠裡最大的威脅是炎熱——但綁上頭巾,無論遮陽還是保溼防風,應該多多少少有些幫助。

從綁腿到袖口,他認真檢查了一遍身上的行頭:掏出婭拉送給他的那塊黑布,當作面罩蓋住口鼻,只露出一雙眼睛,背起行囊和時光弩,抓起兩隻當手杖使的樹枝,確認了一下太陽升起的方向在自己的左手邊。

願今天一切順利。

讓我找到水源……

或者援助。

準備完畢,就差把自己嚴嚴實實包裝成驚喜禮物的王子這麼想着,深吸一口氣,走出避風處。

風沙頓時迎面而來,帶着夜晚的陰冷,讓他不禁眯眼。

迎面就是一個大沙丘,泰爾斯小心翼翼地繞過它的中心,尋找路途遠但坡度小,儘量避開風向的緩坡斜穿而上,邁過這個沙丘——第一天進入荒漠的他傻乎乎地直上直下,翻過兩個沙丘後就氣喘吁吁,雙腿發麻,現在的泰爾斯終於吸取了教訓。

“呼……唰……唰……”

風沙自背部吹襲而來,細小的沙礫打擊他耳邊的麻布,窸窣作響。

泰爾斯藉着手杖的力度,一步一步地向前行進,遇高坡則繞行,遇緩坡則慎穿。

太陽漸漸升高,寒冷的沙漠也逐步回溫,他偶爾轉頭環顧,入目只有一片黃沙,耳畔唯有風聲呼嘯,飛禽走獸盡皆無蹤。

即便植物也只有低矮的灌木和根深的旱柳,死氣沉沉地靜躺在沙上。

舉目可見的廣闊沙丘,茫茫荒漠裡,依舊只有泰爾斯一個人。

遑論人煙。

就連動物的屍骨也沒有——至少那能提醒他這裡的危險,用戒懼取代沉悶。

泰爾斯晃了晃腦袋,試着哼了一段小曲,想着些愉快的事情——受困高牆六年的王子讀過不少遊人筆記,他知道,在這種極端惡劣的環境下,最致命的反而不是外界的威脅,而是孤獨與恐慌帶來的精神壓力。

沒有什麼比隔絕與孤寂更能摧毀一個人。

這是泰爾斯在荒漠裡的第四天。

他不曉得自己是何時進入大荒漠的。

似乎埃克斯特的祈遠城與大名鼎鼎的大荒漠之間並沒有特別明顯的界限——比如一塊界碑,上書“埃克斯特國境線”或“行者止步”。

事實上,與其他兩人愉快“分手”後,泰爾斯騎馬趕了一天的路,首先進入的是與荒石地幾無異處,滿布裸露岩石的巖漠。

在那裡,巨大的基岩滿目皆是,地勢偶有起伏,視野無比開闊。

低矮的灌木不多也不少,這欺騙了泰爾斯的眼睛,讓他以爲大荒漠還未到眼前。

還得繼續走——他撕開嘴裡的肉脯,對自己說道——應該能在交界處找到接應的人。

多虧那位銀影人的祝福,行走大地的泰爾斯感覺得到方向:他正一路向南,北方稍高的岩層漸漸到達終點,植被開始減少,太陽帶來的溫度慢慢增加,嘴脣一天比一天干。

隨着路途漸遠,他的眼前不再是光禿禿的基岩,而開始滿布從鍋蓋到拳頭大小的石礫,幸虧北地的戰馬蹄鐵質量過硬,泰爾斯才免於跋涉之苦。

然而,泰爾斯在路上經過了一個空無一人的廢棄聚落,面對一口廢棄的枯井失望搖頭之後,北地的健壯戰馬就對繼續前進表現出了難以忽略的抗拒。

等到手上的繮繩越來越難以控制,一路上唸叨地理知識的第二王子才突然意識到:

自己不知不覺進入了無人區。

半天后,與其耗費體力扯着一匹時刻想後退的馬勉強趕路,泰爾斯還是不情不願地取下必要的補給,放走了馬匹,折斷下兩根粗硬的樹枝,削成手杖,一支挑行囊,一支助力行走,艱難前進。

腳下還是堅硬的巖地,眼前依舊是無垠的戈壁,風卻越來越大,氣溫也越發炎熱。

隨着腳程加快,泰爾斯皺眉發現:腳下的石礫越來越細小,踏足大地的腳步不再幹脆利落。

十個小時後的黃昏,他在吝嗇地補充水分之後擡起頭來,才驚訝發現:無論是擡頭前望,還是回顧來路,周圍的一切早已遍佈黃沙。

不知不覺中,大荒漠已經到了。

泰爾斯呆呆看着眼前的一切,這麼想道。

問題是……

秘科的接應者呢?

