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與衆不同,和別人不一樣,就必須先知道一樣是什麼。”
羅得島設計學院不僅教給我實用的技巧,讓我在一生中可以一用再用,更多的是教我如何去想、去思考,以及如何去看事情、人及設計這回事。
這所學校的老師,打開了學生的眼界,教會學生如何去看事情。
平面設計起源於瑞士,以製造鐘錶聞名世界的瑞士人,對這門學問吹毛求疵的程度可想而知。身爲一所古老且聲譽卓著的設計學院,羅得島設計學院承繼了正統平面設計的傳統,對基本技巧十分注重並且要求完美。在剛進學校學習時,我們有一門課程,用3個月的時間訓練學生徒手畫五條長短一樣、間隔相等的直線,直至接近完美的地步。
這種訓練給我的感覺,就好像在少林寺練武功一樣。頭幾年的時間,可能只是在挑水劈柴,訓練基本功。進入羅得島設計學院,我纔算真正進入了設計界的“少林寺”。
一般人常常在“很想要做什麼,但不知道要怎麼做”和“沒有很想要做什麼”之中徘徊,甚至終其一生彷徨痛苦。以前,我常常羨慕如國際象棋冠軍、數學天才、電腦神童等天才型的人物,我覺得他們很幸運,不必爲“將來要做什麼”而傷腦筋。如果一個人能夠想清楚自己要做什麼,而且又能夠放手去做,就應該算是一個幸運的人。
對我而言,設計不僅僅是單純的喜愛而已,這是我好不容易纔找到的一項才能,裡面有我的不安全感,還有我的歸屬感。設計不僅可以讓我表達真正的想法,並且會讓我有獨立的個性。
17歲以前,我並不是一個具有吸引力的人,主要的原因是青少年都像動物一樣憑外觀決定好惡,而我當然沒有孔雀般的外表來吸引人。既然無法以“色”誘人,只好靠才華吸引人。偏偏我既非體育健將,也不擅長娛樂搞笑,好不容易發現自己的一項才能,當然得緊緊地抓住。
我很清楚,“設計”大概是唯一能讓我揚眉吐氣的機會。爲了想要受到歡迎,我花了很多精力來研究。例如在休斯敦時,爲了從設計上得到認同及肯定,我會花整晚的時間,將單調的平面設計稿加上立體的衣服領子及袖子,使之成爲3D立體設計圖。
因此,對我而言,同校60個主修設計的學生,就形成了一個小戰場。
在設計領域,有人靠細膩取勝,有人強調質感,我卻選擇“不一樣”。“不一樣”不僅容易一些,而且,不管是好、是壞,“不一樣”都會很明顯。
要出人頭地,與衆不同,和別人不一樣,就必須先知道“一樣的”是什麼。我花了許多時間,大量地閱讀各種書籍和雜誌——建築、電影、音樂、文化、藝術……不管看得懂看不懂,且先囫圇吞下,再儘量吸收。這段日子,大概是我有史以來最用功的一段時間。
學校的教育對我也有很大幫助。羅得島設計學院是個完全不以“學以致用”爲主要方針的學校,在我的眼裡,它太學術化了,設計系的學生爲何要學語言學、符號學這種聽來就是很學究的學問?
至於像“混沌理論”這種聽了就讓人頭暈的學術理論,我們也要學,不禁讓我懷疑,學來何用?
當時,我完全不知道師長們是把多麼好的東西傳授給了我們。這些看似太過空泛、枯燥的學問,後來不但被證明完全用得上,而且十分有用。尤其“混沌理論”,能讓我們學會如何從一團混亂中找到一個規則、一種律動,這具有十足的禪宗味道。
這不僅對作業有用,對我日後的工作、生活、安身立命……都有很大的幫助。一直到後來我進入威登-肯尼迪和耐克工作,以及後來自己成立設計公司,基本上我都是用學校所教授的方式進行思考。
書看多了,在學校也學到了一些基礎理論,我開始試圖思考事情的來龍去脈。漸漸地,我開始知道這個世界是怎麼回事,缺少了什麼,有什麼是我可以做的。
例如,如果有一個設計明信片的作業,我會去思考,爲什麼有人要用明信片?什麼樣的人會用明信片?而不只是單純地想要把它設計成美麗的旅遊風景明信片。我會試着從其中找出不一樣的表現方法。
在一次以“腳踏車”爲主題的作業中,我摒棄了一般的表現手法,而選擇將腳踏車解構,再對其有特色的細節部分,以“放大”的手法來呈現。這就像有人拿了一把放大鏡,細細地觀察腳踏車的構造及細節零件。在當時,這是很不一樣的表現手法。多年之後,許多的電腦圖片軟件也普遍有類似的功能,就是隻要移動光標到圖片的某一點上,那一點的圖像就會被放大。
我這種作風,在當時羅得島設計學院保守的環境中算是一個異類,但我認爲,設計不就是應該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立的個性和自我的風格嗎?如果每一個人都一樣,乾脆搞一套公式大家照着做就是了。
反正不管別人怎麼看,我這種積極想和人家不一樣的心態已內化爲個性的一部分,我喜歡這種跳離傳統窠臼的感覺,即使遭到別人的白眼或排擠,也無悔,勇往直前。不過,隨着歲月增長及經驗的累積,像以前那種“爲不一樣而不一樣”,在視覺上力求表現的風格,也漸漸修正爲在想法上力求創意突破的表現。
我知道自己並不是天生的設計人才,我的手繪設計圖簡直就是難看得可怕,但我知道要掌握自己想要做的事,得比別人更用心。
我珍惜這樣的機會。
在度過了20年完全沒有目標的生活後,我終於找到設計這個可以終生追求的對象。它誘發了我的熱情,開啓了我的眼界,而因爲喜歡,讓我有更多的熱忱想要去了解事情,想要將事情做得更好。
並且,要做出和其他人都不一樣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