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躺了九天醫院,醫生宣告,我明天可以出院回家休養。
比較討厭的是,醫生挑的大晚上才告訴我。當時毛軍和黃思敏剛陪完我走了沒十分鐘,醫生稍微早半個小時告訴我,我能直接出院。
這醫院,我真的多一晚都不想再呆。
兩個原因。
第一,不想再當坑爹貨,拖累他們每天從各個方向跑過來看我陪我。
第二,前前後後我已經住了快一個月,再呆在醫院,我會嚴重和外界脫節。
我可已經能走路,只是走的比較慢,要比較小心翼翼的踏步而已!我自己早兩天就已經在要求出院,醫生一直不同意。
趕緊把好消息分別告訴了龐麗穎、喬楠,以及毛軍和黃思敏,以及……周小顏。
先給我回復的是周小顏,打來電話問我明天幾點走?要不要等她下班一起?她已經換了早班,下班時間五點鐘,如果我答應,我還得呆一個白天,我當然不想。幸好她表示理解,隨便我幾點走,反正她沒空送,黃思敏應該也有空。她這話提醒了我,有點後悔做了小廣播,其實我應該回了宿舍再通知他們。
不一會毛軍和黃思敏都分別打來電話,他們好像商量好似的,質疑我是不是撒謊?不是醫生說我可以出院了,而是我自己強烈要求?我是千保證萬保證才說通他們。
然後喬楠的電話也打進來,問我大概幾點出院,她過來接。我打算的出院時間是早上,喬楠要上班,我就不打擾她了,我說有人送我。當然也真的有人送,龐麗穎,她自己是老闆,說脫崗就脫崗,我打電話和她說,她不經思索就已經答應了……
十一點半,我睡覺了,藥已經不用換,所以中途沒被叫醒。
我直接睡到第二天早上七點鐘,自己慢慢走着上了個廁所。無意中從窗戶往下面看,看見有幾輛警車開進來,速度很快,咯吱停穩,六七個警察下車衝進住院部大樓。
這是幹嘛了,病人砍醫生?
不知道!
反正肯定是出了大事!
洗嗽完畢,我沒有讓叫特護去買早餐,飯堂太難吃,周小
顏上早班會在外面給我帶,我需要做的是,等。
打開電視機選了個新聞臺,我想給自己點根菸,不知道怎麼的,打火機怎麼都亮不起。
我昨晚睡覺前還在用的好不好?
多點幾下子,按蓋直接飛出,在地上嘚嘚滾出好遠,我去撿,無意中看了病牀底下一眼,有個藍色小旅行袋。
啥東西?我記憶中,病房裡沒這東西。
拉出來打開拉鍊,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鈔票,紅紅的大鈔。
我眼珠子都凸了,拔了拔,下面還是鈔票,以及一個黑色的東西,拿出來看看,竟然是手槍。
我瞬間呆住!
也就在此時,病房門突然被打開,兩旁閃出來警察,猛地往房間裡面衝。
我本能地把槍丟掉,警察卻拔出了自己的槍。其實剛開始應該沒有這些動作,他們看見我有槍才精神緊張起來。我已經扔的夠快,沒用,他們用槍指着我,大喊着讓我不要動。我舉起手投降,隨即兩個警察衝過來按住我,隨後又進來四個,把槍撿了起來。
再然後,我稀裡糊塗被抓了出去,送上警車拉去刑警大隊,無論我怎麼解釋都沒有作用。
冰冷無日光的審問室裡,我被固定在鋼鐵做的椅子上面,雙手被扣住,手銬和鋼鐵做的桌子連在一起。
桌子在我面前,一米寬左右,對面是三個座位,左右各坐了一位警察,他們年紀差不多,同樣一臉肅穆。他們身後不遠處是一面大玻璃,一玻璃之隔的外面站了兩個人,沒穿制服,不確定是不是警察。
我身後還有一個警察,掛着槍套,正姿站立,一動不動,不發一言。
我對面兩個警察也不怎麼言語,除了我被送進來的時候,問過我要不要喝水之外,就不說話了,只是盯着我看。我沒有再嘗試解釋,因爲我已經大致想明白了過來,我被栽贓了。會這樣整我的人只有一個,楊林。換言之,所有解釋都會徒勞無功,這就是一個局。
我只是想不通,爲何用這樣的招?
天啊,私藏槍支,這很大罪。
好恨自己。
我爲何
就看見了?而且還打開看。
警察衝進來的時候,我竟然還拿着槍,真夠白癡啊!
如果我沒有看見旅行袋,就算被栽贓,我壓根不知道,也沒我的指紋,我還不信能屈打成招。
現在這樣慘,我根本無法解釋清楚,那整個場景看着就像是被抓的現形。
咯咯兩聲,審問室的電子門被打開,又一個警察走進來。看肩章,他比對面的兩位警察要高級,他剛進來,對面的兩位警察就都站了起來,拉開中間的椅子迎接。等來的警察坐下以後,他們自己再坐下,很是畢恭畢敬。
剛來的警察剛坐穩就開口自我介紹道:“你洪天仇是吧?我是西城刑警支隊的副隊長林振彪,你這案子我負責,我們現在談談,你需要喝水嗎?”
我機械的搖頭:“不要。我沒有什麼案子,那些東西跟我無關,不是我的。”
林振彪敲敲桌子:“你看桌子看見什麼了嗎?”
“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不明白字面意思?”
“明白,所以我說的是實話。”
“我們刑警衝進去的時候,可看見你手裡拿着槍。旅行袋裡面的錢有你的指紋,這個我們已經化驗清楚。如果不是你的東西,我想請你解釋一下,這誰的東西?爲何有你的指紋?”
“我在那個病房住了已經快一個月,我之前就沒見過那個旅行袋。你們進病房的前幾分鐘,我點菸抽,打火機亮不起,我多點幾下子,按蓋飛了出來,我去撿的時候無意中看了一眼牀底下才發現的旅行包。出於好奇,我打了開來看,然後你們就來了。事情就這麼簡單。”
“那你解釋一下這東西。”林振彪從口袋拿出一個被證物袋,裡面放着一張煙盒大小的字條,白色的紙上寫着:中心醫院住院部六層1206號房。
我道:“這是什麼東西?”
“旅行包裡找到的證據。”
“你蒙我嗎?”
“有現場照片爲證,我們可不會亂來。”
我腦袋嗡一聲!
完蛋了,這栽贓竟然還做得滴水不漏。
(本章完)