是他錯過了人,還是他走錯路了?

回顧來路,卻茫然無措的泰爾斯猶豫了很久,最終決定:繼續前行,按照記憶中的方向,一路向東南走,去尋找綠洲,尋找星辰軍隊的補給線。

在此之前,龍霄城裡的格里沃和克茲似乎預見了他即使逃出城外也不會停下,早早爲王子準備了一身適宜趕路的行頭,而蒙蒂的那兩匹坐騎顯然跟秘科有關係,馬鞍上的行囊裡全是穿越沙漠必備的東西:水,麪包,鹽,燧石,包括厚厚的衣物和繩索。

還有他路上折的兩根手杖。

檢查完行李的泰爾斯一度感覺良好。

然而接下來一天的地獄旅程告訴他:他錯了。

泰爾斯小看大荒漠了。

它遠比想象中可怕。

地上鬆軟的沙子看似無害,實則障礙難行,一步一坑,爬坡的時候整個人還時常向腳後跟滑去,比北方冬季的雪地還要難對付,泰爾斯甚至感覺自己第一天走了不超過十里路。

大漠裡的風速又大又急,泰爾斯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吹得東倒西歪,有一次,他乾脆在爬坡的時候被直接刮落,一路翻滾和慘叫地下了沙丘,十分鐘的攀登前功盡棄。

在那之後,泰爾斯決心再也不走高坡,再也不直上沙丘,而且最好順着沙子的波紋走——你跟風過不去,風就跟你過不去。

沙漠裡的地形也毫不平坦,起伏的沙丘便罷了,時不時還能遇到巨大的砂岩和陡峭的峽谷,泰爾斯在千辛萬苦“勘探”了一座峽谷的底部之後,覺得自己還是離他們遠一些爲妙。

就這樣,他一路前進,第一天,第一晚,第二天,第二晚……

一路走到現在。

荒漠的第四天。

依舊是沒有人煙的,孤獨的第四天。

一步又一步,泰爾斯眯着眼睛,盡力向前行進,數着步數,每過一段距離就取下水袋,抿上一小口水,溼潤口腔。

不知道走了多久,太陽越來越高,周圍越來越熱。

他甚至能感覺到,厚佈下的皮膚盡是汗水,而自己全身都被包裹在衣物裡,又黏又溼,悶熱難受。

但他不能解開。

不能。

泰爾斯強忍着不適,扶着手杖走下一個迎風坡,在背風處回頭張望,不禁皺起眉頭——他感覺自己走歪了。

該死。

他在心裡咒罵道,就地把手杖插進沙子裡,看着手杖投射在地上的影子,回頭找來一塊石頭,放到影子的頂端。

在進入沙漠並吃足苦頭的第一天後,泰爾斯就又遇到一個雪上加霜的問題:在黑徑之行後獲得的奇妙方向感,一度讓泰爾斯欣喜地以爲自己真的從此“永不迷途”,然而這種奇妙的能力卻在進入大荒漠之後失靈了,他再也無法感覺到腳下的地形地貌和前路方向。

看來,哪怕看上去再萬能的力量和存在,也會有水土不服的問題——泰爾斯疲憊地想道:如果漠神的真的存在,那他大概不歡迎那位銀影人。

趁着太陽還不大,沙子還不熱,他半坐下來休息一會兒,辨明方向。

泰爾斯吸吮了一口水,微微嘆息。

三天了。

三天。

還要多久?

再三天?

還要走多久,他才能遇見救援?

他會死在這裡嗎?

真糟糕。

操!

