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左轉。
進入街巷,三晃兩繞的,到了個熟悉的地方。
“大神?又來錄歌嗎?”
對於周南,小卷毛顯然記憶猶新。
三分鐘後,站在大門口的小卷毛記憶更深刻了。
不是,咋感覺自家錄音棚忽然就換了主兒?好在微訊裡的轉賬記錄是實實在在的。
得嘞,玩兩天就玩兩天,就當給自己放個假了,小卷毛晃着車鑰匙,愉快的哼着小曲兒離去。
“果然,還是這個環境適合哥!”聞着錄音棚內熟悉的氣味,摸着閉眼可cao作的各種設備,周南如魚得水。
浪費了這麼長時間,趕緊的正常程序走起。
敢問什麼正常程序?發歌啊!沒有作品怎麼制霸藝術圈,這纔是文娛爽文的正確打開方式吶...
唱功不缺,錄製專業,目前,如何選擇歌曲纔是他最大的問題。
老實說這個世界挺奇怪的,沒有之前的記憶,周南卻融入的異乎尋常順利,彷彿本就應該如此。
流行音樂界也是這樣,缺失了熟悉的旋律,發展軌跡卻仍是那樣,已經十幾年了,好聽的歌不能說沒有,但華語樂壇再沒出過一個現象級統治地位的歌手。
上一個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說起來還是他的老本家,姓周,周星河,統治歌壇二十餘年,歌曲長期霸佔各大APP榜首,雖然五六年沒發歌了,依然無人能超越。
題外話了,再回到剛纔的問題上。
怎麼選?參考套路?
質疑挑釁→作品迴應→碾壓打臉,如此循環往復?好傢伙,一首歌一首歌循環下來,以他的歌曲儲備量,寫成小說的話幾百萬字估摸纔開個場。
所以第一步是...受人質疑挑釁?
算了這步先忽略,周南琢磨着,他這種流行音樂領域小透明,什麼人閒的蛋疼啊纔會來質疑挑釁。
得嘞,索性咱也別費那個事兒,乾脆,一張專輯一張專輯的來!
既然說到了周星河,那就他了! wωω✿ тtκan✿ CΟ
第一張,《JAY》,內含十首歌,包括《可愛女人》、《完美主義》、《星晴》、《黑色幽默》、《龍捲風》等等。
啥?你說選歌太老?巧了,可能因爲年紀大了,周南還真不否認他對老歌的偏愛。
尤其周星河,雖然是二十多年前的歌曲,但旋律一點都沒有過時,《印第安老斑鳩》、《反方向的鐘》...,首首充滿靈性,二十年了,一如初聽般驚豔。
歌曲選定,錄製順理成章,有完整的成品可供參考,基本沒費什麼力氣,可謂神速。
反而是在起名字上,花了一番功夫,起名廢了解下?
總不能還叫《JAY》,很是絞盡腦汁了一番,周南最後將專輯名確定爲《Zhou》,就...好有文化的樣子,直逼幼兒園水準...
下一步,發?
那不能夠,還是先把版權搞定。
最近幾年,音樂版權問題愈發受到重視,互聯網的音樂侵權不像以前那樣氾濫,好些音樂開始收費有力證明了這一點。
有需求,就會有改變,現在註冊版權,並不需要像以前那樣跑到有關部門上交一大堆材料,網上cao作即可。
僅需在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官方網站提交錄製好的音頻、譜子和歌詞文件,審覈通過就可以在後臺查看到電子證書了,之後官方還會寄來一張紙質版權證書。此後如果發現有人侵權,就可以甩出這張證書去啪啪打臉。
一切就緒,只欠東風。
互聯網的高度發展,對於原創音樂人來說是“最好”的時代,但也是“最壞”的時代。
說好,是因爲門檻降低,無需簽約唱片公司,只需一個能上網的手機,就可以把音樂上傳到各個音樂APP平臺上,如企鵝音樂人,網抑音樂人等等。
當然,這些平臺音樂入庫也需要一定的審覈,最好上傳音樂的分軌文件和幹聲文件來證明版權,只要上傳成功,就可以在上述App中聽到自己的歌曲。
說壞,也很容易理解。正因爲門檻降低,大量音樂涌入,有不錯的,自然就會有瞎J兒搞的,魔改的,反正羣魔亂舞。
想在這片音樂“汪洋”中浮出水面,難度係數可想而知。其中有一夜爆紅的,不過更多的...直接淹死。
對於這些周南也沒太上心,一把年紀了,總不好意思湊熱鬧去參加神馬選秀,何況那玩意的潛規則只多不少。
還不如就像現在這樣,把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但憑天意吧。
雖然有句話叫“酒香也怕巷子深”,但不也有話叫“是金子總會發光”嗎?好特瑪勵志...
忙碌了幾天幾夜,完美收工。
走出錄音棚的周南,望着京都不是那麼湛藍的天空,做了個深呼吸,胸中的憋悶隨之散盡。
所以這就是他一直希望的生活嘛,做個“快樂的搬運工”?說不上對錯,就...挺沒難度的。
悚然而驚!
周南立馬開始自我反省,他這是出現了自虐傾向,居然開始懷念“刑偵生涯”?
必不能夠,哥們兒又不是受虐狂!
打開手機,意料之中,無數電話和信息。
懶得一一查看,鎖屏直奔分局。
之前念頭不暢,沒打招呼就玩失蹤是他不對,做人確需有始有終。
Ji委分管領導辦公室。
噹噹噹,敲門後周南推門而入,“黃局,我來...”
目光一側,發現老馬也在,這老爺子哪哪都有啊,只能先打招呼,“馬局。”
“是咱們'人民的好警察'來了啊,快進,”黃局熱情招呼着,“我和老馬正說到你呢,這回你小子可露臉了,你那櫃子獎章怕是又要再加新成員!”
嗯?人民的好警察?
這又是啥神奇的走向?
摸着兜裡那張上次沒用掉的辭職申請書,又看了眼端着保溫杯笑眯眯的老馬,周南有種預感,他再不趕緊說的話,連出口機會都不會有。
“黃局,我寫了幾首歌發音樂網站上去了,算違紀吧,能不能開除?”
馬局保溫杯一抖,“......”。
瞥了老馬一眼,黃局不動聲色,“你簽約公司了?”
“沒有。”
“歌曲收費了?”
“沒有。”
“商演了?代言了?”
“......,也沒有。”
黃局老神在在,“那違的哪門子紀?”
還不容許咱公職人員有個業餘愛好了?
“......”
頂着老馬灼灼的目光,周南倍感艱難,搜腸刮肚的終於找到一個理由,“我,我曠工了三天!”
黃局翻了翻桌面日曆,“曠工?端午節假期瞭解一下?”
!
是我周南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