泰爾斯搖了搖頭,拍拍自己的臉頰,讓自己急躁的心情冷靜下來。

別去想,別去想,別去想。

泰爾斯告誡着自己:先到達下一個目的地,再思考下一步路。

否則,他害怕自己找不到地方,就壓力太大,先精神崩潰了。

事實上,因爲長期不見人煙,沒有交流,景色單調,現在的王子感覺得出:自己已經有些不正常了。

他的反應開始變慢,視野開始固定。

而情緒變得不穩。

泰爾斯輕笑了一聲,搖搖頭。

不行。

他不能放棄。

他要調整自己,直到找到出路。

可笑的是,第一天,泰爾斯還覺得荒漠沒那麼危險。

他順着那時候還不甚稀疏的植被,在黃昏時分的一處巨巖下找到了一個小小的淺水潭,水潭邊上生機盎然。

甚至有幾頭胡狼,聚集在潭邊一個狹小的角落裡,抿一口,回個頭,警惕卻低效地汲取着水分。

那時候的泰爾斯大喜過望,覺得至少他發揮足了“新手的運氣”,開開心心地滑下沙丘去裝水袋。

直到滑到潭邊的他腳下一軟,雙腿陷進流沙!

恐慌的泰爾斯越是掙扎,就陷得越緊越深,一度陷進腰部。

泰爾斯的心都涼了半截。

他那個時候才明白:爲什麼那羣胡狼寧願都聚集在一個那麼狹小的角落裡,吝嗇地飲水,也不願接近這看似寬闊的潭邊。

天知道當時的少年,心中有多麼絕望。

要不是泰爾斯及時用獄河之罪讓自己冷靜下來,放棄掙扎,放平身體,避免下沉……

恐怕星辰王國的第一繼承人,早就在沙漠裡涼透了。

那一天,他顫抖着掏出背後的弩箭,綁上繩索,射上(還射了兩次,第一次手太抖)遠處的一棵怪木,戰戰兢兢地把自己拉了上來。

在那羣胡狼不滿的叫聲中,心有餘悸的泰爾斯用弩箭嚇走了它們,佔據了這個安全的角落,顫顫巍巍,好不容易打滿了水袋。

這是泰爾斯第一次發現荒漠的險惡。

在沙丘下休息夠了的泰爾斯嘆了一口氣,把思緒拉回到現在:他抓起第二塊石頭,放到移動了不少距離的手杖影子頂端,跟第一塊石頭連了起來。

泰爾斯看着來時的路,皺眉跟兩塊石頭的連線做着比較。

確實有些偏。

得糾正回來。

他校正了朝東南的方向,抓起定向用的手杖,重新啓程。

“呼……呼……”

風沙越來越大。

這是荒漠裡的另一個威脅。

泰爾斯咬着牙,在腥味和溼熱的雙重覆蓋下翻過一個沙丘,舉起右掌蓋在眼睛上,尋找植被茂盛,可以作爲遮陽地,也可能有水源的地方。

正午很快就到了。

得爲下一步休憩做好準備。

他還記得,自己進入荒漠的第一個正午,選擇在一個大沙丘的底部紮營休憩,以躲避毒辣的太陽和無情的風沙。

然而,午覺睡醒的泰爾斯一轉頭就嚐到了滿口沙子。

在滿心的驚恐和慌張中,他“呸呸呸”地起身,恐懼地發現:在自己眯眼休憩的兩個小時裡,風沙已經淹沒了他的雙腿,很快將覆蓋他的雙手。

如果他再貪睡半個小時……

泰爾斯從那時候起學到了:除非想在荒漠裡找一個免費的墳墓,否則,絕不要選擇太低的地方休息。

王子默默地回想着這幾天在苦難和折磨中學到的不少經驗,找到了休息的目的地:一個陡坡旁的一棵小樹。

泰爾斯又小小地喝了一口水,繼續前進。

他吃力地向前穿越,並不妙地感覺到自己的體內水分正在快速流失——隨着太陽越來越高,周圍越來越熱,他活動所要耗費的體能和養分將成倍增加。

休息——泰爾斯凝重地想,並且強迫自己只想眼前這一個目標——他需要休息,躲過最熱的幾個小時。

風沙依舊在繼續。

盯着腳底的黃沙慢慢被剝開,泰爾斯數了八百多步,終於到達了目的地。

他躲進樹蔭裡,避開毒辣的陽光。

感受着急劇下降的溫度,他嘆了一口氣,解下頭巾和麪罩。

泰爾斯準備午休,但他沒有急着找空地,而是謹慎地抓着手杖敲打着地面,將周圍的石頭撥開,最好離自己遠一些。

泰爾斯沒有忘記:他在荒漠裡認識的第一個“朋友”,是一條響尾蛇。

他進入荒漠的第二天,在一個樹蔭下休息的時候,疲憊不堪的他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左手向後一撐,按到了一塊滑溜溜、涼呼呼的東西。

那“東西”從石頭後迅速地躥了起來。

一口咬在他的小臂上!

泰爾斯嚇得魂飛魄散——這頭響尾蛇顯然對有人打擾自己的午覺很不滿意,要不是泰爾斯剛剛經歷了第一個晚上的刺骨冰冷,發神經一樣把自己纏得又厚實又嚴密,估計這一口能直接要了他的命(儘管泰爾斯也不曉得它究竟有沒有毒)。

泰爾斯回想起那天的驚魂之旅,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左臂——三層衣袖上的那個破口還在——謹慎地掃開周圍的石塊。

果然,一塊較大的板狀石頭被掀開之後,一個“新朋友”不滿地跑了出來。

泰爾斯皺起眉頭,看着這隻半個巴掌大的黑色沙蠍,看着它那一對大得可怕的鉗子和毫不起眼的尾刺,伸出手杖,忽略它的抗議,把沙蠍趕到遠處。

他氣喘吁吁地坐了下來,掏出水袋和最後的糧食。

眼前的一切似乎依然沒有變化,正如老烏鴉所言,荒漠裡只有三樣東西:太陽,沙子,和沙子。

泰爾斯突然明白對方爲什麼要說兩遍沙子了。

這幾天的所見所聞無不告訴他:這是一個與日常認知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個成長於城市的貧民窟,習慣了街巷和城堡的少年,所無法可想的世界。

回想着短短三天裡遭遇的無數危險,泰爾斯就不禁縮緊了身體:

在這裡,炎熱和寒冷一樣致命,白天和夜晚都很可怕。

在這裡,生機和危機同時出現,生命之源的水潭邊上,往往是動物們埋骨最多的地方。

在這裡,他很少看到活物,即便有,它們的習性也早已大變:沙漠裡的蛇類從不走直線,而是把自己折成波浪形,像彈簧般橫向“彈射”行進;奇怪的蜥蜴專門往沙子裡鑽,似乎打定主意不到晚上不出門;荒漠的老鼠好像沒必要長四條腿,因爲他們很少“正常走路”,而更喜歡接觸空氣,跳躍前行;天空中偶爾閃過的禿鷲似乎毫不停留,天天都在做長途旅行;而沙漠蜘蛛的顏色簡直沒法與沙子區分開來。

在這裡,他必須謙卑——泰爾斯回想起希克瑟的話——一切都要重新學習,比如水潭邊上的那幾頭胡狼,泰爾斯從那之後就學會了,跟隨動物們的腳印前進,至少不會有大錯。

泰爾斯嘆了一口氣,吃下最後一塊奶酪,開始思考自己最嚴峻的現實問題。

他斷糧了。

王子並不是沒有忍飢挨餓的時候,廢屋裡的生活,從來就沒有給他幾次飽腹的經驗。

但他正在大荒漠裡。

這就要命了。

而且……

接應者們還遙遙不見影。

泰爾斯不是沒試過去尋找植物的果實,事實上,他的確在背風坡找到過幾株奇怪植物上結成的瓜果,有些按捺不住飢餓——直到他在旁邊看見一具風乾的骸骨。

我的天……

泰爾斯痛苦地摸了摸額頭,誰知道這個荒漠裡還有什麼是能吃的。

就在此時,他的餘光瞟了到一旁:那隻巢穴被佔據的倒黴沙蠍還沒走遠,依舊在這裡戳戳,那裡敲敲,尋找着下一個棲息地。

看着那隻蠍子,泰爾斯摸着自己飢餓的肚子,狠狠皺起眉頭。

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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